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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主要粮食质量标准(稻谷GB1350—1999小麦GB1351—1999)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9-11-01 生效日期: 2000-04-01
发布部门: 国家粮食局
发布文号:
早籼稻谷、晚籼稻谷、籼糯稻谷按出糙率和整精米率分等级,质量指标,见下表:
  等级 出糙率% 整精米率% 杂质% 水分% 色泽、气味
  1 ≥79.0 ≥50.0
  2 ≥77.0 ≥50.0
  3 ≥75.0 ≥50.0 ≤1.0 ≤13.5 正常
  4 ≥73.0 ≥50.0
  5 ≥71.0 ≥50.0
  注:水分含量大于表1规定的稻谷的收购,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粳稻谷、粳糯稻谷按出糙率和整精米率分等级,质量指标见下表:
  等级 出糙率% 整精米率% 杂质% 水分% 色泽、气味
  1 ≥81.0 ≥60.0
  2 ≥79.0 ≥60.0
  3 ≥77.0 ≥60.0 ≤1.0 ≤14.5 正常
  4 ≥75.0 ≥60.0
  5 ≥73.0 ≥60.0
  注:水分含量大于表2规定的稻谷的收购,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各类稻谷以三等为中等标准,低于五等的为等外稻谷。稻谷中混有其他类稻谷不超过5.0%,黄粒米不超过1.0%,谷外糙米不超过2.0%,卫生检验和植物检疫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
  各类小麦按容重分为五等,低于五等的小麦为等外小麦。等级指标及其他质量指标见下表:
  等级 容重g/L 不完善粒% 杂质% 水分% 色泽、气味
   总量 其中:矿物质
  1 ≥790 ≤6.0
  2 ≥770 ≤6.0
  3 ≥750 ≤6.0 ≤1.0 ≤0.5 ≤12.5 正常
  4 ≥730 ≤8.0
  5 ≥710 ≤10.0
  注:水分含量大于表中规定的小麦的收购,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小麦赤霉病粒最大允许含量为4.0%,单立赤霉病项目,按不完善粒归属。赤霉病粒超过4.0%的,以及黑胚小麦,是否收购,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收购超过规定的赤霉病麦和黑胚小麦,要就地处理。卫生检验和植物检疫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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