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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建设厅关于转发建设部《关于立即开展全国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检查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12-31 生效日期: 2003-12-31
发布部门: 河北省
发布文号: 冀建传真[2003]22号
 
   
    
 
冀建传真[2003]22号 
 
各市建设局、城管(公用)局、华北石油管理局: 
  现将建设部《关于立即开展全国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检查的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国家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各市要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组织好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市有部门要按通知要求,切实加强领导,成立相应的检查领导机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并制定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检查的质量。 
  二、全面检查,不留死角 
  按建设部检查内容要求,各市城管(公用)局负责城市公用事业方面的安全检查,建设局负责施工工地的安全检查。施工现场已停工的工地,要检查值班人员是否在岗;是否有防止煤气中毒措施;消防工作是否到位。再施工程,要检查施工安全防护、消防、防止煤气中毒和亚硝酸纳中毒等。各项检查不留死角。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达不到安全条件的工地,要坚决停工。 
  各市将此次检查的情况,包括检查的项数,查出的隐患,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整改措施,务于2004年1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省建设厅。 
  附件:建设部关于立即开展全国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检查的紧急通知 
 
 
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关于立即开展全国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检查的紧急通知 
 
 
建办质电[2003]47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曾培炎副总理12月12日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以及宣传贯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国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建设部决定在建设系统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届时,建设部将在各地自立基础上对部分地区进行抽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指导思想 
  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各地区、各单位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颁布为契机,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依法加强监督管理,努力控制和减少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检查主要内容 
  (一)城市公用事业方面: 
  1.城市燃气:重点检查燃气管道、液化气储罐厂、供应站(点)等安全隐感问题,非法经营液化气供应市场的查处和取缔情况,违章压占然气管网设施、使用不合格或超期未检钢瓶的清理情况和紧急事件处理预案等。 
  2.城市客运交通:重点检查公交车辆、地铁、轮渡、场站等的安全状况,司机疲劳驾驶情况及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处理预案等。 
  3.旅游景点,重点检查公园、风景名胜区景点:重点检查人流集中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状况,包括景区内危险地段的安全防护措施和安全管理制度及紧急事件处理顶案等。 
  (二)建筑施王方面: 
  1.检查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设置情况,以及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实施情况。 
  2.检查施工现场用火、用电、消防及预防中毒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城乡结合部、村镇等安全管理薄弱的地区和大型、复杂的建设项目工程,防止火灾、中毒等事故的发生。 
  三、检查要求: 
  (一)各地区、各单位的检查要统一安排,结合实际,认真研究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问题,逐级考核责任制的落实,对责任不落实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领导的责任。要加强县、乡两级安全生产的检查,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最基层。 
  (二)认真组织排查隐患,对查出的隐患,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限期完成整改。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坚决停工,确保生产安全。 
  (三)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要将此次检查的情况,包括检查的项目数、查出的隐患、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有关责任制的落实和法律法规、标准的执行情况以及今后的工作措施等,于2004年1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告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 
  2004年1月中旬,建设部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地检查的结果进行抽查。抽查通知另发。 
  联系单位: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 
  联系人:姚天玮 王天祥 
  电 话:010一68393920 
  传 其:010一68394101 
 
 
建设部办公厅 
二OO三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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