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证监公司字[2005]22号
中国普天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上海邮电通信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和《关于豁免要约收购上海邮电通信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份的申请报告》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意见如下:
一、我会对你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告收购报告书全文无异议,你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同意豁免你公司因持有128,749,337股上海邮电通信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占总股本的42.22%)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三、你公司应当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本次收购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