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中共大连市委、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人口宏观调控和综合治理的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11-16 生效日期: 2003-11-16
发布部门: 中共大连市委大连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大委发[2003]22号
  人口问题是关系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为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取得人口宏观调控和综合治理的最佳效果,实现我市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主要目标 
  1、合理调控人口总量。人口规模要与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资源、环境的承载能力相适应,实现由总量控制为主向总量控制与结构优化、素质提高并重转变。继续抓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按照主城区放开人才、控制人口,新市区放开人才、放宽人口的政策,引导人口合理流动,促进人口流入流出机制的形成,确保《建设“大大连”规划纲要(2003~2020年)》确定的经济发展、人民生活等各项指标的实现。 
  2、提高人口整体素质。大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普及基本生殖保健服务,降低出生人口死亡率和出生缺陷发生率。发展公共卫生事业,增强全民健康保健意识,提高市民的健康素质。重视婴幼儿早期教育,继续加强基础教育,逐步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积极发展高等教育、成人教育、社区教育,构筑终身教育体系,缩小城乡教育水平差距,提高城市整体教育水平,全面提高市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加大高素质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加快人才高地建设,到2010年,全市人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2年以上。 
  3、优化人口结构。在引进人才、政策性迁入人口时要充分考虑年龄因素,注重机械增长人口的年轻化,改善我市现有的人口年龄结构。根据人口年龄构成变化情况,合理调整与发展社会养老福利事业,有效缓解人口老龄化压力。依法制止利用现代技术进行性别选择生育的行为,确保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103~107范围之内。 
  4、促进人口合理布局。加快新市区和小城镇建设,完善交通、教育、医疗、文化等配套公共设施,逐步形成比较均衡、合理的人口空间分布,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 
  5、改革人口管理体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大连市委、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大委发〔2002〕11号),加快建立健全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机制,采取法律、教育、经济、行政等手段综合治理人口问题。 
  二、建立人口宏观调控体系 
  6、各级政府要建立具有较高权威的人口综合协调机构,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政策研究和信息引导与综合协调等,组织制定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政策与措施。 
  7、各级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及计划生育委员会兼职委员单位要充分发挥作用,进一步明确职责,定期研究解决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问题。区及街道办事处要建立计划生育委员会兼职委员制度,并实行兼职委员单位定期联系制度,共同协调解决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8、建立人口、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相关联的综合管理模式,通过制定综合性的发展计划和目标,加强对各地区和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和考核。建立相关部门参与的人口问题联席会、磋商会制度,定期磋商、相互合作、综合评估、协调运作。 
  9、加快人口信息化建设,建立覆盖乡镇、街道、劳动力市场和人才市场以及相关部门的全市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人口统计数据资源共享,为人口综合管理创造条件。进一步加强人口信息的动态监测和分析研究,建立人口预警制度,更好地为人口宏观调控服务。 
  10、积极推进户籍改革,加强对常住人口的统计工作。建立外来流动人口年度调查统计制度,及时客观地反映我市常住人口的规模、素质水平和人均GDP、人均资源占有水平以及城市环境和基础设施负荷强度,为科学确定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及相关政策措施提供依据。 
  三、建立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管理机制 
  11、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领导,进一步把计划生育工作与发展经济、合理开发和利用资源、保护环境、消除贫困、发展教育、增进家庭幸福和生殖健康、提高妇女地位、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紧密结合起来,运用各种形式和载体,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加强对人口问题的综合治理。 
  12、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考虑到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特点,出台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改革措施既要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又要有利于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和落实有关政策。 
  13、要合理利用社会资源,围绕节育、生育、不育,开展生殖保健和优生优育服务,实施避孕节育优质服务工程、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和生殖系统感染干预工程,建立控制人口增长与提高人口素质相结合的生殖保健服务模式。 
  14、有关部门及新闻媒体要密切配合,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人口问题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公益性宣传和报道,在全社会形成有利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15、进一步落实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都要依据法律法规,承担管理计划生育的责任,确保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经费和制度以及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的落实。 
  16、工会、共青团、妇联和计划生育协会等群众团体作为协助党委、政府动员广大群众参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力量,要积极发挥作用,更好地组织群众实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要重视基层计划生育协会组织的建设和发展,使之成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生力军。 
  四、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 
  17、落实对独生子女家庭的奖励政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落实对独生子女家庭的奖励费以及城市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的补助费。夫妻双方均有工作单位的城镇居民,由所在单位各支付50%;一方无工作单位或亡故的,由另一方所在单位全额支付;夫妻双方均无工作单位的城镇居民以及农村村民,由所在地政府解决。 
  18、实施计划生育户优先优惠政策。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通过对计划生育户提供小额贷款担保、优先发展项目、科技扶持、政策优惠等措施,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和发展经济、扶贫开发、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结合起来,帮助生活困难的计划生育户提高生产自救和发展能力,尽快脱贫致富。 
  19、建立有利于计划生育的社会保障制度。在城市,全面建立涵盖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制度的社会保障体系。在农村,坚持政府支持和农民自愿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建立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和两女户的优先优惠制度。认真开展对因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和计划生育并发症而造成的困难家庭的救助活动。 
  五、保障措施 
  20、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摆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首要位置,建立并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确保人口宏观调控和综合治理措施的落实,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健康开展。要建立议事会制度,每年召开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会议和区市县党政一把手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议事会,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 
  21、坚持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各相关部门要相互协调、齐抓共管,形成综合治理、协调发展的工作格局。市委、市政府每年将对区市县和市直单位的党政一把手和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的工作职责落实情况进行一次督查,分别对党政领导、有关部门和计划生育部门进行责任考核,并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度。组织、纪检监察部门要制定、完善有关制度,把领导干部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的情况作为衡量政绩和选拔、奖惩的重要内容,任期内逐年考核,离任时进行审核,工作失职的要追究责任。 
  22、确保必要的经费投入。要进一步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财政投入体制,把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投入纳入公共财政,免费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提供基本项目的避孕节育技术服务。要把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工资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法律法规规定的奖励优惠政策得到落实。随着经济的发展,要相应地提高对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的投入。 
  23、加强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各级党委、政府及组织、人事部门要注意选派思想好、作风正、懂业务、会管理、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人员从事计划生育工作,加强计划生育干部队伍特别是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队伍建设。逐步实现计划生育干部队伍的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要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和爱护计划生育干部,落实计划生育干部的报酬和岗位津贴。 
 
 
二○○三年十一月十六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16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