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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次全省非公有制经济调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1-06 生效日期: 2004-01-06
发布部门: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陕政办发〔2004〕6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自1998年全省首次非公有制经济调查以来,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得到迅速发展,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最近,省委、省政府做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为了切实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准确反映五年来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成果,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并在此基础上,建立非公有制经济统计调查制度,省政府决定开展全省第二次非公有制经济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的目的与意义 
  第二次全省非公有制经济调查是一项重大的省情调查。自1997年省委、省政府做出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决定以来,全省非公有制经济蓬勃发展,已经成为全省国民经济重要的组成部分和推动全省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这次调查,就是要摸清目前全省非公有制经济的规模总量、行业构成、登记注册类型、地区分布以及人才、设备等重要情况,全面掌握全省非公有制经济五年来的发展变化情况,以及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为进一步深化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认识,正确地制定相关政策,促进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依据。非公有制经济调查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调查时间紧、内容多、对象复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妥善安排,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政府分级负责,部门分工协作,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各项组织实施工作,确保高质量如期完成第二次非公有制经济调查工作。 
  二、调查范围、调查对象与调查内容 
  (一)调查的范围:我省境内所有非公有制经济企业事业单位、含有非公有制经济成分的其他类型企业、个体经营户和第一产业中的非公有制经济成分。 
  (二)调查对象: 
  1、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和含有非公有制经济成分的混合型企业。包括私营企业、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和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与港澳台合资经营企业、与港澳台合作经营企业、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其他企业,以及含有非公有制经济成分的国有或集体企业。 
  2、非公有制经济事业单位。包括私营经济事业单位、其他非公有制经济事业单位、含有非公有经济成分的国有或集体事业单位。 
  3、个体经营户。包括在工商、交通、卫生等部门注册登记的个体户和没有注册登记的个体户。其中没有注册登记的,是指一年从事生产经营(业务)活动的时间累计达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的个体户。 
  4、第一产业(农业)中的非公有制经济成分。 
  (三)调查的主要内容: 
  1、反映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基本情况的指标。如:单位名称、行业类别、企业(单位)类型等属性指标;从业人员、固定资产、实收资本等数量指标。 
  2、反映非公有制经济单位经营活动情况的指标。如:企业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或费用、销售(营业)税金、营业利润等;事业单位的业务收支等。 
  3、反映非公有制企业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其它重要情况。如人才状况、技术设备状况、组织构成状况、党建状况等。 
  三、调查的组织与实施 
  为了加强对第二次全省非公有制经济调查的领导,省政府成立由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陈德铭任组长,省委、省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任成员的第二次全省非公有制经济调查领导小组,研究解决调查中的重大问题,统一协调领导全省的调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调查的具体工作。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确定一名分管领导负责,设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与办事机构,协调解决调查中的重大问题,组织落实本地区的调查工作。各级统计部门和有关单位,以及各被调查单位要认真执行《统计法》,严格按照非公有制经济调查的要求如实按期填写各种调查表,上报调查资料,不得虚报、瞒报、迟报或拒报。 
  各级调查机构和有关新闻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调查的目的、意义和主要内容,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积极参与并配合好调查工作。要注意科学运用调查数据,大力宣传我省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及其在推动国民经济发展、安排城乡就业、调整经济结构中产生的重大作用。 
  四、调查的分类标准与方法 
  非公有制经济调查所涉及到的分类标准,执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颁布的有关标准。 
  (一)行业分类标准: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一2002)标准。 
  (二)企业(单位)类型分类标准:企业类型分类标准按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执行。 
  (三)事业单位类型的划分依据资产所有权、经费来源和管理方式,参照国家工商局、国家统计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执行。 
  全省第二次非公有制经济调查采用全面调查、重点调查和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非公有制的企业事业单位采用全面调查与重点调查的方法;个体经济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第一产业根据农业统计年报资料,按照国家关于第一产业中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划分标准进行科学推算。 
  五、调查时点与进度安排 
  第二次全省非公有制经济调查时期为2003年。调查时点为2003年12月31日。 
  2003年11月一2004年4月为准备阶段,2004年5月一7月为调查及数据处理阶段,2004年8月一2004年10月为总结、分析研究、资料编印阶段。 
  六、调查的经费保障 
  第二次全省非公有制经济调查所需经费,由省、市、县财政分级负担。各级政府要尽快落实调查经费,确保各项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统计部门要以此次全省新兴产业调查为基础,建立起规范的非公有制经济统计调查制度 ,以后全省每5年开展一次非公有制经济全面调查,非调查年份进行抽样调查。 
 
 
二○○四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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