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宁政发[2002]22号
固原行署,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安排部署和国家计委关于清理整顿涉农价格与收费工作的具体要求,在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统一领导下,自2001年8月初开始,由自治区物价局具体牵头、协调,各有关部门分工合作,对全区涉农价格与收费项目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整顿,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从清理整顿中反映的情况看,在涉农价格方面,尤其是对政府定价的农村电价、药品价格、农业排灌用水价等,通过专项检查和整顿,价格秩序有明显好转。但在涉农收费方面,多数地方还有乱收费、自立项目等违规问题存在,主要是:
一是在农村中小学教育方面,存在地方政府越权制订收费项目和标准,个别农村中小学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并自立项目收费,有个别地方还对国家已明令禁止收取的项目仍在收取,农村课本使用上仍存在多、乱收费现象。
二是在农民建房方面,少数地方在农村宅基地审批和管理中,出现了违规收费和已禁令收取项目反弹、自立项目收费等。有的地方使用临时收费许可证,提高标准收取土地证工本费,有的收取土地证工本费后,至今不给农民办证等,而且收费标准不一致,管理比较混乱。
三是农村卫生、医疗、计划生育方面,存在农村药价过高、医疗服务价格混乱现象,尤其是乡镇级以下的医疗机构乱收费、药价既高且质量没有保证,农民看病药费负担重。究其原因,主要是农村药品价格检查力度不够,药品销售单位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采取的一些降价政策得不到落实;乡村个体诊所药品价格管理混乱,明码标价执行不到位,存在着自立项目、分解项目、重复收费、捆绑收费、多收费少服务,甚至只收费不服务的现象;农村计划生育收费中也存在乱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现象。
四是农机服务方面,农民反映农业机具服务收费偏高,农民负担过重,其中农机培训费过高是农机服务收费中的一个热点问题。
五是涉农价格方面,农村个别地区存在电费收费不合理现象,如农村电表抄表到户率不高,交电费缺乏透明度,存在多收电费现象。农灌面积不实,群众负担不合理;支渠以下收水费按亩平摊,吃大锅饭;支斗渠以下用水管理跟不上,水量浪费的现象依然存在,节水机制尚未完全建立;一些乡村搭车收费现象仍比较严重。
通过近半年的清理整顿,我区目前涉农价格与收费项目141项(不包括医疗服务价格)。经自治区清理整顿涉农价格与收费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全区保留(含规范标准)涉农价格与收费63项,其中61项收费,2项价格;取消(含降低标准)涉农收费77项,需重新审定的涉农价格1项。现予以公布,请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并在全区农村进行公示。
附件:
1.全区涉农价格与收费保留、规范项目表
2.全区涉农价格与收费取消、降标项目表
2002年3月18日
附1:
全区涉农价格与收费保留项目表
序号 收费项目 现行标准 收费依据 收费部门 整顿意见 备注
一 公安部门
1 防伪身份证工本费 10元/证 宁价费发[1995]132号 公安 保留
1 其中:山区八县农村人口 5元/证 宁价费发[1995]132号 公安 保留
2 居民户口簿工本费 5元/证 宁价费发[1996]256号 公安 保留
二 交通部门
1 拖拉机养路费 125元/吨、月 宁价费发[1997]29号 交通 保留 川区各市县全年包交8个月,宁南山区八县、陶乐县及中宁、中卫县、灵武市,山区全年包交1.5个月
2 简易机动后三轮摩托车养路费 40元/辆月 宁价费发[1998]147号 交通 保留 按年度实际包干交费,全年包缴8.5个月
3 农用拖拉机、农用汽车道路运输管理费 营业额的0.7% 宁价费发[1997]107号 交通 保留
三 卫生部门
1 儿童计划免疫保偿费 0岁组10-20元,其余年龄组儿童酌减 宁卫发[1992]157号 卫生防疫 保留
2 《生育证》工本费 1元/证 宁价费发[1993]25号 计划生育 保留
3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5元/本 宁计生发[1999]100号 计划生育 保留
4 社会抚养费 详见文件 宁财综发[2000]708号 计划生育 保留 取代“计划外生育费”
四 国土资源部门
1 土地注册登记证 个人每证5元,单位(含三资企业)每证10元 宁价费发[2001]192号宁土发[1990]78号 国土资源厅 保留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体土地使用证 普通证5元/证新版特别证6元/证 宁价费发[2001]192号 国土资源厅 保留
3 国有土地承包经营使用证 普通证5元/证新版特别证6元/证 宁价费发[2001]192号 国土资源厅 保留
五 城建部门
1 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 无 无 无 规范
2 村镇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 无 无 无 规范
六 民政部门
1 精装《结婚证书》工本费 9元/对 宁价费发[1996]146号 民政 保留
2 简装《结婚证书》、《离婚证书》工本费 2元/对 宁价费发[1996]146号宁财综发[1993]450号 民政 保留
3 夫妻关系证明书及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工本费 2元/对 宁财综发[1996]450号 民政 保留
七 教育部门
1 小学杂费(山区农村) 每生每学期6元 宁价费发[1997]204号 学校 保留
1 (川区农村) 每生每学期20元 宁价费发[1997] 204号 学校 保留
2 初中杂费(山区农村) 每生每学期10元 宁价费发[1997]204号 学校 保留
2 (川区农村) 每生每学期30元 中价费发[1997]204号 学校 保留
3 高中学费(山区农村) 每生每学期60元 宁价费发[1997]204号 学校 保留
3 (川区农村) 每生每学期120元 宁价费发[2000]182号 学校 保留
4 高中住宿费(山区农村) 每生每学期50元 宁价费发[2000]182号 学校 保留
4 (川区农村) 每生每学期70元 宁价费发[2000]182号 学校 保留
5 教学点中小学学杂费 每生每学期5元 宁价费发[1997]204号 学校 保留
6 高中会考费 每科8元 宁价费发[2001]80号 学校 保留
7 初中升高中报名考试费 每生32元 宁价费发[1998]122号 学校 保留
8 学前班取暖费 每月每生10元 宁价费发[1999]121号 学校 保留 取暖期
9 学前班收费(山区农村) 每月5-15元 宁价费发[1999]121号 学校 保留
9 (川区农村) 每月10-25元 宁价费发[1999]121号 学校 保留
八 广播电视部门
1 有线电视初装建设费 详见文件 宁价费发[1998]26号 广播电视 保留
2 有线电视收视维护费 详见文件 宁价费发[2000]61号 广播电视 保留
3 用户证工本费 2元/证 宁价费发[1998]26号 广播电视 保留
九 农牧、畜牧部门
1 种子检验费用 详见文件 宁农种发[1992]136号 农牧局 保留
2 畜禽及畜禽产品防疫检疫收费 详见文件 宁价费发[1993]46号 畜牧局 保留
3 国内植物检疫收费(粮谷类调运检疫) 详见文件 宁价费发[1998]57号 畜牧局 保留
4 农机号牌 30元/付 宁价费发[1998]61号 农机局 保留
5 农用三四轮车号牌(反光) 50元/付 宁价费发[1998]61号 农机局 保留
6 行驶证、准运证 10元/付 宁价费发[1998]61号 农机局 保留
7 年度检验费 15元/次 宁价费发[1998]61号 农机局 保留
8 安全技术检验费 50元/次 宁价费发[1998]61号 农机局 保留
9 异动费 10元/次 宁价费发[1998]61号 农机局 保留
10 驾驶证、操作证 5元/证 宁价费发[1998]61号 农机局 保留
11 准考证 5元/证 宁价费发[1998]61号 农机局 保留
12 临时号牌 3元/付 宁价费发[1998]61号 农机局 保留
13 考试费 10元/科 宁价费发[1998]61号 农机局 保留
14 考试车辆使用费 15元/次 宁价费发[1998]61号 农机局 保留
15 重大事故处理费 500元/宗 宁价费发[1998]61号 农机局 保留
16 特大事故处理费 700元/宗 宁价费发[1998]61号 农机局 保留
17 水产养殖证工本费 30元/证 宁价费发[1998]282号 水产局 保留
18 畜禽医疗收费 详见文件 宁牧医字[1988]62号 畜牧局 保留
19 跨区机收管理服务费 300元/年、机 陶价发[2001]29号 农机 保留
20 机耕费 市场调节 无 农机 保留
21 联合收割机作业费 市场调节 无 农机 保留
22 号牌架 5元/只 宁价费发[1998]61号 农机 规范
23 号牌固封螺丝 1元/个 宁价费发[1998]61号 农机 保留
24 灵武市草原使用费 详见文件 宁价费发[1998]69号 畜牧局 保留 仅限于灵武市
十 电信部门
1 农村电话月租费 10元/月 宁通管联[2001]12号 电信局 保国
2 电话装机工料费 150元/部 宁邮联[1990]554号 电信局 保留
十一 邮政部门
1 农村特快送款服务费 无 宁价经发[1997]195号 县邮政局 保留
十二 劳动部门
1 外出人员就业登记证工本费 5元/证 宁价费发[1995]131号 劳动局 保留
十三 林业部门
1 苗木检疫 0.5元/次 宁价费发[1992]165号 林业局 保留
2 育林费 详见文件 宁政发[1988]93号 林业局 保留
3 《林权证》工本费 5元/证 宁价费发[2002]31号 林业局 保留
十四 气象部门
1 气象服务费 详见文件 宁价费发[1998]92号宁价费发[1999]214号 气象 双方自愿
十五 电力部门
1 农村电价 详见文件 宁价重发[2000]159号宁价重发[2000]185号 电力局 规范
2 农网改造中农户电能表及接入户线费 川区不超过200元/户山区不超过150元/户 宁价重发[2000]147号 电力局 规范 仅适用于已实行农网改造的市县
十六 水利部门 无 无 无 无 对我区农业灌溉用水价格的形成机制进行改革。拟取消征工折款和维管费,把征工折款并入基本水价中,加快计量到斗口的进度,干渠直开口以上统一按方收费。在既不减少水利部门的收入,也不增加农民的收费负担前提下。重新核定现有水价标准。把线管费列入乡村一事一议之中。
附表2:
全区涉农价格与收费取消、降标项目表
序号 收费项目 现行标准 收费依据 收费部门 整顿意见 备注
一 公安部门
1 农村治安联防集资 2-30元/户月 自立 县公安局 取消
2 治安管理费 24元/户 自立 县公安局 取消
3 城市入户增容费 200—400元/人 隆党发[1992]008号 县公安局 取消
4 暂住人口管理费 6元/人月 宁价费发[1999]69号 县公安局 取消
二 卫生部门
1 卫生调节费 1000-6000元/年 郊区卫发[2001]34号 郊区村卫生室 取消
2 医疗保证金 5000元/年 郊区卫发[2001]34号 郊区村卫生室 取消
3 妇幼保偿费 20、57元/人、次 卫政发[1992]53号 部分县 取消
4 新生儿健康费 24元/人 无 县妇幼保健所 取消
5 计划免疫保偿费 19元/人、次 卫政发[1992]52号 县妇幼保健院 取消
6 流动人口管理费 标准不一 隆证发[2001]71号 县计生局 取消
7 计划生育押金 200元/对 乡政府 乡政府 取消
8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工本费 2元/证 宁价费发[1993]25号 计划生育 取消
9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费 4元/人、月 无 县计生局 取消
10 计划生育不孕保证金 2000元/对 灵证发[1991]32号 县乡政府 取消
10 婚前知识培训费 17元/次、对,6元/人期 平价字[2001]01、临时许可证 县计生局 取消
10 山区碘油丸价格 无 无 卫生防疫 重新审定 重点审定收费问题
三 交通部门
1 塑封费 无 无 县拖征站 取消
2 违章车辆看管费 3元/天、辆 宁征稷[1989]92号 县拖征站 取消
四 国土资源部门
1 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 农村居民生活用地在2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5元,200平方米以上每宗地收10元 宁土发[1990]78号 国土资源厅 取消
2 集体土地使用费 2.5元/平米 无 县土地局 取消
3 建房押金 500-1000元/户 乡政府自定 乡土地所 取消
4 临时用地管理费 2-3元/平米 乡上自定 乡土地所 取消
5 临时用地使用费 《中卫县养殖业和第三产业临时用地管理试行办法》卫政发[1994]73号 县土地局 取消
6 耕地(宅基地)占用资 1.5-3元/平米 县土地局 无 财政所(代收) 取消
7 超占费 1-3元/平米 个别乡自定 乡土地所 取消
8 宅基地押金 700元/户 个别乡自定 乡土地所 取消
9 宅基地转让费 300元/宗 个别乡自定 乡土地所 取消
10 变更登记费 20元/宗 个别乡自定 乡土地所 取消
11 宅基地搬迁费 复垦费1元/平米 青财发(2001)134号 乡土地所 取消
五 城建部门
1 规划勘验放线费 100元/户 吴证发[2000]35号 县城建局 取消
2 翻建开工许可证 无 无 乡村建管站 取消
六 民政部门
1 婚姻照相(2×8寸) 无 搭车收费 县民政局婚姻服务中心 取消
2 结婚登记搭车拉花 无 搭车收费 县民政局婚姻服务中心 取消
3 婚姻登记 2元/人 乡自定 乡民政所 取消
4 办理结婚登记 1元/对 宁民发[1990]8号 县民政局 取消
5 办理离婚登记 4元/对 宁民发[1990]8号 县民政局 取消
七 教育部门
1 勤工俭学费及各种押金 无 自立项目 学校 取消
2 试卷费、资料费 无 自立项目 学校 取消
3 水电费、水电取暖费 无 自立项目 学校 取消
4 中小学取暖费 无 自立项目 学校 取消
5 班费 无 自立项目 学校 取消
6 晚自习费、补课费、补习费 无 自立项目 学校 取消
7 线下生费 无 自立项目 学校 取消
8 复读费、旁听生费 无 自立项目 学校 取消
9 强制保险,搭售各种资料 无 自立项目 学校 取消
10 碗柜费(配柜费) 无 自立项目 学校 取消
11 卫生费 无 自立项目 学校 取消
12 强制赞助费 无 自立项目 学校 取消
13 教育关系资 5元/生、期 自立项目 学校 取消
14 收费卡工本费 1元/卡 宁计教发[1995]139号 学校 取消
八 农牧、畜牧部门
1 利通区草原管理羊只款 0.5元/只、年 自立项目 县畜牧局 取消
2 利通区管理大家畜款 1.5元/只、年 自立项目 县畜牧局 取消
3 利通区草原管理费 自立项目 县畜牧局 取消
4 农民负担监督卡工本费 0.2元/卡 宁农负(监)发[1996]2号 县农经站 取消
5 种子生产管理费 1元/亩(粮油)5元/亩(瓜菜) 宁农种发[1992]136号 县农牧局 取消
6 农机部门代收的工商行政管理费 无 无 县农机站 取消
7 农机入户费 无 无 县农机站 取消
8 种子经营管理费 5‰ 宁农种发[1992]136号 农牧局 取消
9 农机喷号费 无 经营性收费 农机 降标 由区物价局制定统一限价标准,具体标准由各市县物价局制定。
10 驾驶操作人员审验费 6元/次 宁价费发[1998]61号 农机 降标 建议降为3元/次
11 档案丢失补建费 200-300元个 宁价费发[1998]61号 农机 降标 建议降为100元/个
12 扣留车辆看护费 3元/天、台 宁价费发[1998]61号 农机 降标 建议降为2元/天台
13 大中型农机驾照考试培训费 160元/期 宁价费发[1998]61号 农机 降标 建议降为80元/期
14 小型农机驾照考试培训费 80元/期 宁价费发[1998]61号 农机 降标 建议降为40元/期
15 农用三轮运输车驾照考试培训费 180元/期 宁价费发[1998]61号 农机 降标 建议降为120元/期
16 农用四轮运输车驾照考试培训费 300元/期 宁价费发[1998]61号 农机 降标 建议降为200元/期
17 安全考核证 5元/证 宁价费发[1998]61号 农机 降标 建议降为3元/证
九 劳动部门
1 劳动调节资 无 宁价费发[1998]99号宁政发[1997]105号 县劳动局 取消
2 求职登记表 2元/次 宁价费发[1995]131号 劳动局 取消
十 林业部门
1 林政管理资 无 宁价费发[1992]165号 县林业局 取消
2 绿化费 详见文件 宁价费发[1992]165号 林业局 取消
十一 文化部门
1 农村电影放映资 无 自定 县文化局 取消
十二 乡企部门
1 乡镇企业管理费 销售收入的0.1% 宁价费发[1995]51号 县乡企局 取消
十三 财政部门
1 电影统筹费 人均0.70元 县财政局 取消
十四 工商部门
1 个体工商户管理费 对边远贫困地区从事个体经营的免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从事购销活动的按营业额的0.5%收;从事劳务活动的按劳务收入的1%收 宁价费发[1992]107号计价格[1993]1744号宁价费发[1999]241号 工商局 降标 统一降低20%,由定率征收改为定额征收,具体标准另行文
2 集贸市场管理费 农副产品、工业品、大牲畜按成交额1%收。其池商品按成交额2%收 宁价费发[1992]107号计价格[1993]1744号宁价费发[1999]241号 工商局 降标 统一降低20%,由定率征收改为定额征收,具体标准另行文
十五 其它
1 村级道路管护费 3元/年、人 无 无 取消
2 爱国主义教育电影费 2元/人、期 无 无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