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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江津四面山风景名胜区门票价格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4-20 生效日期: 2001-04-20
发布部门: 重庆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渝价[2001]267号

江津市物价局: 
  你局江津价发[2001]46号文收悉。江津市四面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是全国著名的国家级风景区之一。经江津市采取各种引资方式,投资近9000万元,对四面山旅游公路、通信等基础设施进行修建和改造,使景区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经我局研究,现将四面山风景名胜区调整门票价格的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江津市四面山风景名胜区门票价格由现行的25元/人次调整为50元/人次。 
  二、此次门票价格调整的收入,应主要用于景区内的道路、景点建设改造,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 
  三、四面山景区内不再新设“园中园”,现有的“园中园”,应逐步取消门票收费。 
  四、根据《重庆市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办法》(渝价[2000]873号的有关规定,江津四面山风景名胜区的门票价格应对1.2米以下儿童免票;现役军人、烈属、革命伤残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残疾人、70岁以上老人凭有效证件免票。团体票(10人以上含10人)、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团体8折优惠;学生团体5折优惠。 
  五、请你局督促江津四面山风景名胜区提高整个景区的旅游服务水平,使江津四面山风景名胜区真正成为享誉海内外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六、新门票价格从2001年4月28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为四面山风景区修建的景区公路(即付四公路),试行期间不得向游客所乘车辆收取车辆通行费。试行期满,再根据四面山风景区旅游情况及反映,制定正式门票价格。 
 
 
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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