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关于征集“中国公民旅游不文明行为表现”和“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建议”的公告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8-16 生效日期: 2006-08-16
发布部门: 国家旅游局中央文明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文号:
旅游业是世界范围内方兴未艾的“朝阳产业”,游客的文明素质直接影响国家形象。2005年我国国内游客达12.2亿人次,出境游客达3100万人次。据世界旅游组织预测,2020年我国将成为世界第一大旅游目的地国和第四大客源输出国。随着中国公民旅游人数的迅速增长,一些公民在旅游中的不文明行为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中国“礼仪之邦”的形象。为深入学习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高公民文明素质,中央文明委近日下发通知,组织实施“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行动计划”。为配合这一计划的实施,动员广大公民积极参与行动,集中公众智慧查找行为陋习,提出对策建议,明确整改方向,中央文明办、国家旅游局向社会公开征集“中国公民旅游不文明行为表现”和“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建议”。   一、征集内容
  1、中国公民旅游不文明行为表现。请列举我国公民在国内外旅游出行中有损国格、有违法纪、有悖公德、有碍观瞻的不文明行为表现。要求简明扼要,明确具体,指出陋习的种类、内容、表现形式,篇幅在300字以内。
  2、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建议。针对我国公民旅游出行中的不文明行为,提出加强公民旅游文明素质教育、整改陋习的对策建议和措施。要求具有建设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篇幅在400字以内。
  二、征集对象
  个人、集体联名或单位均可参与。
  三、时间及报送要求
  1、征集时间:8月17日至8月3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2、报送要求:“表现”和“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及信件方式发送。请自留底稿,电子邮件和信件稿件不回、不退。信件请寄:北京市西长安街5号中央文明办协调组收,邮编100806;或寄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甲9号国家旅游局综合司收,邮编100740 ;电子邮箱:wmbxtz@yahoo.com.cn;zhs@cnta.gov.cn。
  四、奖励办法:中央文明办、国家旅游局将组织专家对征集作品进行评审,选取部分质量高的应征稿件在媒体刊发,并依据作品质量选取20位优胜者给予奖励,颁发证书。奖励名单将在中国精神文明网和中国旅游网等网站公布。
  中央文明办、国家旅游局
2006年8月16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74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