发布文号: 苏价服函[2002]58号
江苏省工商企业在线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工商企业在线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苏在线[2002]00l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及电信业务管理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在向社会提供信息及相关服务时收取服务费。工商企业在线服务属自愿有偿性的信息服务,其收费标准由企业自主定价。在实行有偿服务时,应坚持用户自愿的原则,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用户入网。在收取费用时,必须实行明码标价信守服务承诺,做到质价相符。
二、工商企业在线服务必须实行政企分开,不得在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同时收取服务费。在提供工商政务信息服务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三、工商企业在线服务收费项目标准及其相应的服务承诺实行报备制。
此复自2002年5月1日起执行。
200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