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证监期货字[2003]70号
上海证券监管办公室,哈尔滨、南京、杭州、南昌、海口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
根据《期货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修订)》和《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修订)》(证监发[2002]6号)的有关规定,我会对你们初审合格后上报的陆建荣等八人的期货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经审核,陈东、周卫平符合免试取得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的条件,同意其免试取得期货从业人员资格,并对陆建荣等八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无异议。
请为取得任职资格的高级管理人员建立管理档案,并依照《期货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修订)》切实加强管理。
附件:通过期货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人员名单
附件:通过期货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人员名单
1.陆建荣 上海实友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2.陈东 黑龙江北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董事长
3.梁晓 江苏东华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4.余海涛 江苏东华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5.周卫平 无锡国联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总经理
6.顾海国 浙江金达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总经理
7.刘国平 江西瑞奇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8.冯茵 万汇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二○○三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