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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12-31 生效日期: 2006-01-01
发布部门: 海关总署商务部
发布文号: 商务部、海关总署2005年第29号令

《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已经商务部、海关总署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二00六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部长: 薄熙来、署长: 牟新生

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履行我国在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中所承担的义务,加强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关联法规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有关行政法规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出口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导弹及相关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两用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及《有关化学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办法》。
  本办法所称两用物项和技术是指前款有关行政法规管制的物项和技术。

    关联法规        

    第三条   商务部是全国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监督、检查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处罚违规行为。


    第四条   商务部会同海关总署制定和发布《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见附件1,以下简称 《管理目录》)。商务部和海关总署可以根据情况对《管理目录》进行调整,并以公告形式发布。


    第五条   商务部委托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以下简称许可证局)统一管理、指导全国各发证机构的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发证工作,许可证局对商务部负责。
  许可证局和商务部委托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为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发证机构(以下简称发证机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在许可证局的统一管理下,负责委托范围内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的发证工作。《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发证机构名单》附后(见附件2)。

    关联法规    

    第六条   以任何方式进口或出口,以及过境、转运、通运《管理目录》中的两用物项和技术,均应申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或出口许可证(许可证格式见附件3)。
  两用物项和技术在境外与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场所之间进出的,适用前款规定。
  两用物项和技术在境内与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场所之间进出的,或者在上述海关监管区域、保税场所之间进出的,无需办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


    第七条   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时,进出口经营者应当向海关出具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依照海关法的有关规定,海关凭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接受申报并办理验放手续。

    关联法规    

    第八条   根据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出口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或者得到国务院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知,其拟出口的物项和技术存在被用于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工具风险的,无论该物项和技术是否列入《管理目录》,都应当申请出口许可,并按照本办法办理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
  出口经营者在出口过程中,如发现拟出口的物项和技术存在被用于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工具风险的,应及时向国务院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采取措施中止合同的执行。


    第九条   两用物项和技术的进出口经营者应当主动向海关出具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经营者未向海关出具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而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由进出口经营者自行承担。
  海关有权对进出口经营者进口或者出口的商品是否属于两用物项和技术提出质疑,进出口经营者应按规定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进口或者出口许可,或者向商务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不属于管制范围的相关证明。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受理其申请,提出处理意见后报商务部审定。对进出口经营者未能出具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或者出口许可证或者商务部相关证明(格式见附件4)的,海关不予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条   实施临时进出口管制的两用物项和技术的进出口许可证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 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的申领和签发

    第十一条   进出口经营者获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后,凭批准文件到所在地发证机构申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或者出口许可证(在京的中央企业向许可证局申领),其中:
  (一)核、核两用品、生物两用品、有关化学品、导弹相关物项、易制毒化学品和计算机进出口的批准文件为商务主管部门签发的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或者出口批复单。其中,核材料的出口凭国防科工委的批准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易制毒化学品凭《商务部外商投资企业易制毒化学品进口批复单》或《商务部外商投资企业易制毒化学品出口批复单》申领进出口许可证。
  (二)监控化学品进出口的批准文件为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签发的监控化学品进口或者出口核准单。监控化学品进出口经营者向许可证局申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


    第十二条   通过对外交流、交换、合作、赠送、援助、服务等形式出口两用物项和技术的,视为正常出口,出口经营者应按规定申请出口许可,并按本办法办理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


    第十三条   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实行网上申领。申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时应提交下列文件:
  (一)本办法第 十一条规定的有关批准文件。
  (二)进出口经营者公函(介绍信)原件、进出口经营者领证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网上报送的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申领表。
  如因异地申领等特殊情况,需要委托他人申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的,被委托人应提供进出口经营者出具的委托公函(其中应注明委托理由和被委托人身份)原件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第十四条   发证机构收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含电子文本、数据)和相关材料并经核对无误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签发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或者出口许可证。


    第十五条   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许可证实行“非一批一证”制和“一证一关”制,同时在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许可证备注栏内打印“非一批一证”字样。
  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实行“一批一证”制和“一证一关”制。同一合同项下的同一商品如需分批办理出口许可证,出口经营者应在申领时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相应份数的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批准文件。同一次申领分批量最多不超过十二批。
  “非一批一证”制是指每证在有效期内可多次报关使用,但最多不超过十二次,由海关在许可证背面“海关验放签注栏”内逐批核减数量;“一批一证”制是指每证只能报关使用一次;“一证一关”制是指每证只能在一个海关报关使用。


    第十六条   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一式四联。第一联为办理海关手续联;第二联为海关留存核对联;第三联为银行办理结汇联;第四联为发证机构留存联。


    第十七条   进出口经营者在申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时,应如实申报,不得弄虚作假,严禁以假合同、假文件等欺骗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

 

第三章 特殊情况的处理

    第十八条   “一批一证”制的大宗、散装的两用物项在报关时溢装数量不得超过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所列出口数量的5%。“非一批一证”制的大宗、散装两用物项,每批进口时,按其实际进口数量进行核扣,最后一批进口物项报关时,其溢装数量按该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许可证实际剩余数量并在规定的溢装上限5%内计算。


    第十九条   赴境外参加或举办展览会运出境外的展品,参展单位(出口经营者)应凭出境经济贸易展览会审批部门批准办展的文件,按规定申请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并按本办法办理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
  对于非卖展品,应在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备注栏内注明“非卖展品”字样。参展单位应在展览会结束后六个月内,将非卖展品如数运回境内,由海关凭有关出境时的单证予以核销。在特殊情况下,可向海关申请延期,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二十条   运出境外的两用物项和技术的货样或实验用样品,视为正常出口,出口经营者应按规定申请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并按本办法办理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


    第二十一条   进出境人员随身携带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药品制剂和高锰酸钾的,按照《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中的规定执行,并接受海关监管。


    关联法规    

    第二十二条   对于民用航空零部件等两用物项和技术以特定海关监管方式出口的管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二十三条   凡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和出口配额管理商品的,出口经营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   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仅限于申领许可证的进出口经营者使用。 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不得买卖、转让、涂改、伪造和变造。


    第二十五条   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应在批准的有效期内使用,逾期自动失效,海关不予验放。


    第二十六条   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有效期一般不超过一年。
  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跨年度使用时,在有效期内只能使用到次年3月31日,逾期发证机构将根据原许可证有效期换发许可证。

    关联法规    

    第二十七条   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一经签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更改证面内容。 如需对证面内容进行更改,进出口经营者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内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重新申请进出口许可,并凭原许可证和新的批准文件向发证机构申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


    第二十八条   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许可证证面的进口商、收货人应分别与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的经营单位、收货单位相一致;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证面的出口商、发货人应分别与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的经营单位、发货单位相一致。


    第二十九条   已领取的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发生遗失的,进出口经营者应当立即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原发证机构及许可证证面注明的口岸地海关书面报告,并在全国性经济类报刊登载“遗失声明”。发证机构凭遗失声明,并核实该证确未通关后,可注销该许可证,并依据原许可证内容签发新证。


    第三十条   进出口经营者应妥善保存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的文件和有关资料五年,以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检查。


    第三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商务部或海关举报进出口经营者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商务部和海关应为举报者保密,并依法对违规行为予以查处。对查证属实的,主管机关按有关规定可给予举报者奖励。


    第三十二条   发证机构应及时传送发证数据,保证进出口经营者顺利报关和海关核查;对海关反馈的核查数据应认真核对,定时检查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的使用情况并找出存在的问题。许可证局应当每季度将核对后的海关反馈核查数据报商务部。


    第三十三条   各发证机构不得越权或者超范围发放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越权或者超范围发放的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无效。
  对于前款所涉进出口许可证,一经查实,商务部予以吊销。对海关在实际监管或者案件处理过程中发现的涉及上述许可证的问题,发证机构应当给予明确回复。


    第三十四条   商务部授权许可证局对各发证机构进行检查。检查的内容为发证机构执行本办法的情况,重点是检查是否有越权或者超发证范围违章发证以及其他违反本办法的问题。检查的方式,实行各发证机构定期或者不定期自查与许可证局抽查相结合的办法。 许可证局应当将检查的情况向商务部报告。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未经许可,或者超出许可范围进出口两用物项和技术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走私两用物项和技术的,由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联法规        

    第三十七条   伪造、变造或者买卖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或者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的,商务部依法吊销其许可证,并可给予警告,或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关联法规    

    第三十八条   对违反第十九条规定,未将属于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管理的非卖展品按期如数运回由海关核销的,由海关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将有关情况通知商务部和出境经济贸易展览会审批机构。  商务部可给予该组展单位和参展单位警告,或对组展单位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商务部可自第三十五条至三十八条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或者刑事处罚判决生效之日起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期限内,禁止违法行为人从事有关的对外贸易经营活动。

    关联法规    

    第四十条   对违反本办法第 三十三条,越权或者超范围发证的发证机构,商务部可暂停或者取消对其发证委托。


    第四十一条   发证机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滥用职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应当调离工作岗位,并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二条   商务部对委托的发证机构进行调整时,自调整之日起,原发证机构不得再签发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经营者在发证机构调整前申领的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由商务部和海关总署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自二○○六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暂行管理办法》(商务部、海关总署2003年第9号令),商务部、海关总署2003年第74号公告,《海关总署关于保税区内企业经营航空发动机修理等业务出境监管问题的通知》(署法发(2004)235号),《海关总署办公厅 外经贸部办公厅关于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证件海关验放问题的通知》(署办发(2002)89号),《政法司、监管司关于明确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海关监管问题的通知》(政法函(2004)2号)同时废止。
  《货物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商务部2004年27号令)和《货物进口许可证管理办法》(商务部2004年28号令)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关联法规    

    
附件:1、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
说明:
  一、本目录分为《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许可证管理目录》与《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
  二、本目录所列商品名称及描述均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出口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导弹及相关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两用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和国务院批准的《有关化学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办法》等相关行政法规所附清单和名录以及国家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予以临时管制或特别管制的物项和技术。
  三、如本目录所列物项和技术的商品名称及描述与相关法律规定不一致时,以相关法律规定为准。
Ⅰ、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许可证管理目录
一、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名录所列物项
序号 商品名称 描述 海关编码 类别
1 N,N-二(2-氯乙基)乙胺 可作为化学武器的化学品 2921193000 1
2 N,N-二(2-氯乙基)甲胺 可作为化学武器的化学品 2921194000 1
3 三(2-氯乙基)胺 可作为化学武器的化学品 2921195000 1
4 2-氯乙基氯甲基硫醚 可作为化学武器的化学品 2930909013 1
5 二(2-氯乙基)硫醚(即芥子气) 可作为化学武器的化学品 2930909014 1
6 二(2-氯乙硫基)甲烷 可作为化学武器的化学品 2930909015 1
7 1,2-二(2-氯乙硫基)乙烷(倍半芥气) 可作为化学武器的化学品 2930909016 1
8 1,3-二(2-氯乙硫基)正丙烷 可作为化学武器的化学品 2930909017 1
9 1,4-二(2-氯乙硫基)正丁烷 可作为化学武器的化学品 2930909018 1
10 1,5-二(2-氯乙硫基)正戊烷 可作为化学武器的化学品 2930909019 1
11 二(2-氯乙硫基甲基)醚 可作为化学武器的化学品 2930909021 1
12 二(2-氯乙硫基乙基)醚(氧芥气) 可作为化学武器的化学品 2930909022 1
13 烷基硫代膦酸烷S-2-二烷氨基乙酯(包括相应烷基化盐,质子化盐,烷基指甲,乙,正丙,异丙基) 可作为化学武器的化学品 2930909026 1
14 2-氯乙烯基二氯胂 可作为化学武器的化学品 2931000013 1
15 二(2-氯乙烯基)氯胂 可作为化学武器的化学品 2931000014 1
16 三(2-氯乙烯基)胂 可作为化学武器的化学品 2931000015 1
17 烷基氟膦酸烷酯,10碳原子以下(烷基指甲,乙,正丙,异丙基,例如:沙林,梭曼) 可作为化学武器的化学品 2931000016 1
18 二烷氨基氰膦酸烷酯,10碳原子以下(烷基指甲,乙,正丙,异丙基,例如:塔崩) 可作为化学武器的化学品 2931000017 1
19 烷基膦酰二氟(烷基指甲,乙,正丙,异丙基,例如,DF:甲基膦酰二氟) 可作为化学武器的化学品 2931000018 1
20 烷基亚膦酰烷基-2-二烷氨基乙酯(包括相应烷基化盐或质子化盐) 可作为化学武器的化学品 2931000011 1
21 氯沙林、氯梭曼(氯沙林即甲基氯膦酸异丙酯,氯梭曼即甲基氯膦酸频那酯) 可作为化学武器的化学品 2931000012 1
22 石房蛤毒素 可作为化学武器的化学品 3002901000 1
23 蓖麻毒素 可作为化学武器的化学品 3002902000 1
24 三氯化砷 可作为生产化学武器关键前体的化学品 2812104400 1
25 全氟异丁烯(八氟异丁烯,即PFIB:1,1,3,3,3-五氟-2-三氟甲基-1-丙烯) 可作为生产化学武器关键前体的化学品 2903301000 1
26 3,3-二甲基丁-2-醇(频哪基醇) 可作为生产化学武器关键前体的化学品 2905191000 1
27 2,2-二苯基-2-羟基乙酸(二苯羟乙酸;二苯乙醇酸) 可作为生产化学武器关键前体的化学品 2918191000 1
28 二烷氨基乙基-2-氯及相应质子盐(其中烷基指甲、乙、正丙或异丙基) 可作为生产化学武器关键前体的化学品 2921196000 1
29 其他二烷氨基乙-2-醇及质子化盐(烷基指正丙或异丙基) 可作为生产化学武器关键前体的化学品 2922192900 1
30 二烷氨基膦酰二卤(其中烷基指甲、乙、正丙或异丙基) 可作为生产化学武器关键前体的化学品 2929902000 1
31 二烷氨基膦酸二烷酯(其中烷基指甲、乙、正丙或异丙基) 可作为生产化学武器关键前体的化学品 2929903000 1
32 胺吸膦(硫代磷酸二乙基-S-2-二乙氨基乙酯及烷基化或质子化盐) 可作为生产化学武器关键前体的化学品 2930909023 1
33 烷基氨基乙-2-硫醇及相应质子盐 可作为生产化学武器关键前体的化学品 2930909024 1
34 硫二甘醇(二(2-羟乙基)硫醚,硫代双乙醇) 可作为生产化学武器关键前体的化学品 2930909025 1
35 含一磷原子与甲、乙、丙基结合化合物(不包括地虫磷) 可作为生产化学武器关键前体的化学品 2930909027 1
36 二苯乙醇酸-3-奎宁环酯(即BZ) 可作为生产化学武器关键前体的化学品 2933391000 1
37 奎宁环-3-醇 可作为生产化学武器关键前体的化学品 2933392000 1
38 氢氰酸(包括氰化氢) 可作为生产化学武器原料的化学品 2811191000 1
39 氯化亚砜(亚硫酰氯,氧氯化硫) 可作为生产化学武器原料的化学品 2812101000 1
40 氧氯化磷(即磷酰氯,三氯氧磷) 可作为生产化学武器原料的化学品 2812102000 1
41 碳酰二氯(光气) 可作为生产化学武器原料的化学品 2812103000 1
42 一氯化硫(氯化硫) 可作为生产化学武器原料的化学品 2812104100 1
43 二氯化硫 可作为生产化学武器原料的化学品 2812104200 1
44 三氯化磷 可作为生产化学武器原料的化学品 2812104300 1
45 五氯化磷 可作为生产化学武器原料的化学品 2812104500 1
46 五硫化二磷 可作为生产化学武器原料的化学品 2813900010 1
47 氰化钠(山奈(固)、山奈奶(液)) 可作为生产化学武器原料的化学品 2837111000 1
48 氰化钾(山奶钾) 可作为生产化学武器原料的化学品 2837191000 1
49 氯化氰 可作为生产化学武器原料的化学品 2851002000 1
50 三氯硝基甲烷(氯化苦,硝基氯仿) 可作为生产化学武器原料的化学品 2904903000 1
51 频哪酮 可作为生产化学武器原料的化学品 2914190010 1
52 二苯乙醇酸甲酯(包括其酸酐,酰卤化物,过氧化物和过氧酸及该号的衍生物) 可作为生产化学武器原料的化学品 2918199010 1
53 亚磷酸三甲酯 可作为生产化学武器原料的化学品 2920901100 1
54 亚磷酸三乙酯 可作为生产化学武器原料的化学品 2920901200 1
55 亚磷酸二甲酯 可作为生产化学武器原料的化学品 2920901300 1
56 亚磷酸二乙酯 可作为生产化学武器原料的化学品 2920901400 1
57 二甲胺 可作为生产化学武器原料的化学品 2921110010 1
58 二甲胺盐酸盐 可作为生产化学武器原料的化学品 2921110020 1
59 三乙醇胺 可作为生产化学武器原料的化学品 2922131000 1
60 三乙醇胺盐酸盐 可作为生产化学武器原料的化学品 2922132020 1
61 乙基二乙醇胺 可作为生产化学武器原料的化学品 2922193000 1
62 甲基二乙醇胺 可作为生产化学武器原料的化学品 2922194000 1
63 3-羟基-1-甲基哌啶 可作为生产化学武器原料的化学品 2933399030 1
64 3-奎宁环酮 可作为生产化学武器原料的化学品 2933399040 1
二、易制毒化学品
1 麻黄碱(麻黄素,盐酸麻黄碱) 可用于制造毒品 2939410010 1
2 硫酸麻黄碱 可用于制造毒品 2939410020 1
3 消旋盐酸麻黄碱 可用于制造毒品 2939410030 1
4 草酸麻黄碱 可用于制造毒品 2939410040 1
5 伪麻黄碱(伪麻黄素,盐酸伪麻黄碱) 可用于制造毒品 2939420010 1
6 硫酸伪麻黄碱 可用于制造毒品 2939420020 1
7 盐酸甲基麻黄碱 可用于制造毒品 2939490010 1
8 消旋盐酸甲基麻黄碱 可用于制造毒品 2939490020 1
9 去甲麻黄碱及其盐 可用于制造毒品 2939490030 1
10 供制农药用麻黄浸膏粉 可用于制造毒品 1302199011 1
11 供制农药用麻黄浸膏 可用于制造毒品 1302199012 1
12 供制医药用麻黄浸膏粉 可用于制造毒品 1302199091 1
13 供制医药用麻黄浸膏 可用于制造毒品 1302199092 1
14 其他麻黄浸膏粉 可用于制造毒品 1302199093 1
15 其他麻黄浸膏 可用于制造毒品 1302199094 1
16 药料用麻黄草粉 可用于制造毒品 1211903910 1
17 香料用麻黄草粉 可用于制造毒品 1211905010 1
18 其他用麻黄草粉 可用于制造毒品 1211909910 1
19 麻黄碱盐类单方制剂[指盐酸(伪)麻黄碱片,演算麻黄碱注射剂,硫酸麻黄碱片] 可用于制造毒品 3004409010 1
20 胡椒醛(洋茉莉醛、3,4-亚甲二氧基苯甲醛、天芥菜精) 可用于制造毒品 2932930000 1
21 黄樟脑(4-烯丙基-1,2-亚甲二氧基苯) 可用于制造毒品 2932940000 1
22 异黄樟脑(4-丙烯基-1,2-亚甲二氧基苯) 可用于制造毒品 2932910000 1
23 麦角新碱 可用于制造毒品 2939610010 1
24 麦角胺 可用于制造毒品 2939620010 1
25 麦角酸 可用于制造毒品 2939630010 1
26 苯丙酮(1-苯基-2-丙酮) 可用于制造毒品 2914310000 1
27 N-乙酰邻氨基苯酸 可用于制造毒品 2924299020 1
28 3,4-亚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 可用于制造毒品 2932920000 1
29 高锰酸钾 可用于制造毒品 2841610000 1
30 乙酸酐(醋酸酐) 可用于制造毒品 2915240000 1
31 黄樟油 可用于制造毒品 3301299010 1
32 苯乙酸 可用于制造毒品 2916340010 1
33 氯化氢(盐酸) 可用于制造毒品 2806100000 1
34 硫酸 可用于制造毒品 2807000010 1
35 甲苯 可用于制造毒品 2902300000 1
36 乙醚 可用于制造毒品 2909110000 1
37 丙酮 可用于制造毒品 2914110000 1
38 丁酮[甲基乙基(甲)酮] 可用于制造毒品 2914120000 1
39 邻氨基苯甲酸(氨茴酸) 可用于制造毒品 2922431000 1
40 哌啶(六氢吡啶) 可用于制造毒品 2933321000 1
41 氯仿(三氯甲烷) 可用于制造毒品 2903130000 1
42 二氢黄樟素 可用于制造毒品 2932999050 1
Ⅱ、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
一、核出口管制清单所列物项和技术
(一)、核材料
1 天然铀 及其化合物 包括呈金属、合金、化合物或浓缩物形态的各种材料 2844100000 1
2 贫化铀、钍及其化合物 包括呈金属、合金、化合物或浓缩物形态的各种材料 2844300000 1
3 铀-235浓缩铀、钚及其化合物 包括呈金属、合金、化合物或浓缩物形态的各种材料 2844200000 1
4 铀-233及其化合物 包括呈金属、合金、化合物或浓缩物形态的各种材料 2844409010 1
(二)、核反应堆及为其专门设计的设备和部件
5 核反应堆 8401100000 1
6 核反应堆压力容器(包括其顶板) 专门设计或制造来用于容纳核反应堆的堆芯 8401409010 1
7 核反应堆燃料装卸机 专门设计或制造用于在核反应堆中插入或取出燃料的操作设备。 8428900020 1
8 核反应堆控制棒和设备 专门设计或制造用于控制核反应堆裂变过程的棒、支承结构或悬吊结构、棒驱动机构或棒导向管。 8401409020 1
9 核反应堆压力管 专门设计或制造用于容纳核反应堆燃料元件和一次冷却剂的压力管, 工作压力超过5.1MPa (740psi) 8401409030 1
10 锆管(铪与锆的重量比低于1:500) 专门设计或制造用于核反应堆中在任何12个月期间给任一接受国的数量超过500kg, 而且其中铪与锆的重量比低于1:500的锆金属和合金的管或组件。 8109900010 1
11 一次冷却剂泵 专门设计或制造用于循环核反应堆用一次性冷却剂的泵。包括防止一次冷却剂渗漏的精密密封或多种密封的系统、全密封驱动泵, 有惯性质量系统的泵, 及鉴定为NC-1或相当标准的泵。 8413709020 1
12 核反应堆内部构件 专门设计或制造用于核反应堆的“核反应堆内部构件”, 包括堆芯支承柱、燃料通道、热屏蔽层、堆芯缓冲层、堆芯栅格板和扩散板。 8401402000 1
13 热交换器 专门设计或制造用于核反应堆的一次冷却剂回路的热交换器; 对有一个中间液态金属冷却回路的液态金属快增殖堆, 用于将一回路侧的热量输送到中间冷却回路的热交换器。 8419500010 1
14 蒸汽发生器 专门设计或制造用于上述核反应堆内生成的热量(一回路侧)输送到进水(二回路侧)以产生蒸汽。 8419500020 1
15 中子探测和测量仪表 专门设计或制造用于测定核反应堆堆芯内中子通量的中子探测和测量仪表 9030899010 1
(三)、核反应堆用非核材料
16 氘及其氘化物(重水除外) 任一接受方在任何12个月期间内收到的供核反应堆用的数量超过200kg氘原子的氘以及氘与氢原子之比超过1:5000的任何其他氘化物。 2845900010 1
17 重水(氧化氘) 任一接受方在任何12个月期间内收到的供核反应堆用的数量超过200kg氘原子且氘与氢原子之比超过1:5000的重水(氧化氘)。 2845100000 1
18 核级石墨 任一接受方在任何12个月期间内收到的供核反应堆用的数量超过3×104 kg (30t)、纯度高于百万分之五硼当量、密度大于1.50g/cm3的石墨。 3801100010 1
(四)、辐照元件后处理厂以及为其专门设计或制造的设备
19 辐照元件切割机 这种设备用于切开燃料包壳, 使辐照核材料能够被溶解。包括专门设计的金属切割机, 可能采用先进设备(如激光器)及专门设计或制造供后处理厂用来切割或剪切辐照燃料组件、燃料棒束或棒的遥控设备。 8461500010;8456100010 1
20 溶解器 专门设计或制造供后处理厂用来溶解辐照核材料, 并能承受热、腐蚀性强的液体以及能远距离装料核维修的临界安全容器(例如小直径、环形或平板式的容器)。溶解器通常接受切碎了的乏燃料。在这种临界安全的容器内, 辐照核材料被溶解在硝酸中, 而剩余的壳片从工艺液流中被去掉。 2
21 溶剂萃取器和溶剂萃取设备 专门设计或制造用于辐照填料后处理厂的溶剂萃取器,例如填料塔或脉冲塔、混合澄清器或离心接触器。溶剂萃取器必须能耐硝酸的腐蚀作用。溶剂萃取器通常由低碳不锈钢、钛、锆或其他优质材料, 按极高标准(包括特种焊接和检查以及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技术)加工制造而成。溶剂萃取器既接受溶解器中出来的辐照燃料的溶液,又接受分离铀、钚和裂变产物的有机溶液。溶剂萃取设备通常设计得能满足严格的运行参数,例如很长的运行寿命,毋需维修或易于更换、操作和控制简便以及可适应工艺条件的各种变化。 2
22 化学溶液保存或贮存容器 专门设计或制造为辐照燃料后处理厂用的保存或贮存容器。这种保存或贮存容器必须能耐硝酸的腐蚀作用。保存或贮存容器通常用低碳不锈钢、钛或锆或其他优质材料制造。保存或贮存容器可设计成能远距离操作和维修, 而且它们可具有下述控制核临界的特点: (1) 壁或内部结构至少有2%的硼当量, 或 (2) 对于圆柱状容器来说, 最大直径175mm (7in), 或 (3) 对于平板式或环形容器来说, 最大宽度75 mm (3in)。 2
23 硝酸钚到氧化钚的转化系统 专门设计或制造用于将硝酸钚转化为氧化钚、经特别配置以避免临界和辐射影响并且将毒性危害减到最小的完整系统。在大多数后处理设施中, 这个最后的流程包括将硝酸钚溶液转变成二氧化钚。主要功能是: 流程进料贮存和调节、沉淀和固/液分离、煅烧、产品装运、通风、废物管理和流程控制。 2
24 氧化钚到金属钚的生产系统 专门设计或制造用于生产金属钚、经特别配置以避免临界和辐射影响并且将毒性危害减到最小的完整系统。这个流程可能与后处理设施有关, 它涉及: 通常用强腐蚀性氟化氢使二氧化钚氟化, 产生氟化钚; 然后用高纯度钙金属使氟化钚还原, 产生金属钚和氟化钙渣。这个流程的主要功能是: 氟化(例如涉及用贵金属制造或作衬垫的设备)、金属还原(例如用陶瓷坩锅)、渣的回收、产品装运、通风、废物管理和流程控制。 2
(五)、 用于制造核反应堆燃料元件的工厂和为其专门设计或制造的设备
25 用于制造核反应堆燃料元件的工厂和为其专门设计或制造的设备 核燃料元件是由核出口管制清单第一部分核材料所述的一种或多种源材料或特种可裂变材料制造的。对于氧化物燃料这一种最常用的燃料类型, 常用芯块压制、烧结、研磨和分级的设备。直到密封于包壳内, 混合氧化物燃料是在手套箱内操作的(或等效的箱体)。在所有情况下, 燃料被密封于一个合适的包壳内, 这种包壳是设计作为包装燃料的第一层外壳, 以便在反应堆运行时提供适当的性能和安全。此外, 在所有情况下, 为保证可预计的和安全的燃料性能, 必须按照最高标准精确控制流程、程序和设备。 2
26 通常直接接触或加工或控制核材料生产流程的设备 2
27 将核材料封入包壳的设备 2
28 检验包壳或密封完整性的设备 2
29 检验密封燃料的最终处理的设备 2
30 全自动芯块检查台 专门设计或制造用于检验燃料芯块的最终尺寸和表面缺陷。 9022199010;9022290010 1
31 自动焊接机 专门设计或制造用于将端塞焊接于燃料细棒(或棒)。 8515800010;8468200010 1
32 自动化测试和检查台 专门设计或制造用于检验燃料细棒(或棒)成品密封性。典型地包括设备用于: (a) 细棒(或棒)端塞焊缝X射线监测, (b)冲压细棒(或棒)的氦检漏, (c)细棒(或棒)的g射线扫描以检验内部燃料芯块的正确装载。 2
        (六)、 铀同位素分离厂以及为其专门设计或制造的(除分析仪器外的)设备:
33 同位素气体离心机 气体离心机通常由一个(或几个)直径在75mm(3in)和400mm(16in)之间的薄壁圆筒组成。圆筒处在真空环境中并且以大约300m/s或更高的线速度旋转, 旋转时其中轴线保持垂直。为了达到高的转速,旋转构件的结构材料必须具有高的强度/密度比, 而转筒组件及其单个构件必须按高精度公差来制造以便使不平衡减到最小。与其他离心机不同, 浓缩铀用的气体离心机的特点是: 在转筒室中有一个(或几个)盘状挡板和一个固定的管列用来供应和提取UF6气体, 其特点是至少有三个单独的通道, 其中两个与从转筒轴向转筒室周边伸出 8401200000 1
34 专门设计或制造用于同位素分离的气体离心机的组件和构件 2
35 同位素气体离心机转筒组件 用本节注释部分离心机转动构件所用材料的一种或一种以上高强度/密度比材料制成的若干薄壁圆筒或一些相互连接的薄壁圆筒; 如果是相互连接的, 则圆筒通过以下同位素气体离心机环或波纹管所述的弹性波纹管或环连接。转筒(如果是最终形式的话)装有以下同位素气体离心机挡板和同位素气体离心机顶盖/底盖所述一个(或几个)内挡板和端盖。但是完整的组件可能只以部分组装形式交货。 8401200000 1
36 同位素气体离心机转筒 专门设计或制造的厚度为12mm(0.5in)或更薄的直径在75mm(3in)和400mm (16in)之间、用本节注释部分离心机转动构件所用材料的一种或一种以上高强度/密度比材料制成的薄壁圆筒。 8401200000 1
37 同位素气体离心机环或波纹管 专门设计或制造用于局部支承转筒或把数个转筒连接起来的构件。波纹管是壁厚3mm (0.12in)或更薄的直径在75mm (3in)和400mm (16in)之间、用本节注释部分离心机转动构件所用材料的一种或一种以上高强度/密度比材料制成的有褶短圆筒。 8401200000 1
38 同位素气体离心机挡板 专门设计或制造的直径在75mm (3in)和400mm(16in)之间、用本节注释部分离心机转动构件所用材料的各种高强度/密度比材料之一制成的安装在离心机转筒内的盘状构件, 其作用是将排气室与主分离室隔开, 在某些情况下帮助UF6气体在转筒的主分离室中循环。 8401200000 1
39 同位素气体离心机顶盖/底盖 专门设计或制造的直径在75mm (3in)和400mm (16in)之间、用本节注释部分离心机转动构件所用材料的各种高强度/密度比材料之一制成的装在转筒端部的盘状构件, 这样就把UF6包容在转筒内, 在有些情况下还作为整体一部分支承、保持或容纳上轴承件(顶盖)或支持马达的旋转件和下轴承件(底盖)。 8401200000 1
注释:
离心机转动构件所用材料是:
(a) 极限抗拉强度为2.05×109 N/m2 (300000psi)或更高的马氏体钢;
(b) 极限抗拉强度为0.46×109 N/m2 (67000psi)或更高的铝合金;
(c) 适合于复合结构用的纤维材料, 其比模量应为12.3×106 m或更高, 比极限抗拉强度应为0.3×106 m或更高(“比模量”是用N/m2表示的杨氏模量除以用N/m3表示的比重; “比极限抗拉强度”是用N/m2表示的极限抗拉强度除以用N/m3表示的比重)。
         1、转动构件所用材料
40 极限抗拉强度为2.05×109 N/m2 (300000psi)或更高的马氏体钢 2
41 极限抗拉强度为0.46×109 N/m2(67000psi)或更高的铝合金 2
42 玻璃纤维粗纱 适合于复合结构用的玻璃纤维材料,其比模量应为12.3×106 m或更高, 比极限抗拉强度应为0.3×106 m或更高(“比模量”是用N/m2表示的杨氏模量除以用N/m3表示的比重; “比极限抗拉强度”是用N/m2表示的极限抗拉强度除以用N/m3表示的比重) 7019120010 1
43 玻璃纤维纱线 适合于复合结构用的玻璃纤维材料, 其比模量应为12.3×106 m或更高, 比极限抗拉强度应为0.3×106 m或更高(“比模量”是用N/m2表示的杨氏模量除以用N/m3表示的比重; “比极限抗拉强度”是用N/m2表示的极限抗拉强度除以用N/m3表示的比重) 7019190012 1
44 碳纤维纱线 适合于复合结构用的碳纤维材料, 其比模量应为12.3×106 m或更高,比极限抗拉强度应为0.3×106 m或更高(“比模量”是用N/m2表示的杨氏模量除以用N/m3表示的比重; “比极限抗拉强度”是用N/m2表示的极限抗拉强度除以用N/m3表示的比重) 6815990021;6815990029 1
           2、静态部件
45 磁悬浮轴承 专门设计或制造的轴承组合件, 由悬浮在充满阻尼介质箱中的一个环形磁铁组成。该箱要用耐UF6的材料(见本节注释)制造。该磁铁与装在39项所述顶盖上的一个磁极片或另一个磁铁耦合。此磁铁可以是环形的, 外径与内径的比小于或等于1.6:1。它的初始磁导率可以是0.15H/m (120000CGS制单位)或更高, 或剩磁98.5%或更高, 或产生的能量高于80 kJ/m3(107高斯-奥斯特)。除了具有通常的材料性质外, 先决条件是磁轴对几何轴的偏离应限制在很小的公差范围内 8483300010 1
46 轴承/阻尼器 专门设计或制造的安装在阻尼器上的具有枢轴/盖的轴承。枢轴通常是一种淬硬钢轴,一端精加工成半球,而另一端能连在39项所述底盖上。但是这种轴可附有一个动压轴承。盖是球形的,一面有一个半球形陷穴。这些构件通常是单独为阻尼器提供的。 8483300020 1
47 分子泵 专门设计或制造的内部有已加工或挤压的螺纹槽和已加工的腔的泵体。典型尺寸如下:内径75 mm(3 in)到400 mm(16in),壁厚10 mm(0.4 in)或更厚,长度等于或大于直径。刻槽的横截面是典型的矩形,槽深2 mm(0.08 in)或更深。 8414909010 1
48 电动机定子 专门设计或制造的环形定子, 用于在真空中频率范围为600-2000 Hz、功率范围为50-1000VA条件下同步运行的高速多相交流磁滞(或磁阻)式电动机。定子由在典型厚度为2.0mm(0.08in)或更薄一些的薄层组成的低损耗叠片铁芯上的多相绕组组成。 8503009010 1
49 离心机壳/收集器 专门设计或制造用来容纳气体离心机的转筒组件的部件。离心机壳由一个壁厚达30 mm (1.2in)的刚性圆筒组成,它带有经过精密机械加工的两个端面以便固定轴承和一个或多个便于安装的法兰盘。这两个经过机械加工的端面相互平行, 并以不大于0.05度的误差与圆筒纵轴垂直。离心机壳也可是一种格状结构以容纳几个转筒。这种机壳通常用耐UF6腐蚀的材料制造或是用这类材料加以保护。 8421919011 1
50 收集器 专门设计或制造的内径达12 mm(0.5in)的一些管件,它们用来借助皮托管作用(即利用一个例如扳弯径向配置的管的端部而形成的面迎转筒内环形气流的开口)从转筒内部提取UF6气体, 并且能与中心气体提取系统相连。这类管件用耐UF6腐蚀的材料制造或用这类材料加以保护。 8421919012 1
'注释:
1、以上所列物项不是直接接触UF6 流程气体就是直接控制离心机和直接控制这种气体从离心机到离心机以及从级联到级联的通路。'
    耐UF6腐蚀的材料包括不锈钢、铝、铝合金、镍或含镍60%(或以上)的合金。
         3、为气体离心浓缩工厂专门设计或制造的辅助系统、设备和部件:
51 供料系统/产品和尾料提取系统 专门设计或制造的流程系统包括: 2
供料釜(或供料器), 用于以高达100 kPa(15psi)的压力和1 kg/h(或更大)的速率将UF6送往离心机级联;
凝华器(或冷阱), 用于以高达3 kPa (0.5 psi)的压力从级联中取出UF6。凝华器能被冷却到203 K(-70℃)和加热到343 K(70℃);
“产品”和“尾料”器, 用来把UF6收集到容器中。
这种设施、设备和管线全部用耐UF6的材料制成或用作衬里(见本节注释), 并且按很高的真空和净度标准制造。
52 机械集管管路系统 专门设计或制造用于在离心机级联中操作UF6的管路系统和集管系统。管路网络通常是“三头”集管系统, 每个离心机连接一个集管头。这样, 在形式上有大量重复。全都用耐UF6的材料(见本节注释)制成并且按很高的真空和净度标准制造。 2
53 UF6质谱仪/离子源 专门设计或制造的磁质谱仪或四极质谱仪, 这两种谱仪能从UF6气流中“在线”取得供料、产品或尾料的样品, 并且具有以下所有特点: 9027801910 1
1. 原子质量单位的单位分辨率高于320;
2. 离子源用尼赫罗姆合金或蒙乃尔合金制成或以这些材料作为衬里或镀镍;
3. 电子轰击离子源;
4. 有一个适合于同位素分析的收集系统。
54 频率变换器 为满足48项定义的电动机定子的需要而专门设计或制造的频率变换器(又称变频器或变换器)或这类频率变换器的部件、构件和子配件。 8504409930 1
它们具有下述所有特点:
1. 多相输出600-2000 Hz;
2. 高稳定性(频率控制优于0.1%);
3. 低谐波畸变(低于2%); 和
4. 效率高于80%。
注释:
1、以上所列物项不是直接接触UF6 流程气体就是直接控制离心机和直接控制这种气体从离心机到离心机以及从级联到级联的通路。
    耐UF6腐蚀的材料包括不锈钢、铝、铝合金、镍或含镍60%(或以上)的合金。
    4、专门设计或制造用于气体扩散浓缩的组件和部件
55 气体扩散膜 (a) 专门设计或制造的由耐UF6腐蚀的金属、聚合物或陶瓷材料制成 的很薄的多孔过滤膜, 孔的大小为100-1000?,膜厚5 mm(0.2in) (或以下), 对于管状膜来说, 直径为25mm(1 in) (或以下); 和 8421919013 1
(b) 为制造这种过滤膜而专门制备的化合物或粉末。这类化合物和粉末包括镍或含镍60%(或以上)的合金、氧化铝或纯度99.9%(或以上)的耐UF6的完全氟化的烃聚合物, 粒度小于10mm。粒度高度均匀。这些都是专门为制造气体扩散膜制备的。
56 扩散室 专门设计或制造的直径大于300 mm (12in)、长度大于900 mm(35in)的密闭式圆柱形容器或尺寸相当的矩形容器;该容器有直径均大于50 mm(2in)的一个进气管和两个出气管, 容器用于容纳气体扩散膜, 由耐UF6的材料制成或以其作为衬里, 并且设计成便于水平安装和竖直安装的形式。 8421919014 1
57 压缩机 专门设计或制造的轴向离心式或正排量压缩机, 其体积吸气能力为1m3 UF6/min (或更大), 出口压力高达几百千帕(100psi), 设计成在具有或没有适当功率电动机的UF6环境中长期运行。此外, 还有这类压缩机的分离组件, 这种压缩机的压力比在2:1和6:1之间, 用耐UF6的材料制成或以其作为衬里。 8414809010 1
58 鼓风机 专门设计或制造的轴向离心式或正排量鼓风机, 其体积吸气能力为1m3 UF6/min (或更大), 出口压力高达几百千帕(100psi), 设计成在具有或没有适当功率电动机的UF6环境中长期运行。此外, 还有这类鼓风机的分离组件, 这种鼓风机的压力比在2:1和6:1之间, 用耐UF6的材料制成或以其作为衬里。 8414599020 1
59 转动轴封 专门设计或制造的真空密封装置,有密封式进气口和出气口, 用于密封把压缩机或鼓风机转子同传动马达连接起来的转动轴, 以保证可靠的密封, 防止空气渗入充满UF6的压缩机或鼓风机的内腔。这种密封装置通常设计成将缓冲气体泄漏率限制到小于1000 cm3/min (60in3/min)。 8484200010 1
60 冷却UF6的热交换器 专门设计或制造的用耐UF6材料(不锈钢除外)制成或以其作为衬里或以铜或这些金属的复合物作衬里的热交换器,在压差为100kPa (15psi)下渗透压力变化率小于10Pa/h (0.0015psi)。 8419500030 1
        5、专门设计或制造的用于气体扩散浓缩的辅助系统、设备和部件:
61 供料系统/产品和尾料提取系统 专门设计或制造的能在300 kPa (45psi)或以下的压力下运行的流程系统, 包括: 2
供料釜、供料加热炉或供料系统, 用于将UF6送入气体扩散级联;
凝华器(或冷阱), 用于从扩散级联中取出UF6;
液化器, 将来自级联的UF6气体压缩并冷凝成液态UF6;
“产品”器或“尾料”器, 用来把UF6收集到容器中。
62 供料釜(或供料系统) 用于将UF6送入气体扩散级联 2
63 凝华器(或冷阱) 用于从扩散级联中取出UF6 8419899021 1
64 液化器 将来自级联的UF6气体压缩并冷凝成液态UF6 8419609010 1
65 “产品”器或“尾料”器 用来把UF6收集到容器中 2
66 集管管路系统 专门设计或制造用于在气体扩散级联中操作UF6的管路系统和集管系统。这种管路网络通常是“双头”集管系统,每个扩散单元连接一个集管头。 2
67 专门设计或制造的大型真空歧管、真空集管 2
68 专门设计的在含UF6气氛中使用的真空泵 用铝、镍或含镍量高于60%的合金制成或以其作为衬里。这些泵可以是旋转式或正压式,可有排代式密封和碳氟化合物密封并且可以有特殊工作流体存在。 8414100030 1
69 特种截流阀和控制阀 专门设计和制造的由耐UF6材料制成的直径为40-1500mm(1.5-59in)可手动或自动的截流阀和控制波纹管阀, 用来安装在气体扩散浓缩工厂的主系统和辅助系统中。 8481801010 1
70 UF6质谱仪/离子源 专门设计或制造的磁质谱仪或四极质谱仪, 这些谱仪能从UF6气流中“在线”取得供料、产品或尾料的样品, 并且具有以下所有特点: 9027801910 1
1. 原子质量单位的单位分辨率高于320;
2. 离子源用尼赫罗姆合金或蒙乃尔合金制成或以这些材料作为衬里或镀镍;
3. 电子轰击离子源;
4. 有一个适合于同位素分析的收集系统。
71 专门设计或制造的抽气能力为5 m3/min (或以上) 的真空泵 专门用于同位素气体扩散浓缩 8414100040 1
注释
以上所列物项不是直接接触UF6流程气体就是直接控制级联中的这种气流。所有接触流程气体的表面, 均需用耐UF6材料制成或以其作为衬里。就本节有关气体扩散物项而言, 耐UF6腐蚀的材料包括: 不锈钢、铝、铝合金、氧化铝、镍或含镍60%(或以上)的合金, 以及耐UF6的完全氟化的烃聚合物。
6、专门设计或制造用于气体浓缩厂的系统、设备和部件
72 分离喷嘴 专门设计或制造的分离喷嘴及其组件。分离喷嘴由一些狭缝状、曲率半径小于1mm(一般为0.1mm-0.05mm)的耐UF6腐蚀的弯曲通道组成,喷嘴中有一分离楔尖能将流过该喷嘴的气体分成两部分。 8424899910 1
73 涡流管 专门设计或制造的涡流管及其组件。涡流管呈圆筒形或锥形,用耐UF6腐蚀材料制成或加以保护,其直径在0.5cm至4cm之间,长径比率为20∶1或更小,并带有1个或多个切向进口。这些涡流管的一端或两端装有喷嘴型附件。 2
74 压缩机 专门设计或制造的用耐UF6腐蚀材料制成或加以保护的轴向离心式或正排量压缩机, 其体积吸入能力为2m3/min或更大的UF6/载气(氢或氦)混合气。这些压缩机的压力比一般在1.2:1和6:1之间。 8414809040 1
75 鼓风机 专门设计或制造的用耐UF6腐蚀材料制成或加以保护的轴向离心式或正排量鼓风机, 其体积吸入能力为2m3/min或更大的UF6/载气(氢或氦)混合气。这些鼓风机的压力比一般在1.2:1和6:1之间。 8414599030 1
76 转动轴封 专门设计或制造的带有密封式进气口和出气口的转动轴封, 用于密封把压缩机或鼓风机转子同驱动马达连接起来的转动轴, 以保证可靠的密封, 防止过程气体外漏或空气或密封气体渗入充满UF6/载气混合气的压缩机或鼓风机内腔。 8484200020 1
77 冷却气体用热交换器 专门设计或制造的用耐UF6腐蚀材料制成或加以保护的热交换器。 8419500040 1
78 分离元件外壳 专门设计或制造的用耐UF6腐蚀的材料制成或加以保护的用作容纳涡流管或分离喷嘴的分离元件外壳。这种外壳可以是直径大于300 mm、长度大于900 mm的圆筒状容器或尺寸相当的矩形容器, 并可设计成便于水平安装或竖直安装的形式。 2
79 供料系统/产品和尾料提取系统 专门为浓缩工厂设计或制造的用耐UF6腐蚀材料制成的或加以保护的流程系统或设备, 包括: 2
(a) 供料釜、供料加热炉或供料系统, 用于将UF6送入浓缩过程;
(b) 凝华器(或冷阱), 用于从浓缩过程中移出UF6, 供下一步加热转移;
(c) 固化器或液化器, 用于通过压缩UF6并将其转换为液态形式或固态形式, 从浓缩流程中移出UF6;
(d) “产品”器或“尾料”器, 用于把UF6收集到容器中。
80 供料釜、供料加热炉或供料系统 用于将UF6送入浓缩过程 2
81 凝华器(或冷阱) 用于从浓缩过程中移出UF6,供下一步加热转移 2
82 固化器或液化器 用于通过压缩UF6并将其转换为液态形式或固态形式, 从浓缩流程中移出UF6 2
83 “产品”器或“尾料”器 用于把UF6收集到容器中。 2
84 集管管路系统 专门设计或制造用于在气体扩散级联中操作UF6的管路系统和集管系统。这种管路网络通常是“双头”集管系统, 每个扩散单元连接一个集管头。 2
85 为在含UF6气氛中工作而专门设计或制造的抽气能力为5m3/min 或更大的由若干真空歧管、真空集管和真空泵组成的真空系统 2
86 为在含UF6气氛中工作而专门设计或制造的用耐UF6腐蚀的材料制成或保护的真空泵。 这些泵也可用氟碳密封和特殊工作流体。 8414100050 1
87 特种截流阀和控制阀 专门设计或制造的由耐UF6腐蚀材料制成或保护的直径为40-1500 mm的可手动或自动的截流阀和控制波纹管阀,用来安装在气动浓缩工厂的主系统和辅助系统中。 8481801010 1
88 UF6/载气分离系统 这些系统是为将载气中的UF6含量降至1 ppm或更低而设计的, 并可装有下述的设备: 2
(a)  低温热交换器和低温分离器,能承受-120℃或更低的温度, 或
(b) 低温制冷设备, 能承受-120℃或更低的温度, 或
(c) 用于将UF6与载气分离开来的分离喷嘴或涡流管设备, 或
(d) UF6冷阱,能承受-20℃或更低的温度。
89 低温热交换器和低温分离器 能承受-120℃或更低的温度 2
90 低温制冷设备 能承受-120℃或更低的温度 8419899022 1
91 用于将UF6与载气分离开来的分离喷嘴或涡流管设备 2
92 UF6冷阱 能承受-20℃或更低的温度 8419899023 1
注释
本节所列物项不是直接接触UF6流程气体就是直接控制级联中的这种气流。所有接触流程气体的表面, 均需用耐UF6材料制成或用耐UF6材料保护。就本节有关气动浓缩物项而言, 耐UF6腐蚀的材料包括: 铜、不锈钢、铝、铝合金、镍或含镍60%(或以上)的合金, 以及耐UF6的完全氟化的烃聚合物。
7、专门设计或制造用于化学交换或离子交换浓缩工厂的系统、设备和部件
93 液-液交换柱(化学交换) 为使用化学交换过程的铀浓缩工厂专门设计或制造的有机械动力输入的逆流液-液交换柱(即带有筛板的脉冲柱、往复板柱和带有内部 涡轮混合器的柱)。为了耐浓盐酸溶液的腐蚀,这些交换柱及其内部构件一般用适宜的塑料(例如氟碳聚合物)或玻璃制作或保护。交换柱的级停留时间一般被设计得很短(30秒或更短)。 2
94 液-液离心接触器(化学交换) 为使用化学交换过程的铀浓缩工厂而专门设计或制造的液-液离心接触器。此类接触器利用转动来达到有机相与水相的分散,然后借助离心力来分离开这两相。为了耐浓盐酸溶液的腐蚀,这些接触器一般用适当的塑料(例如碳氟聚合物)来制造或作衬里, 或衬以玻璃。离心接触器的级停留时间被设计得很短(30秒或更短)。 8421199020 1
95 铀还原系统和设备(化学交换) 包括以下96项和97项两部分 2
96 电化学还原槽 该设备是为使用化学交换过程的铀浓缩工厂专门设计或制造的,用来将铀从一种价态还原为另一种价态。与过程溶液接触的这种槽的材料必须能耐浓盐酸溶液腐蚀。 8543300010 1
这种槽的阴极室必须设计成能防止铀被再氧化到较高的价态。为了把铀保持在阴极室中, 这种槽可有一个由特种阳离子交换材料制成的抗渗的隔膜。阴极一般由石墨之类适宜的固态导体组成。
97 装在级联的产品端为将有机相流中的U+4移出、调节酸浓度和向电化学还原槽供料而专门设计或制造的系统 这些系统由以下设备组成: 将有机相流中的U+4反萃取到水溶液中的溶剂萃取设备, 完成溶液pH值调节和控制的蒸发设备和(或)其他设备, 以及向电化学还原槽供料的泵或其他输送装置。一个重要的设计问题是要避免水相流被某些种类的金属离子沾污。因此, 对该系统那些接触这种过程物流的部分, 要用适当的材料(例如玻璃、碳氟聚合物、聚苯硫酸酯、聚醚砜和用树脂浸过的石墨)制成或保护的设备来构成。 2
98 供料准备系统(化学交换) 专门设计或制造的用来为化学交换铀同位素分离工厂生产高纯氯化铀供料溶液的系统。这些系统由进行纯化所需的溶解设备、溶剂萃取设备和(或)离子交换设备,以及用来将U+6或U+4还原为U+3的电解槽组成。这些系统产生只含几个ppm的铬、铁、钒、钼和其他两价或价态更高的阳离子金属杂质的氯化铀溶液。处理高纯度U+3系统的若干部分的建造材料包括玻璃、碳氟聚合物、聚苯硫酸酯或聚醚砜塑料衬里的石墨和用树脂浸过的石墨。 2
99 铀氧化系统(化学交换) 专门设计或制造用于将U+3氧化为U+4以便返回化学交换浓缩过程的铀同位素分离级联的系统。这些系统可装有核出口管制清单5.6.5注释部分所述的设备。 2
100 使氯气和氧气与来自同位素分离设备的水相流相接触的设备以及将所得U+4萃入由级联的产品端返回的已被反萃取过的有机相的设备 2
101 使水与盐酸分离开来,以便水和加浓了的盐酸可在适当位置被重新引入工艺过程的设备。 2
102 快速反应离子交换树脂/吸附剂(离子交换) 为以离子交换过程进行铀浓缩而专门设计或制造的快速反应离子交换树脂或吸附剂包括:多孔大网络树脂,和(或)薄膜结构(在这些结构中,活性化学交换基团仅限于非活性多孔支持结构表面的一个涂层), 以及处于包括颗粒或纤维在内的任何适宜形式的其他复合结构。这些离子交换树脂/吸附剂的直径有0.2 mm或更小, 而且在化学性质上必须能耐浓盐酸溶液腐蚀,在物理性质上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因而在交换柱中不被降解。这些树脂/吸附剂是专门为实现很快的铀同位素交换动力学过程(低于10秒的交换速率减半期)而设计的, 并且能在100-200℃的温度范围内操作。 2
103 离子交换柱(离子交换) 为以离子交换过程进行铀浓缩而专门设计或制造的用于容纳和支撑离子交换树脂/吸附剂填充床层的直径大于1000 mm的圆柱。这些柱一般用耐浓盐酸溶液腐蚀的材料(例如钛或碳氟塑料)制成或保护, 并能在100-200℃的温度范围内和高于0.7 Mpa(102psi)的压力下操作。 2
104 离子交换回流系统(离子交换) '(a)专门设计和制造的用于使离子交换铀浓缩级联中所用化学还原剂再生的化学或电化学还原系统。
(b)专门设计或制造的用于使离子交换铀浓缩级联中所用化学氧化剂再生的化学或电化学氧化系统。
' 2
离子交换浓缩过程可使用例如Ti+3作为还原阳离子, 在这种情况下,所用还原系统将通过还原Ti+4使Ti+3再生。
离子交换浓缩过程可使用例如Fe+3作为氧化剂, 在这种情况下, 所用氧化系统将通过氧化Fe+2来使Fe+3再生。
105 专门设计或制造的用于使离子交换铀浓缩级联中所用化学还原剂再生的化学或电化学还原系统。 2
106 专门设计或制造的用于使离子交换铀浓缩级联中所用化学氧化剂再生的化学或电化学氧化系统。 2
8、专门设计或制造用于以激光为基础的浓缩工厂的系统、设备和部件
107 铀蒸发系统(AVLIS) 专门设计或制造的铀蒸发系统。这些系统含有大功率条带式或扫描式电子束枪, 打到靶上的能量大于2.5 kW/cm。 2
108 液态铀金属处理系统(AVLIS) 专门设计或制造由一些坩埚及其冷却设备组成用于处理熔融铀或铀合金的液态金属处理系统。 2
这种系统的坩埚和其他接触熔融铀或铀合金的部分,要用有适当的耐腐蚀和耐高温性能的材料制成或保护。适当的材料包括钽、氧化钇涂敷石墨、用其他稀土氧化物或其混合物涂敷的石墨。
109 铀金属“产品”和“尾料”收集器组件(AVLIS) 专门设计或制造用于收集液态或固态铀金属的“产品”和“尾料”收集器组件。 2
这些组件的部件由耐铀金属蒸气或液体的高温和腐蚀性的材料(例如氧化钇涂敷石墨或钽)制成或保护。这类部件可包括用于磁、静电或其他分离方法的管、阀、管接头、“出料槽”、进料管、热交换器和收集板。
110 分离器组件外壳(AVLIS) 专门设计或制造的圆筒状或矩形容器, 用于容纳铀金属蒸气源、电子束枪, 及“产品”与“尾料”收集器。 2
这些外壳有多种样式的开口, 用于供电线路、供水管、激光束窗、真空泵接头及仪器仪表诊断和监测。这些开口均设有开闭装置, 以便整修内部的部件。
111 超声膨胀喷嘴(MLIS) 专门设计或制造的超声膨胀喷嘴,用于冷却UF6与载气的混合气至150K或更低的温度。这种喷嘴耐UF6腐蚀。 2
112 五氟化铀产品收集器(MLIS) 专门设计或制造的UF5固态产品收集器。这种收集器是过滤式、冲击式或旋流式收集器, 或其组合; 并且耐UF5/UF6环境的腐蚀。 2
113 UF6/载气压缩机(MLIS) 为在UF6环境中长期操作而专门设计或制造的UF6/载气混合气压缩机。这些压缩机中与过程气体接触的部件用耐UF6腐蚀的材料制成或保护。 8414809020 1
114 转动轴封(MLIS) 专门设计或制造的带密封进气口和出气口的转动轴封,用于密封把压缩机转子与驱动马达连接起来的转动轴, 以保证可靠的密封, 防止过程气体外漏,或空气或密封气体漏入充满UF6/载气混合气的压缩机内腔。 8484200030 1
115 氟化系统(MLIS) 专门设计或制造的用于将UF5(固体)氟化为UF6(气体)的系统。 2
这些系统是为将所收集的UF5粉末氟化为UF6而设计的。其UF6随后将被收集于产品容器中, 或作为进料被转送到为进行进一步浓缩而设置的MLIS单元中。在一种方案中, 这种氟化反应可在同位素分离系统内部完成, 以便一离开“产品”收集器便反应和回收。在另一种方案中, UF5粉末将被从“产品”收集器中移出/转送到一个适当的反应容器(例如流化床反应器、螺旋反应器或火焰塔式反应器)中进行氟化。在这两种方案中, 都使用氟气(或其他适宜的氟化剂)贮存和转送设备, 以及UF6收集和转送设备。
116 UF6质谱仪/离子源(MLIS) 专门设计或制造的磁质谱仪或四极质谱仪, 这些质谱仪能从UF6气流中“在线”取得供料、“产品”或“尾料”的样品, 并且具有以下所有特点: 9027801910 1
1. 质量的单位分辨率高于320;
2. 离子源用尼赫罗姆合金或蒙乃尔合金制成或以这些材料作为衬里或镀镍;
3. 电子轰击离子源;
4. 有一个适合于同位素分析的收集器系统。
117 进料系统/产品和尾料提取系统(MLIS) 为浓缩厂专门设计或制造的工艺系统或设备, 用耐UF6腐蚀的材料制成或保护, 包括: 2
(a) 进料釜、加热炉或系统, 用于将UF6送入浓缩过程;
(b) 凝华器(或冷阱), 用于从浓缩过程中移出UF6, 供下一步加热转移;
(c) 固化或液化器, 用于通过压缩UF6并将其转换为液态形式或固态形式, 浓缩过程中移出UF6;
(d) “产品”器或“尾料”器, 用于把UF6收集到容器中。
118 UF6/载气分离系统(MLIS) 为将UF6从载气中分离出来专门设计或制造的工艺系统。载气可为氮、氩或其他气体。 2
注释
这类系统可装有如下设备:
(a)低温热交换器或低温分离器, 能承受-120℃或更低的温度; 或
(b) 低温冷冻器, 能承受-120℃或更低的温度; 或
(C) UF6冷阱,能承受-20℃或更低的温度。
119 激光系统(AVLIS,MLIS和CRISLA) 为铀同位素分离专门设计或制造的激光器或激光系统。 9013200020 1
AVLIS过程使用的激光系统通常由两个激光器组成: 一个铜蒸气激光器和一个染料激光器。MLIS使用的激光系统通常由一个CO2激光器或受激准分子激光器和一个多程光室(两端有旋转镜)组成。这两种过程使用的激光器或激光系统都需要有一个谱频稳定器以便能够长时间地工作。
       9、专门设计或制造的用于等离子体分离浓缩厂的系统、设备和部件
120 微波动力源和天线 为产生或加速离子专门设计或制造的微波动力源和天线,具有以下特性:频率高于30 GHz,且用于产生离子的平均功率输出大于50 kW。 2
121 离子激发线圈 专门设计或制造的射频离子激发线圈,其频率高于100 kHz,且能够输送的平均功率高于40 kW。 2
122 铀等离子体发生系统 为产生铀等离子体专门设计或制造的系统,这种系统可装有高功率条带式或扫描式电子束枪,打到靶上的能量高于2.5 kW/cm。 2
123 液态铀金属操作系统 专门设计或制造的用于熔融的铀或铀合金的液态金属操作系统,包括坩埚和坩埚用冷却设备。 2
这种系统中与熔融的铀或铀合金接触的坩埚和其他部件由适当的抗腐蚀和抗热材料构成或由这种材料作防护层。可适用的材料包括钽、有钇涂层的石墨、有其他稀土氧化物或这类氧化物的混合物涂层的石墨。
124 铀金属“产品”和“尾料”收集器组件 专门设计或制造的用于固态铀金属的“产品”和“尾料”收集器组件。这类收集器组件由抗热和抗铀金属蒸气腐蚀的材料构成或由这类材料作防护层,例如有钇涂层的石墨或钽。 2
125 分离器组件外壳 专门设计或制造的圆筒形容器,供等离子体分离浓缩厂用来容纳铀等离子体源、射频驱动线圈及“产品”和“尾料”收集器。 2
这种外壳有多种形式的开口,用于供电线路、扩散泵接头及仪器仪表诊断和监测。这些开口设有开闭装置,以便整修内部部件;它们由适当的非磁性材料例如不锈钢构成。
10、专门设计或制造的用于电磁浓缩厂的系统、设备和部件
126 同位素电磁分离器及部件 为分离铀同位素专门设计或制造的同位素电磁分离器及其设备和部件包括: 8401200000 1
(a) 离子源
专门设计或制造的单个或多个铀离子源由蒸气源、电离器和束流加速器组成,用石墨、不锈钢或铜等适当材料制造,能提供总强度为50mA或更高的离子束流。
(b) 离子收集器
收集器板极由专门为收集浓缩和贫化铀离子束而设计或制造的两个或多个槽和容器组成,用石墨或不锈钢一类的适当材料制造。
(c) 真空外壳
为铀电磁分离器专门设计或制造的真空外壳,用不锈钢一类适当的非磁性材料制造,设计在0.1Pa或以下的压力下运行。
(d) 磁极块
专门设计或制造的磁极块,直径大于2m,用来在同位素电磁分离器内维持恒定磁场并在毗连分离器之间传输磁场。
127 离子源 专门设计或制造的单个或多个铀离子源由蒸气源、电离器和束流加速器组成,用石墨、不锈钢或铜等适当材料制造,能提供总强度为50mA或更高的离子束流。 2
128 离子收集器 收集器板极由专门为收集浓缩和贫化铀离子束而设计或制造的两个或多个槽和容器组成,用石墨或不锈钢一类的适当材料制造。 2
129 真空外壳 为铀电磁分离器专门设计或制造的真空外壳,用不锈钢一类适当的非磁性材料制造,设计在0.1Pa或以下的压力下运行。 2
注释
外壳专门设计成装有离子源、收集器板极和水冷却管路,并有用于扩散泵连接结构和可用来移出和重新安装这些部件的开闭结构。
130 磁极块 专门设计或制造的磁极块,直径大于2m,用来在同位素电磁分离器内维持恒定磁场并在毗连分离器之间传输磁场。 8505190010 1
131 高压电源 为同位素电磁分离器离子源专门设计或制造的高压电源,具有以下所有特点:能连续工作,输出电压为20000V或更高,输出电流为1A或更大,电压稳定性在8小时内高于0.01%。 8504401940 1
132 磁体电源 专门为同位素电磁分离器设计或制造的高功率直流磁体电源,具有以下所有特点:能在100V或更高的电压下持续产生500A或更大的电流输出,电流或电压稳定性在8小时内高于0.01%. 8504401910 1
(七)、生产或浓集重水、氘和氘化物的工厂和专门为其设计或制造的设备
133 水-硫化氢交换塔 专门设计或制造用于利用GS法生产重水的、用优质碳钢(例如ASTMA516)制造的交换塔。该塔直径6m(20ft)至9m (30ft), 能够在大于或等于2MPa (300psi) 压力下和6mm或更大的容许腐蚀量下运行。 2
134 鼓风机 专门为利用GS法生产重水而设计或制造的用于循环硫化氢气体(即含H2S 70%以上的气体)的单级、低压头(即0.2 MPa或30psi)离心式鼓风机。这些鼓风机的气体通过能力大于或等于56m3/s (120000 SCFM), 能在大于或等于1.8 Mpa (260 psi)的吸入压力下运行,并有对湿H2S介质的密封设计。 8414599040 1
135 压缩机 专门为利用GS法生产重水而设计或制造的用于循环硫化氢气体(即含H2S 70%以上的气体)的单级、低压头(即0.2 MPa或30psi)离心式压缩机。这些压缩机的气体通过能力大于或等于56m3/s (120000 SCFM), 能在大于或等于1.8 Mpa (260 psi)的吸入压力下运行,并有对湿H2S介质的密封设计。 8414809030 1
136 氨-氢交换塔 专门设计或制造用于利用氨-氢交换法生产重水的氨-氢交换塔。该塔高度大于或等于35m(114.3ft), 直径1.5m(4.9ft)至2.5m(8.2ft), 能够在大于15MPa (2225psi) 压力下运行。这些塔至少都有一个用法兰联结的轴向孔,其直径与交换塔筒体直径相等,通过此孔可装入或拆除塔内构件。 2
137 塔内构件 专门为利用氨-氢交换法生产重水而设计或制造的塔内构件。塔内构件包括专门设计的促进气/液充分接触的多级接触装置。 2
138 氨裂化器 专门设计或制造的用于利用氨-氢交换法生产重水的氨裂化器。该装置能在大于或等于3MPa (450psi)的压力下运行。 2
139 红外吸收分析器 能在氘浓度等于或高于90%的情况下“在线”分析氢/氘比的红外吸收分析器。 2
140 催化燃烧器 专门设计或制造的用于利用氨-氢交换法生产重水时将浓缩氘气转化成重水的催化燃烧器。 2
141 整体重水提浓系统,或其蒸馏塔 专门设计或制造用于将重水提浓至反应堆级氘浓度的整体重水提浓系统,或其蒸馏塔。 2
注释
通常采用水蒸馏技术从轻水中分离重水的这些系统是专门设计或制造用于由浓度较低的重水原料生产反应堆级重水的(即典型地99.75%氧化氘)。
142 多级泵 专门为利用氨-氢交换法生产重水而设计或制造的多级泵。多级泵包括专门设计的用来将一个接触级内的液氨向其他级塔循环的水下泵。 8413810020 1
        (八)、分别如第(五)和(六)所定义的用于燃料元件制造和铀同位素分离的铀和钚转换厂和专门为其设计或制造的设备
143 为将UO3转化为UF6而专门设计或制造的系统 从UO3到UF6的转化可以直接通过氟化实现。该过程需要一个氟气源或三氟化氯源。 2
144 为将UO3转化为UO2而专门设计或制造的系统 从UO3到UO2的转化,可以用裂解的氨气或氢气还原UO3来实现。 2
145 为将UO2转化为UF4而专门设计或制造的系统 从UO2到UF4的转化,可以用氟化氢气体(HF)在300-500℃与UO2反应来实现。 2
146 为将UF4转化为UF6而专门设计或制造的系统 从UF4到UF6的转化,可以用氟气在塔式反应器中与UF4发生放热反应来实现。使流出气体通过一个冷却到-10℃的冷阱把热的流出气体中的UF6冷凝下来。该过程需要一个氟气源。 2
147 为将UF4转化为金属铀而专门设计或制造的系统 从UF4到金属铀的转化, 可用镁(大批量)或钙(小批量)还原UF4来实现。还原反应一般在高于铀熔点(1130℃)的温度下进行。 2
148 为将UF6转化为UO2而专门设计或制造的系统 从UF6到UO2的转化,可用三种方法来实现。在第一种方法中,用氢气和水蒸气将UF6还原并水解为UO2。在第二种方法中, 通过溶解在水中而将UF6水解, 然后加入氨沉淀出重铀酸铵, 接着可在820℃用氢气将重铀酸铵还原为UO2。在第三种方法中, 将气态UF6、CO2和NH3通入水中, 结果沉淀出碳酸铀酰铵。在500-600℃, 碳酸铀酰铵与水蒸气和氢气发生反应, 生成UO2。 2
从UF6到UO2的转化, 通常是燃料制造厂的第一个工序。
149 为将UF6转化为UF4而专门设计或制造的系统 从UF6到UF4的转化, 是用氢还原实现的。 2
150 为将UO2转化为UCl4而专门设计或制造的设备 从UO2到UCl4转化可通过两个流程之一来实现。在第一个流程中, 在大约400℃的温度下, UO2与四氯化碳(CCl4)发生反应。在第二个流程中, 在大约700℃的温度下,以及存在碳黑(CAS1333-86-4)、一氧化碳的条件下, UO2与氯发生反应产生UCl4。 2
151 为将硝酸钚转化到氧化钚而专门设计或制造的设备 该流程包括的主要功能为:流程供料贮存和调料、沉淀和固-液分离,煅烧、产品处理、通风、废物管理,以及流程控制。流程系统经过特别的设计,以避免发生临界和辐射效应,以及使得毒性危险最小。在大多数后处理设施中,这一流程包括将硝酸钚转化到氧化钚。其它流程可能包括草酸钚或过氧化钚的沉淀。 2
152 为生产钚金属而专门设计或制造的设备 该流程通常包括氧化钚的氟化,通常以高腐蚀性的氢氟酸来生产氟化钚,而后用高纯钙金属还原生成金属钚和氟化钙残渣。该流程所包括的主要功能是氟化(例如,包括采用贵重金属制造的或作为内衬的设备)、金属还原(例如,使用陶瓷坩埚)、残渣回收、产品处理、通风、废物管理和流程控制。流程系统经过特别的设计,以避免发生临界和辐射效应,以及使得毒性危险最小。其它流程包括草酸钚或过氧化钚的氟化,然后还原成金属。 2
二、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清单所列物项和技术
(一)、工业设备
1、机床及有关技术、软件
1 滚压成形机床 '1.装有3个或3个以上压辊的(主动的或导向的);
2.按照制造厂的技术规格可配备“数控”单元或计算机控制器的;
说明:包括那些只有一个用来使金属成形的压辊和两个用来支撑芯轴但不直接参加成形过程的辅助压辊的机床.' 8463900010 1
2 滚压成形机床用芯轴 转筒成形用的芯轴,用其制成内径在75毫米(3英寸)至400毫米(16英寸)之间的圆柱形转筒. 8466940010 1
3 具有滚压功能的旋压成形机床 '1.装有3个或3个以上压辊的(主动的或导向的);和
2.按照制造厂的技术规格可配备“数控”单元或计算机控制器的;
说明:包括那些只有一个用来使金属成形的压辊和两个用来支撑芯轴但不直接参加成形过程的辅助压辊的机床.' 8463900020 1
4 具有滚压功能的旋压成形机床用芯轴 转筒成形用的芯轴,用其制成内径在75毫米(3英寸)至400毫米(16英寸)之间的圆柱形转筒. 8466940020 1
5 用于切削或切割金属、陶瓷或复合材料,根据制造厂的技术说明书,可以配备沿2个或更多个轴同时进行“成形控制”的电子装置的车床 对于加工件大于直径35毫米的车床,“定位精度”在采取了所有补偿手段后沿任一直线坐标可达到优于0.006毫米(总定位精度)。 2
说明:不包括仅加工贯穿进给的棒料,棒料最大直径等于或小于42毫米,并且无固定卡盘的棒料车床。车床可对直径小于42毫米的加工零件进行钻、铣加工。
6 用于切削或切割金属、陶瓷或复合材料,根据制造厂的技术说明书,可以配备沿2个或更多个轴同时进行“成形控制”的电子装置的铣床 '
这些铣床具有下述任何一种特性:' 2
(1)“定位精度”在采取了所有补偿手段后沿任一直线座标可达到优于0. 006毫米(总定位精度);或
(2)有2个或更多个成形旋转轴。
说明:本条目不管制具有下述特性的铣床:
A. x轴行程大于2米;和
B. 沿x轴的总“定位精度”劣于0. 030毫米。
7 用于切削或切割金属、陶瓷或复合材料,根据制造厂的技术说明书,可以配备沿2个或更多个轴同时进行“成形控制”的电子装置的磨床 '
这些磨床具有下述任何一种特性:' 2
(1)“定位精度”在采取了所有补偿手段后沿任一直线坐标可达到优于0. 004毫米(总定位精度);或
(2)有2个或更多个成形旋转轴。
说明:不包括下列磨床:
A. 具有下列所有特征的外圆、内圆和内外圆磨床:
--限于磨圆柱面;
--最大工件外径或长度为150毫米;
--能同时调整进行“成形控制”的轴不超过2个;和
--无成形 c轴。
B. 仅有x、y、c和 a轴的坐标磨床,其中c轴用于保持磨轮垂直于工件表面,配备a轴是为了磨筒形凸轮。
C. 带有为生产工具和刀具专门设计的软件的工具磨床或刀具磨床。
D. 曲轴磨床或凸轮轴磨床。
8 用于切削或切割金属、陶瓷或复合材料,根据制造厂的技术说明书,可以配备沿2个或更多个轴同时进行“成形控制”的电子装置的无线型放电加工机床 具有2个或更多个成形旋转轴并能同时调整进行“成形控制”。 8456301010;8456309010 1
9 为滚压成形机床和具有滚压功能的旋压成形机床和芯轴专门设计的软件 2
10 为“研制”、“生产”或“使用”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清单第一部分的“数控”单元、“数控”机床而专门设计或修改的软件。 说明: 2
(1)不管是单独出口的还是装在“数控”单元或任何电子装置或系统中的软件都要受到管制。
(2)控制单元或机床的制造厂专门为操作非受控机床而设计或修改的软件不受管制。
11 供电子装置或系统的任一组合使用的软件 使该装置起“数控”单元的作用,从而能控制5个或更多个能同时调整进行“成形控制”的内插轴。 2
说明:
(1)不管是单独出口的还是装在“数控”单元或任何电子装置或系统中的软件都要受到管制。
(2)控制单元或机床的制造厂专门为操作非受控机床而设计或修改的软件不受管制。
2、尺寸检测仪、装置或系统,以及为此专门设计的软件:
12 计算机控制的尺寸检测仪或数控的尺寸检测机: 具有下述两种特性的计算机控制的尺寸检测仪或数控的尺寸检测机: 2
1.有2个或更多个轴;和
2.使用“精度”优于0.2微米的探头检测时,一维长度的“测量误差”等于或小于(1.25+L/1000)微米(L是所测长度,单位:毫米)
13 长度测量仪 具有下述任何一种特性的长度测量仪: 2
(1)非接触型测量系统,测量范围不超过0.2毫米时,其“分辨率”等于或优于0.2微米;
(2)具有下述两种特性的线性可变差动变压器系统:
A. 测量范围不超过5毫米时,其“线性度”等于或优于0.1%; 和
B. 在标准环境试验室温度变化为± 1K时,每天漂移量等于或小于0.1%; 或
(3)具有下述两种特性的测量系统:
A. 装有“激光器”;
B. 在温度变化为± 1K的标准温度和标准压力下,保持至少12小时时:
全量程的“分辨率”为0.1微米或更高;和
“测量误差”等于或小于 (0.2 +L/2000) 微米(L是所测长度,单位:毫米);以下除外:用干涉仪系统测量,无闭环或开环反馈,装有“激光器”,用以测量机床、尺寸检验仪或相似设备的滑板运动误差
14 角度测量仪 其“角位偏差”等于或小于0.00025度。 2
说明:不管制诸如自动准直仪之类的光学仪器,例如使用平行光检测反射镜角位移的自动准直仪。
15 检查半壳件的线-角度位移的系统 具有下述两种特性的同时检查半壳件的线-角度位移的系统:1、沿任一轴向线度的“测量误差”,每毫米等于或小于3. 6微米;和 2
2.“角位偏差”等于或小于0.03度。
16 为尺寸检测仪、装置或系统专门设计的软件 为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清单第一部分尺寸检测仪、装置或系统专门设计的软件(包括用于同时测量壁厚和轮廓的软件) 2
17 “机器人”或“末端操纵装置” '(一)按照国家安全标准专门设计,能用于处理高能炸药(例如,满足高能炸药电气法规标称值);或
(二)专门设计或定为抗辐射的,能经受大于5×104戈瑞(硅) [5×106拉德(硅)]辐射而不会降低使用性能' 8479509010 1
18 为“机器人”或“末端操纵装置”专门设计的控制器 为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清单第一部分所述的“机器人”或“末端操纵装置”专门设计的控制器 8537109021 1
19 为“机器人”或“末端操纵装置”专门设计的软件 为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清单第一部分所述的“机器人”或“末端操纵装置”专门设计的软件 2
3、振动试验系统、设备、部件及其软件
20 使用反馈或闭环控制技术和数控装置的电动式振动试验系统 能在20赫兹至2000赫兹之间产生10克均方根或更大的振动,并施加50千牛(11250磅)(“空台”测量)或更大的力。 8479899050 1
21 数字控制器 装有为振动试验专门设计的软件,实时频宽大于5千赫,同“使用反馈或闭环控制技术和数控装置的电动式振动试验系统”所述的受控系统一起使用。 8537109022 1
22 振动启动器(振动装置) 装有或不装有辅助放大器,能施加50千牛(11250磅)(“空台”测量)或更大的力,可用于“使用反馈或闭环控制技术和数控装置的电动式振动试验系统”所述的受控系统。 2
23 试验部件支承结构和电子学装置 用来把多台振动装置联成一完整的振动器系统,以便能提供50千牛(“空台”测量)或更大的有效合力,可用于“使用反馈或闭环控制技术和数控装置的电动式振动试验系统”所述的受控系统。 2
24 受控电子学装置专门设计的软件 同“使用反馈或闭环控制技术和数控装置的电动式振动试验系统”所述的受控系统一起使用或为“试验部件支承结构和电子学装置”所述的受控电子学装置专门设计的软件 2
    4、真空炉、受控气氛冶金熔化炉和铸造用炉;专门配置的计算机控制系统和监测系统以及为此专门设计的软件
25 电弧重熔炉和铸造用炉 容量在1000-20000立方厘米之间,使用自耗电极,能在1700℃以上的熔化温度工作 8514300020 1
26 电子束熔化炉 功率≥50千瓦,能在>1200℃的熔化温度工作 8514300030 1
27 等离子体雾化和熔化炉 功率≥50千瓦,能在>1200℃的熔化温度工作 8514300040 1
28 为真空炉、受控气氛冶金熔化炉和铸造用炉专门配置的计算机控制系统和监测系统 为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清单所述的真空炉、受控气氛冶金熔化炉和铸造用炉专门配置的计算机控制系统和监测系统 2
29 为真空炉、受控气氛冶金熔化炉和铸造用炉专门配置计算机控制系统和监测系统专门设计的软件 为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清单所述的真空炉、受控气氛冶金熔化炉和铸造用炉专门配置计算机控制系统和监测系统专门设计的软件 2
30 真空感应炉或受控环境感应炉 工作温度〉850℃,感应线圈直径≤600mm,设计输入功率≥5千瓦 8514200010 1
31 电源 真空感应炉或受控环境感应炉用电源,额定输出功率≥5千瓦 8504409950 1
32 等静压压力机 最大工作压力能够达到69兆帕或更大并具有内径超过152毫米腔式的“等静压压力机” 2
33 为等静压压力机专门设计的模具及模型 为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清单所述的等静压压力机专门设计的模具及模型 2
34 为等静压压力机专门设计的控制器 为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清单所述的等静压压力机专门设计的控制器 2
35 为等静压压力机专门设计的控制器专门设计的软件 为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清单所述的等静压压力机专门设计的控制器专门设计的软件 2
(二)、材料
36 铝合金 在293K(20摄氏度)时的极限抗拉强度能达到460兆帕(0.46×109 7604290010;7608200010 1
牛顿/平方米)或更大,呈管状或柱形实心体(包括锻件),外径超过75毫米(3英寸)。
技术说明:所述的“能达到”包括未经热处理的或经热处理的铝合金在内。
37 铍金属 含50%以上铍(按重量计)的铍合金,铍的化合物,以及除下述制品以外的铍制品: 2
(一)X射线机或钻孔测井装置的金属窗;
(二)专门为电子部件设计的或作为电子线路基片的氧化铍产品或半成品;
(三)绿宝石或海蓝宝石形式的绿柱石(铍和铝的硅化物)。
技术说明:本清单包括上述铍的废物和废料。
38 高纯(99.99%或更高)铋,其含银量低于十万分之一 8106001010;8106009010 1
39 硼-10同位素占硼总含量20%以上(按重量计)的硼及其化合物、混合物和含硼材料 2845900020 1
40 钙(高纯度) 金属杂质(除镁外)含量<1‰(按重量计),硼含量小于十万分之一。 2805120010 1
41 三氟化氯 2812900010 1
42 容积在150毫升至8升之间、用纯度为98%或更高的下述任何一种材料制造或作涂层的坩埚 容积在150毫升至8升之间、用纯度为99%或更高的下述任何一种材料制造或作涂层的坩埚: 2
二氟化钙;
锆酸钙(偏锆酸盐);
硫化铈;
氧化铒;
氧化铪;
氧化镁;
氮化铌-钛-钨合金(约50%铌、30%钛和21%钨);
氧化钇;
氧化锆。
43 容积在50毫升至2升之间、用纯度为99.9%或更高的钽制造的坩埚 8103900010 1
44 容积在50毫升至2升之间、用纯度为98%或更高的钽制造的坩埚 8103900010 1
45 芳族聚酰氨纤维或纤丝材料 碳或其“比模量”为12.7×106米或更大或“比抗拉强度”为23.5×104米或更大的芳族聚酰氨纤维或纤丝材料,含有0.26%(重量)或更多酯基纤维表面改性剂的除外 2
46 玻璃纤维或纤丝材料 其“比模量”为3.18×106米或更大和“比抗拉强度”为7.62×104米或更大的玻璃纤维或纤丝材料 7019190012 1
47 用碳或玻璃纤维或纤丝材料制成并浸渍了热固性树脂的连续的细线、粗纱、纱或宽度不超过15毫米的带(预浸料坯); 用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清单所述碳或玻璃纤维或纤丝材料制成并浸渍了热固性树脂的连续的细线、粗纱、纱或宽度不超过16毫米的带(预浸料坯); 2
说明:树脂构成了复合材料的基体。
48 碳纤维浸渍树脂材料制造的管状复合结构。 内径在75毫米(3英寸)至400毫米(16英寸)之间、用任何一种上述第45项所述的纤维或纤丝材料或上述第48项所述碳纤维浸渍树脂材料制造的管状复合结构。 2
49 金属铪 8112920010 1
50 铪合金 8112920010 1
51 铪含量超过60%(按重量计)的铪化合物及铪制品 8112990010 1
52 富集锂-6同位素及其合金、化合物或混合物 “富集锂-6同位素”即锂-6同位素富集度大于7.5%(按原子数计)。 2845900030 1
53 含有上述第52项所述任何物质的产品或装置(不包括热释光剂量计)。 2
54 镁(高纯度) 金属杂质(除钙外)含量少于万分之二(按重量计),含硼量少于十万分之一。 2
55 马氏体时效钢 在293K(20摄氏度)下极限抗拉强度能达到2050兆帕(2.050×109牛顿/平方米)(300000磅/平方英寸)或更大的马氏体时效钢,但不包括线性尺寸小于76毫米的马氏体时效钢。 2
56 镭-226及其化合物 2844401010 1
57 含镭-226的混合物 2
58 含有镭-226、镭-226化合物或含镭-226的混合物的任何物质的产品或装置 含有镭-226、镭-226化合物或含镭-227的混合物的任何物质的产品或装置 2
不包括:
(一)医用施镭器;
(二)含有不超过0.37吉贝可(10毫居)任何形式镭-227的产品或装置。
59 钛合金管 在293K(20摄氏度)下极限抗拉强度能达到900兆帕(0. 9×109牛顿/平方米),外径>75mm 8108904010 1
60 钛合金实心圆柱体(包括锻件) 在293K(20摄氏度)下极限抗拉强度能达到900兆帕(0. 9×109牛顿/平方米)(130500磅/平方英寸)或更大的钛合金呈管状或实心圆柱体(包括锻件), 外径超过75毫米(3英寸) 8108901010 1
61 钨制部件,碳化钨或重量超过20千克、内径大于100毫米(4英寸)小于300毫米(12英寸)的空心圆柱形对称体(包括圆柱体扇形段)的钨合金(含钨量超过90%); 钨制部件,碳化钨或重量超过20千克、内径大于100毫米(4英寸)小于300毫米(12英寸)的空心圆柱形对称体(包括圆柱体扇形段)的钨合金(含钨量超过91%); 2
不包括为配重或
g 射线准直仪专门设计的钨部件。
62 铪与锆含量之比小于500分之一(按重量计)的金属锆 2
63 含50%以上锆(按重量计)的合金,化合物,及其制品 含50%以上锆(按重量计)的合金,化合物,及其制品,但不包括厚度不超过0.1毫米(0.005英寸)的锆箔。 2
技术说明:此条目管制适用于含上述各种锆的废物和废料。
64 镍纯度为99. 0%或更高, 平均粒度按标准测量小于10微米的粉末 镍纯度为99. 0%或更高, 平均粒度按标准测量小于11微米的粉末; 不包括细丝状镍粉; 7504001010;7504001090 1
65 由上述64项管制的材料生产的多孔镍金属 由上述64项管制的材料生产的多孔镍金属;不包括每块不超过1001平方厘米的单孔镍金属板。 2
(三)、同位素分离设备和部件
66 每小时产250克以上氟的电解槽 8543300020 1
67 装配气体离心机转筒管件、挡板和端盖的转筒装配设备。这类设备包括精密芯轴、夹钳和缩机具 2
68 使气体离心机转筒管件对准共用轴的转筒矫直设备 通常是由连接计算机的精密测量探头组成,该计算机随后控制诸如用于对准转筒管件的气动活塞的动作。 2
69 生产单曲面波纹管用的波纹管成形芯轴和模具 波纹管是用高强度铝合金、马氏体时效钢或高强度纤维材料制造,波纹管的尺寸如下: 2
(1).内径为75毫米(3英寸)至400毫米(16英寸);
(2).长度为12. 7毫米(0. 5英寸)或更长;和
(3).单曲面深度超过2毫米(0. 08英寸)。
70 用于长度为600毫米或更长的柔性转筒的平衡并具有如下特性的离心平衡机 用于长度为601毫米或更长的柔性转筒的平衡并具有如下特性的离心平衡机: 2
1.摆幅或轴颈直径为76毫米或更大;
2.质量容量从0.9至23千克(2至51磅);和
3.平衡的旋转速度能够超过5001转/分。
71 用于空心圆柱形转筒部件的平衡并具有如下特性的离心平衡机 用于空心圆柱形转筒部件的平衡并具有如下特性的离心平衡机: 2
轴颈直径为76毫米或更大;
质量容量从0.9至23千克(2至51磅);
通过平衡补偿能使剩余的不平衡仅为每个平面0. 011千克毫米/千克或更小;和皮带传动型。
72 绕线机 其定位、缠绕和卷绕纤维的动作可在2个或更多个轴线上进行调节和编制程序,专门设计用于制造纤维和纤丝材料的复合结构或铺层制品,并能够卷绕直径在75毫米(3英寸)至400毫米(16英寸)之间、长度为600毫米(24英寸)或更长的圆柱形转筒 8479899060 1
73 调节和编程控制器 专门设计用于制造纤维和纤丝材料的复合结构或铺层制品,并能够卷绕直径在75毫米(3英寸)至400毫米(16英寸)之间、长度为600毫米(24英寸)或更长的圆柱形转筒绕线机的调节和编程控制器 8537101110 1
74 上述第72项绕线机的精密芯轴 8479909010 1
75 为上述72项所述绕线机专门设计的软件 2
76 频率变换器(亦就是通常所称的变频器或逆变器) 具有下述特性: 8504409940 1
(一)能提供40瓦特或更高功率的多相输出;
(二)能在600至2000赫兹频率范围内工作;
(三)总的谐波畸变低于10%;和
(四)频率控制精度优于0.1%。
不包括专门为“电动机定子”设计或配备的并具有上述(二)和(四)特性,总谐波畸变低于2%和效率超过80%的变频机。
77 发电机 '(一)能提供40瓦特或更高功率的多相输出;
(二)能在600至2000赫兹频率范围内工作;
(三)总的谐波畸变低于10%;和
(四)频率控制精度优于0. 1%。不包括专门为“电动机定子”设计或配备的并具有上述(二)和(四)特性,总谐波畸变低于2%和效率超过80%的变频机。' 8501510010 1
78 铜蒸气激光器 平均输出功率≥40瓦特、工作波长500纳米一600纳米 9013200070 1
79 氩离子激光器 平均输出功率≥40瓦特、工作波长400纳米一515纳米 9013200030 1
80 掺钕激光器(而不是玻璃激光器) (1).具有1000纳米至1100纳米的输出波长 ,采用脉冲激发和 Q - 开关,其脉冲宽度等于或大于1纳秒,并具有下述任何一种特性: 2
(A)单横模输出,平均输出功率超过40瓦特;
(B)多横模输出,平均输出功率超过50瓦特;
(2).工作波长在1000纳米至1100纳米之间,倍频后,输出波长在500纳米至550纳米之间,倍频(新波长)平均功率超过40瓦特
81 可调脉冲单模染料振荡器 平均输出功率超过l瓦特,重复率超过1千赫,脉冲宽度小于100纳秒,波长在300纳米至800纳米之间 8548900010 1
82 可调脉冲染料激光放大器和振荡器(不包括单模振荡器) 平均输出功率超过30瓦特,重复率超过1千赫兹,脉冲宽度小于100纳秒,波长在300纳米至800纳米之间 8548900020 1
83 紫翠玉激光器 带宽≤0.005纳米,重复率〉125赫兹,平均输出功率〉30瓦特,工作波长720纳米一800纳米 9013200040 1
84 脉冲二氧化碳激光器 重复率〉250赫兹,平均输出功率〉500瓦特,脉冲宽度<200纳秒,工作波长9000纳米一11000纳米 9013200050 1
85 脉冲受激准分子激光器(XeF、XeCl和KrF) 重复率〉250赫兹,平均输出功率〉500瓦特,工作波长240纳米一360纳米 9013200060 1
86 仲氢喇曼移相器 设计输出波长为16微米,重复率大于250赫兹 2
87 测量230原子质量单位或更大的离子, 且分辨率高于2/230的质谱仪 包括: 9027801920 1
(一)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
(二)辉光放电质谱仪;
(三)热电离质谱仪;
(四)电子轰击质谱仪,其源室是用耐UF6的材料制造,或内衬或涂复这种材料;
(五)下述两种分子束质谱仪:
1.源室是用不锈钢或钼制造,或内衬或涂复这种材料,并且冷阱能冷却至193K(-80摄氏度)或更低;或
2.源室是用耐UF6的材料制造,或内衬或涂复这种材料;或
(六)配备微量氟离子源的质谱仪,设计用于锕系元素或锕系氟化物。
不包括专门设计或制造的磁质谱仪或四极质谱仪,这些质谱仪能够从UF6气流中获取供料、产品或尾料的“在线”样品,并具有下述特性:
分辨本领大于320原子质量单位;
离子源是用镍铬合金和蒙乃尔(镍铜)合金制造的,或内衬这种材料,或涂镍;
电子轰击电离源;
具有适用于同位素分析的收集器系统。
88 测量230原子质量单位或更大的离子, 且分辨率高于2/230的质谱仪用的离子源 8543899040 1
89 压力传感器 能测量在0-13千帕范围内任一绝对压力,并配备用镍、镍含量大于60%(以重量计)的镍合金、铝或铝合金制造或保护的压敏元件: 2
(一)测压小于13千帕(满标度)、精度高于满标度的±l%的传感器;
(二)测压13千帕或高于13千帕(满标度)、精度高于±l30帕斯卡的传感器。
技术说明:
1.压力传感器是把压力测量结果转变为电信号的装置。
2.为本清单目的,“精度”包括常温下非线性度、滞后量和再现性。
90 测压小于13千帕(满标度)、精度高于满标度的± l%的传感器 2
91 测压13千帕或高于13千帕(满标度)、精度高于± l30帕斯卡的传感器。 2
92 阀门 标称尺寸≥5毫米的用波纹管密封,以铝、铝合金、镍或含镍量≥60%镍合金制造,或内衬 8481801010 1
93 超导螺线电磁体 '(一)能产生超过2个泰斯拉(20千高斯)的磁场;
(二)长径比(即长度除以内径)超过2;
(三)内径超过300毫米;和
(四)在内空间中心的50%空间内,磁场均匀度优于1%。' 8505900010 1
94 真空泵 抽气口尺寸≥38厘米,抽气速度≥15000升/秒,并能产生<10-4托的极限真空度。 8414100020 1
95 直流高功率电源 能在8小时内连续产生100伏特或更高的电压,输出电流为500安培或更强,电流或电压稳定度优于0.1%。 8504401920 1
96 高压直流电源 能在8小时内连续产生20000伏特或更高的电压, 输出电流为1安培或更强, 电流或电压稳定度优于0.2%。 8504401930 1
97 电磁同位素分离器 设计或配备一个或多个离子源,总的离子束电流≥50毫安 8401200000 1
(四)、重水生产厂的有关设备
98 专用填料 用来从天然水中分离出重水,用磷青铜网制成(经过化学处理以提高其润湿性),并设计用于真空蒸馏塔。 2
99 泵 用来循环液态氨中被稀释的或被浓缩的钾酰胺催化剂溶液,并具有下述所有特性: 2
   气密的(即密封的);
   用于浓缩的钾酰胺溶液(1%或更高),工作压力为1.5-60兆帕(15-600个大气压);用于稀释的钾酰胺溶液(小于1%),工作压力为20-60兆帕(200-600个大气压);和容量超过8. 5立方米/小时(5立方英尺/分)。
100 水-硫化氢交换板式塔及其内接触器 板式塔用细晶粒碳钢制成,直径为1. 8米或更大,标准工作压力为2兆帕或更高。 8479899050 1
101 氢-低温蒸馏塔 '具有下述全部用途:
工作时内部温度≤-238℃(35K);工作时内部压力为0. 5至5兆帕(5至50个大气压); 用含硫量低的300系列细晶粒不锈钢或等效低温材料和与H2相容的材料制成;和   内径≥1米,有效长度≥5米。' 8419409010 1
102 氨合成塔或合成氨设备 其中合成气体(氮和氢)来自氨、氢高压交换塔,而合成氨返回到所述的塔里。 8479899050 1
103 涡轮蒸发器或涡轮蒸发器-压缩机装置 工作时温度在35K以下,氢气通过量为每小时1000千克或更多。 2
(五)、内爆系统研制设备
104 闪光X射线发生器 峰值能量≥500千电子伏 9022909020 1
105 脉冲电子加速器 '峰值能量为500千电子伏或更高,但不包括作为非电子束或X射线辐射用(例如电子显微镜)和医用装置部件的加速器:
(一)加速器峰值电子能量为500千电子伏或更高,但低于25兆电子伏,品质因数(K)为0. 25或更高,这里 K定义为:K=1.7×103V2. 65Q,
(二)加速器峰值电子能量为25兆电子伏或更高,峰值功率超过50兆瓦[峰值功率=峰值电位(单位:伏) ×电子束峰值电流(单位:安培)]。' 8543190010 1
106 多级轻气炮 能够把弹丸加速至每秒2千米或更快。 8479899050 1
107 线圈炮 能够把弹丸加速至每秒2千米或更快。 8479899050 1
108 电磁炮 能够把弹丸加速至每秒2千米或更快。 8479899050 1
109 电热炮 能够把弹丸加速至每秒2千米或更快。 8479899050 1
110 除上述106-109项之外的,能够把弹丸加速至每秒2千米或更快的先进系统 8479899050 1
111 分幅相机 记录速率超过每秒225000帧 9006599010 1
112 条纹相机 书写速度超过每微秒0. 5毫米 9006599030 1
113 电子条纹相机 时间分辨率为51纳秒或更小 9006599040 1
114 电子条纹相机的条纹显像管 8540209010 1
115 电子(或电子快门)分幅相机 帧曝光时间为51纳秒或更短 9006599020 1
116 受上述115项管制的相机所用的分幅显像管和固态成像器件 包括: 2
近聚焦图像增强管,其光电阴极沉积在透明的导电膜上,以降低光电阴极薄片电阻;
门控硅增强靶视像管,在光电子撞击门控硅增强靶板极之前,有一个快速系统选通从光电阴极发出的光电子;
克耳盒或普克尔盒电光快门;或
专门为上述115项管制的相机设计的其他分幅像管和固态成像器件,其快速成像选通时间小于50纳秒。
流体力学试验专用仪表:
117 速度干涉仪(多普勒激光干涉仪等) 用于测量速度超过每秒1千米、持续时间间隔少于10微秒 2
118 锰铜压力计 压力超过100千巴 9026201010 1
119 石英压力传感器 压力超过100千巴 2
(六)、炸药和有关设备
120 冷阴极管(包括气体弧光放电充气管和真空静电喷射管),不管是否充了气体 其作用类似于火花隙,含有3个或更多的电极,并具有下述特性: 2
阳极峰值额定电压为2500伏特或更高;
阳极峰值额定电流为100安培或更强;
阳极延迟时间为10微秒或更短。
121 触发式火花隙 其阳极延迟时间为15微秒或更短,阳极峰值额定电流为500安培或更大。 8535900010 1
122 具有快速开关功能的模件或组件: 具有如下特性并执行快速开关功能的模件或组件: 8535900020 1
阳极峰值额定电压高于2001伏特;
阳极峰值额定电流为501安培或更大;和
接通时间为2微秒或更短。
123 具有如下特性的电容器: 具有如下特性的电容器: 2
额定电压大于1. 4千伏,储能大于10焦耳,电容大于0.5微法,以及串联电感小于51纳亨;或 额定电压大于1. 4千伏,储能大于10焦耳,电容大于0.5微法,以及串联电感小于52纳亨;或
额定电压大于750伏特,电容大于0. 25微法,串联电感小于11纳亨。 额定电压大于750伏特,电容大于0. 25微法,串联电感小于12纳亨。
124 爆炸桥 3603000010 1
125 爆炸桥丝 3603000020 1
126 冲击片 3603000030 1
127 爆炸箔起爆器 3603000040 1
128 使用单个或多个雷管的装置 '使用单个或多个雷管的装置,该装置设计成可由单一的点火信号几乎同时(传遍炸药面到起爆的时间小于2.5微秒)起爆炸药面(其面积超过5000平方毫米).
上述雷管均利用一个小的导电体(例如桥、桥丝或箔),当上升时间短的大电流电脉冲通过上述导电体时,使它爆炸而汽化。在非冲击片型雷管里,爆炸的导电体引起相接触的高级炸药如太安(季戊四醇四硝酸酯)化学爆轰。在冲击片型雷管里,导电体的爆炸蒸汽驱动“飞片”或“冲击片”飞过一个间隙,撞击炸药而引起化学爆轰。在某些设计中,冲击片是由磁力驱动。术语“爆炸箔”雷管,可以指“爆炸桥”雷管,或指“冲击片”型雷管。“起爆器”有时也被用来代替“雷管”。仅使用起药(如叠氮化铅)的雷管不受管制。' 3603000050 1
129 炸药雷管点火装置 用于引爆多个124-128项管制的雷管。 3603000060 1
130 便携式、可移动或加固的模块式电脉冲发生器(脉冲源)(包括氙闪光灯激励器): 具有如下特性的便携式、可移动或加固的模块式电脉冲发生器(脉冲源)(包括氙闪光灯激励器): 8504409960 1
能在16微秒时间内输出能量;
输出电流大于101安培;
在小于40欧姆负载上的上升时间小于10微秒(上升时间定义为:当电流通过电阻负载时,电流幅度由10%增加到91%时的时间间隔);
密封在防尘罩内;
尺寸小于25.4厘米(11英寸);
重量小于25千克(56磅);
专用于宽温度范围(-50至101摄氏度),或专用于宇航。
131 含有特定成分的高级炸药或物质或混合物 含有超过2% 成份的下述任何一种物质: 3602001010 1
(一)(环)四亚甲基四硝胺;
(二)(环)三亚甲基三硝基胺;
(三)三氨基三硝基苯;或
(四)晶体密度大于1.8克/立方厘米、爆速超过8000米/秒的硝胺炸药。
132 含有特定成分的高级炸药或物质或混合物 含有超过2% 成份的下述任何一种物质: 3602009010 1
(一)六硝基芪;或
(二)晶体密度大于1.8克/立方厘米、爆速超过8000米/秒的其他炸药。
133 (环)四亚甲基四硝胺 2933990040 1
134 (环)三亚甲基三硝基胺 2933699050 1
135 三氨基三硝基苯 2921590010 1
136 六硝基芪 2904209010 1
(七)、核试验设备和部件
137 光电倍增管 光电阴极面积大于20平方厘米,阳极脉冲上升时间小于1纳秒。 2
138 高速脉冲发生器 在小于55欧姆电阻负载上的输出电压大于6伏特,脉冲上升时间小于500皮秒(上升时间定义为电压幅度从10%增至90%时的时间间隔)。 8543209010 1
(八)、其它
139 中子发生器系统,包括中子管 在无外真空系统条件下工作,并利用静电加速来诱发氚-氘核反应。 8543190020 1
140 能用来为放化分离作业和热室提供的遥控机械手 能用来为放化分离作业和热室提供的遥控机械手,能贯穿0.6米以上的热室壁(“穿壁”作业);或 能跨过壁厚为0.6米以上的热室顶(“跨顶”作业)。 8428900010 1
141 高密度 (铅玻璃或其他材料)辐射屏蔽窗和专门为其设计的框架 冷区面积大于0. 09平方米、密度大于3克/立方厘米和厚度为100毫米或更厚 2
142 抗辐射电视摄像机 专门设计或经认定能抗5×104戈瑞(硅)[5×106拉德(硅)]以上辐射而又不会降低使用质量。 8525301010 1
143 抗辐射镜头 专门设计或经认定能抗5×104戈瑞(硅)[5×106拉德(硅)]以上辐射而又不会降低使用质量. 9002909010 1
144 其氚-氢原子比超过千分之一的氚、氚化物和氚的混合物。 其氚-氢原子比超过千分之一的氚、氚化物和氚的混合物,以及含有上述任一种物质的产品和装置。[不包括含氚(任何形态)量少于1.48×103吉贝可(41居里)的产品或装置。] 2
145 用于生产、回收、提取、浓缩或处理氚的设施或工厂 2
146 能够冷却到23K(-250摄氏度)或更低温度的氢或氦的致冷设备 其排热能力大于150瓦特。 8418611010;8418619010 1
147 氢同位素贮存系统和净化装置 使用金属氢化物作为贮存或净化介质。 2
148 载铂催化剂 为了从重水中回收氚或为了生产重水而专门设计或制备,用于加速氢和水之间的氢同位素交换反应。 3815120010 1
149 氦-3或氦-3同位素富集的氦、含有氦-3的混合物和含有上述任何物质的产品。 2
150 发射a粒子,其a半衰期为10天或10天以上但小于200年的放射性核素,含有a总活度为每千克1居里(37吉贝可/千克)或更大的任何这类放射性核素的化合物或混合物,以及含有上述任何物质的产品或装置 2
151 锂同位素分离用设施或工厂 2
152 专门用于锂汞齐的液-液交换填料塔 8401200000 1
153 汞、锂汞齐泵 2
154 锂汞齐电解槽 8543300010 1
155 浓缩氢氧化锂溶液用蒸发器 8401200000 1
(九) 、临时管制物项
156 磷酸三丁酯 2919000020 1
三、生物两用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清单所列物项和技术
(一)、人及人兽共患病病原体
1、细菌
1 产气荚膜梭状芽孢杆菌 Clostridium perfringens 3002903010 1
2 破伤风梭状芽孢杆菌 Clostridium tetani 3002903010 1
3 肠出血性大肠埃希氏菌O157和其他产生志贺样毒素的血清型 Enterohaemorrhagic Escherichia 3002903010 1
coli,serotype O157 and other verotoxin producing serotypes
4 嗜肺军团菌 Legionella pneumophila 3002903010 1
5 假结核耶尔森氏菌 Yersinia pseudotuberculosis 3002903010 1
6 炭疽芽孢杆菌 Bacillus anthracis 3002903010 1
7 牛布鲁氏杆菌 Brucella abortus 3002903010 1
8 羊布鲁氏杆菌 Brucella melitensis 3002903010 1
9 猪布鲁氏杆菌 Brucella suis 3002903010 1
10 鹦鹉热衣原体 Chlamydia psittaci 3002903010 1
11 肉毒梭状芽孢杆菌 Clostridium botulinum 3002903010 1
12 土拉弗朗西斯菌 Francisella tularensis 3002903010 1
13 鼻疽伯克霍尔德氏菌(鼻疽假单孢菌) Burkholderia mallei (Pseudomonas mallei) 3002903010 1
14 类鼻疽伯克霍尔德氏菌(类鼻疽假单孢菌) 3002903010 1
Burkholderia pseudomallei (Pseudomonas pseudomallei)
15 伤寒沙门氏菌 Salmonella typhi 3002903010 1
16 痢疾志贺氏菌 Shigella dysenteriae 3002903010 1
17 霍乱弧菌 Vibrio cholerae 3002903010 1
18 鼠疫耶尔森氏菌 Yersinia pestis 3002903010 1
2、病毒
19 科萨努尔森林病毒 Kyasanur Forest virus 3002903010 1
20 跳跃病病毒 Louping ill virus 3002903010 1
21 墨累谷脑炎病毒 Murray Valley encephalitis virus 3002903010 1
22 鄂木斯克出血热病毒 Omsk haemorrhagic fever virus 3002903010 1
23 奥罗普切病毒 Oropouche virus 3002903010 1
24 玻瓦桑病毒 Powassan virus 3002903010 1
25 罗西奥病毒 Rocio virus 3002903010 1
26 圣路易脑炎病毒 St Louis encephalitis virus 3002903010 1
27 基孔肯亚病毒 Chikungunya virus 3002903010 1
28 刚果-克里米亚出血热病毒 Congo-Crimean haemorrhagic fever virus 3002903010 1
29 登革热病毒 Dengue fever virus 3002903010 1
30 东部马脑炎病毒 Eastern equine encephalitis virus 3002903010 1
31 埃博拉病毒 Ebola virus 3002903010 1
32 汉坦病毒 Hantaan virus 3002903010 1
33 胡宁病毒 Junin virus 3002903010 1
34 拉沙热病毒 Lassa fever virus 3002903010 1
35 淋巴细胞性脉络丛脑膜炎病毒 Lymphocytic choriomeningitis virus 3002903010 1
36 马丘波病毒 Machupo virus 3002903010 1
37 马尔堡病毒 Marburg virus 3002903010 1
38 猴痘病毒 Monkey pox virus 3002903010 1
39 裂谷热病毒 Rift Valley fever virus 3002903010 1
40 蜱传脑炎病毒(俄罗斯春夏脑炎病毒)Tick-borne encephalitis virus (Russian 3002903010 1
Spring-Summer encephalitis virus)
41 天花病毒 Variola virus 3002903010 1
42 委内瑞拉马脑炎病毒 Venezuelan equine encephalitis virus 3002903010 1
43 西部马脑炎病毒 Western equine encephalitis virus 3002903010 1
44 白痘病毒 White pox 3002903010 1
45 黄热病毒 Yellow fever virus 3002903010 1
46 日本脑炎病毒(乙型脑炎病毒) Japanese encephalitis virus 3002903010 1
3、立克次体
47 伯氏考克斯体 Coxiella burnetii 3002903010 1
48 巴通体(五日热巴通体、昆氏立克次体) Bartonella quintana (Rochalimea 3002903010 1
quintana, Rickettsia quintana)
49 普氏立克次体 Rickettsia prowazeki 3002903010 1
50 立氏立克次体 Rickettsia rickettsii 3002903010 1
(二)、植物病原体
1、细菌
51 野油菜假单孢菌水稻变种 Xanthomonas campestris pv. oryzae 3002903010 1
52 苛养木杆菌 Xylella fastidiosa 3002903010 1
53 白纹黄单孢菌 Xanthomonas albilineans 3002903010 1
54 野油菜黄单孢菌柑桔致病变种 Xanthomonas campestris pv.citri 3002903010 1
2、病毒
55 香蕉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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