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机构业务范围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4-29 生效日期: 2002-04-29
发布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保监复[2002]43号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规范我司各级经营机构业务范围的请示》(太保产[2002]1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各级分支机构业务范围的确定应符合《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

  二、批准你公司各级分支机构经营以下保险业务:
  (一)企业财产损失保险;
  (二)家庭财产损失保险;
  (三)建筑工程保险;
  (四)安装工程保险;
  (五)货物运输保险;
  (六)机动车辆保险;
  (七)船舶保险;
  (八)能源保险;
  (九)一般责任保险;
  (十)保证保险;
  (十一)信用保险(出口信用险除外);
  (十二)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财产保险业务。

  三、你公司与其他代理机构发生业务关系,除应遵守相关的保险法法规外,其所代理的业务必须限定于经批准的业务范围之内。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68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