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杭政办函[2004]28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新药港”建设的领导,加快医药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促进我市医药产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一号工程”建设的若干意见》(市委〔2003〕21号)精神,市政府决定,成立杭州市“新药港”建设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茅临生
副组长:
盛继芳
沈坚
成员:
许保金(市政府)
王大安(市经委)
孙孝明(市经委)
孙专(市计委)
朱金坤(市建委)
骆寅(市财政局)
楼健人(市科技局)
郭泰鸿(市药监局)
滕建荣(市卫生局)
陈玮(市规划局)
徐文霞(市环保局)
汪继云(市外经贸局)
张晓林(市经合办)
张学宁(杭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陈春雷〔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管委会、政府〕
许岳荣(萧山区政府)
周军福(余杭区政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经委),王大安兼任办公室主任。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四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