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证监基金字[2004]160号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放式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申请》(中证[2004]146号)及有关申请材料收悉。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证监基金字[2000]73号)、《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办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资格。
二、在开展此项业务时,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管理销售行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二○○四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