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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2-10 生效日期: 2004-02-10
发布部门: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文号:

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燕山分局,市属各局、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了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对密云县密虹公园第二届迎春灯展踩死挤伤游人特别重大事故的重要批示和指示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部署,加强管理,堵塞漏洞,避免重大、特大事故发生,维护首都社会的稳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现将检查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部署,吸取密云县迎春灯展踩死挤伤游人特别重大事故教训,立即行动起来,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发动群众,认真细致地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工作。检查工作要做到有组织、有重点、有领导带队。要查安全意识,查责任落实,查隐患整改,查应急预案制定,查处置突发事件的措施。检查要有记录,查出的问题要立即采取措施处理解决。谁检查、谁负责,切忌检查工作走形式、走过场。 
  二、本次大检查的重点是锅炉、压力容器、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使用情况。检查落实特种设备是否按规定使用、注册登记和定期检验;使用单位是否制定了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并对实施预案做出了细致的安排;操作人员(特别是外地工)是否持证上岗。对不符合使用规定的设备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对无证操作的人员必须坚决撤换,对没有建立应急预案的要及时督促制定。 
  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全国“两会”和市“两会”会场、驻地的安全检查。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充实完善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同时,督促使用单位、维修保养单位制定并落实应急预案。对可能发生的问题考虑在先,对需要采取的措施准备充分,把实施预案的责任单位及监督检查工作细致安排、责任落实。进一步做好安全保障工作,确保全国“两会”和市“两会”的顺利召开。 
  三、要把安全大检查和加强当前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地检查: 
  (一)城近郊区、城乡结合部个体私营企业、服装加工、食品加工作坊等使用的常压锅炉、简易自制容器的安全状况; 
  (二)超期服役和未注册登记、领取使用证的压力容器、气瓶的安全状况; 
  (三)未注册登记、定期检验或经检验仍存在安全隐患的电梯,特别是老旧电梯和居民住宅电梯的安全使用状况; 
  (四)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是否达到安全运行条件并进行了安全性能检验; 
  (五)学校、幼儿园、车站、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等公众聚集、设备使用频繁的场所使用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 
  四、安全大检查要注重实效、落实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理解决。对不具备基本安全条件、事故隐患严重的设备,要依法坚决予以停用或取缔。各使用单位要对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加强巡视检查,决不允许因失管、失控发生事故。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法监督,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严肃查处。严厉打击非法制造、安装、充装、使用特种设备的行为。对事故要依法从严处理,不但对事故责任者要追究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者和管理者的责任。对忽视特种设备安全的行为和典型事故,决不迁就姑息,予以公开曝光。 
  五、为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近期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将组成检查组,对重点场所、重点单位的特种设备进行抽查。检查组将抽查各使用单位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安全责任的情况。 
  六、请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将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情况于2004年3月10日前书面报送我局特种设备监察处,以便及时汇总上报。 
 
 
二○○四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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