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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安全检查情况的通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12-07 生效日期: 2004-12-07
发布部门: 国家烟草专卖局
发布文号:

为进一步加强烟草行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各类重大事故的发生,国家局于2004年10月,组织安全检查组对部分省级局、工业公司及所属单位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安全检查共检查工业企业39个(卷烟厂33个、复烤加工企业6个);分、县公司及卷烟批发部57个;宾馆饭店31家,共查出各类事故隐患325项。从隐患类型分析,电气类93项,占总数的28.6%;消防管理和设施类88项,占总数的27.2%;锅炉压力容器类32项,占总数的9.8%;机械防护类28项,占总数的8.6%;安全规章制度不健全的问题27项,占总数的8.3%;其他类型的隐患或问题57项,占总数的17.5%。从隐患或问题出现的场所分析,烟草仓库106项,占总数的32.6%;宾馆饭店81项,占总数的24.9%;工业企业生产现场76项,占总数的23.4%;分、县公司及卷烟批发部62项,占总数的19.1%。
  从本次安全检查的情况看,烟草行业在深入进行工、商管理体制改革和企业联合重组的新形势下,各单位按照国家局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通过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了烟草行业安全工作的稳定,并着重在以下几方面工作狠抓了落实:
  1、建立健全并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省级局、工业公司根据安全工作责任、考核目标和考核办法,以逐级签定责任书的形式,通过严格考核,把安全责任落到实处。同时,根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精神,实行了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建立起以法律、行政、经济考核手段相结合的安全管理约束机制。四川省局为增强所属单位领导自觉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认识和能力,省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带头参加,组织全部所属单位法定代表人、分管领导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进行专项安全培训,并取得了由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2、加强安全基础工作,规章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各单位根据国家和烟草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不断完善了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广东云南湖南等省级工业公司,特别针对企业联合重组的具体情况,及时建立了相关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武汉、襄樊、安顺等地、市级公司,在强化所属基层企业安全管理力量的同时,以制度落实推进规范化管理,为今后全面实施系统、科学的安全管理奠定了良好基础。
  3、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效果。根据国家局关于开展安全专项整治的部署,各省级局全面分析、认真研究本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重点开展了对宾馆饭店、“两烟”仓库、道路交通、电气设施等方面的安全整治,一些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河南四川江苏辽宁等省局,制定整体计划,每年针对一个重点内容,系统的开展安全整治工作,安全生产状况得到明显改观。
  4、加大安全投入力度,提高安全保障能力。随着各级领导安全意识的不断提高,多数单位加大了对安全工作的投入,安全设施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南通醋纤公司海南省局等单位,在安全基础设施上加大资金投入,安全管理硬件条件得到显著改善。宁波卷烟厂、武烟集团、杭州市公司等工、商企业,积极采用高科技手段加强安全设施建设。广东卷烟总厂韶关卷烟厂在提高安全硬件水平的同时,拿出专项资金积极配合国家局实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试点工作,在圆满完成现代安全管理体系建立的同时,有效提升了企业安全工作综合管理水平。
  5、隐患整改工作得到较好落实。各省级局、工业公司制定了隐患整改跟踪管理办法,加强了对企业隐患整改工作的检查、督促。据本次检查的统计,受检单位对上一次国家局检查组发现的问题或隐患,整改率超过97%。在本次检查结束后,广东江苏中烟工业公司及南通醋纤公司等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国家局。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少数单位安全管理力量不足。在商业环节,浙江辽宁等省局所属地、市级公司,未按有关要求成立专职安全管理部门。各省级工业公司虽然组建了生产安全管理部门,但有些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不到位,如:山东中烟工业公司生产安全管理部门未配备专职安全分管负责人;云南河南等中烟工业公司,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与工作需要相比明显不足。
  2、部分安全管理人员的专业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在烟草行业改革与发展过程中,一些安全管理人员,特别是基层管理人员调整比较频繁,由于缺乏系统的专业培训,对国家和行业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掌握不够,专业知识和技术相对薄弱。另外,还有一些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的知识、年龄结构不合理,难以适应科学、规范的安全管理工作。
  3、安全法规和规章制度没有得到全面落实。分析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多数是安全管理中的问题,直接表现为单位或个人有法不依、有章不循,有些违章行为已经造成了严重的责任事故。如:重庆奉节县公司,由于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驾驶员违章擅自使用车辆,于2004年10月6日,造成特大责任交通事故。有的省级局、工业公司在贯彻国家局有关安全工作部署方面,存在不及时、不到位现象,安全职能部门的工作不够深入,影响了对所属单位安全工作监督、指导的效果。如:广西中烟工业公司组建后,截至到本次检查,仍未全面贯彻实施《烟草系统道路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4、多种经营企业安全管理相对薄弱。一些单位没有把多种经营企业纳入到行业整体管理范围,所属的多种经营企业安全责任不清,内部安全管理松懈。有的烟草控股单位,将安全管理完全转交给承租方或外部参股单位,安全工作以包代管,对多种经营企业的安全管理失去了有效监控。

  三、相关要求
  1、各级领导要进一步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在措施上狠抓落实,把预防工作落实到安全经营全过程。特别是已经或者正在进行联合重组的企业,必须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论采取何种形式的联合重组,首先要明确以法定代表人为核心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重组主体企业和被重组企业安全责任的全面落实。
  2、针对企业组织结构和管理机制调整的新形势,各单位要增强主动性,加快推进适合企业运行的现代安全管理方法和模式,建立符合行业改革与发展实际的安全管理体系,对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形成科学、有效的安全监控,把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到实处。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监督、考核办法,科学、有效地强化和规范行业的安全管理。
  3、在行业改革与发展过程中,必须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建设。伴随着卷烟销售网络的不断完善和大配送模式的形成,商业企业机动车辆和驾驶人员大幅增长、集中仓储规模扩大等问题更加突出,地、市级公司的管理责任和任务加大,各省级局必须进一步增强各分公司安全管理力量,按照国家局的要求,建立并加强专职安全管理机构。各省级工业公司,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局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管理机构建设的规定,充实和加强安全管理力量,保证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
  4、各单位要将安全专业培训和宣传教育作为长期、系统的工作列入到工作规划中,针对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调整情况和工作需求,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开展安全培训工作。当前,要结合纪念《安全生产法》实施二周年的活动,对全体员工进行深入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素质。
  5、各级安全管理部门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深入、系统地做好监督、指导、检查工作。各级安全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工作的沟通与联系,上级管理部门要在虚心听取基层单位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及时研究、解决基层单位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基层单位要全面贯彻落实上级的工作部署,把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各省级局、工业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所属企业的监督、指导,进一步规范多种经营企业的管理和考核,确保烟草行业整体发展的安全。
二00四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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