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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1-13 生效日期: 2004-01-13
发布部门: 山东省
发布文号: 淄政办发电〔2004〕1号
 
   
    
 
淄政办发电〔2004〕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齐鲁化工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当前,天气干旱,草干物燥,森林火险等级偏高,防火形势严峻。1月3日广西玉林发生一起森林火灾,11名扑火人员被烧死,损失惨重。近期,我市虽未发生大的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但已出现多次森林火警,应引起高度重视。春节临近,为确保森林资源的安全,防止发生森林火灾,现就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当前森林火险的严峻形势,增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当前正值隆冬季节,我市出现了近十几年来冬季少有的高温干旱天气,山上杂草及枯枝落叶较多,极为干燥,一遇明火,极易发生森林火灾。春节临近,流动人员较多,上坟烧纸、燃放鞭炮等,增加了火源管理难度,火灾隐患增多,这对森林防火工作极为不利。因此,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以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增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认识当前森林防火面临的严峻形势,认真分析森林防火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强防范。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防火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靠上抓,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查找薄弱环节和火灾隐患,及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春节期间森林资源的安全。 
  二、强化防范措施,遏止森林火灾的发生 
  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狠抓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一是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防火意识;二是强化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在林区的主要道路口设立森林防火检查站,严禁带火种进山;三是加大野外巡逻力度,及时制止违规用火;四是加大森林防火重点部位的管理,划分责任区,实行严看死守,重点防范;五是加强可燃物管理,在林内、林缘、林区道路两旁采用烧防火线等方法,阻止林火蔓延;六是加强林区巡查,及时发现,及时处置;七是加强防火基础设施设备建设,提高防御能力;八是落实扑火预案,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准备,防止重大森林火灾的发生。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要亲临现场检查指导,周密部署,一遇火灾要亲临一线指挥扑火,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各有关单位扑火队员要集中食宿,处于临战状态,严阵以待。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春节期间的森林防火要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好落实,防火无小事,严禁走过场,搪塞应付。 
  三、加强值班制度,确保联络畅通 
  春节期间,各级森林防火机构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掌握本辖区森林防火情况,及时处置森林火灾突发事件。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严禁空岗、漏岗和随意脱岗。严格执行火灾报告制度,发生火灾要立即报告,严禁迟报、瞒报。凡是因空岗、漏岗和脱岗而贻误时机影响扑火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开展森林防火大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紧急行动起来,立即组织开展一次森林防火大检查,对发现的森林火灾隐患,要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并跟踪检查,确保整改到位。要确保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和各项防火扑救措施的落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深入自己的责任区督促防火工作的开展,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群策群力,共同把森林防火工作做好。 
  各区县森林防火大检查及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安排部署方案,于2004年1月16日前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四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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