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保监公告第54号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自2000年初颁布实施以来,对加强保险监管、规范保险经营、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随着保险市场和保险监管的发展,在进一步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保险公司管理规定》需要作相应的调整、修改和完善。经过调研论证,我们以促进发展、完善监管、深化改革和依法行政为基本原则,对《保险公司管理规定》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改。为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的修改稿公开发布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有关意见和建议请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于2003年9月15日以前发送至中国保监会政策法规部。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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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
2003年8月18日
附: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修改稿-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