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证监期货字(2001)4号
天津证券监管办公室:
你办报送的《关于拟同意津滨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开业的报告》(津证办字[2000]16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期货经纪公司管理办法》(证监发字[1999]43号)和《关于印发〈设立期货经纪公司及其营业部报批程序〉的通知》(证监期货字[2000]15号),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津滨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开业。
二、核准津滨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为3000万元。其中,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53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天津开发区陆通置业有限公司出资87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9%,天津华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6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经天津津源会计事务所验证(津源会字(2000)774号),该公司3000万元注册资本已足额到位。
三、核准《津滨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四、确认唐建宇、朱贤方、张文琦担任津滨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唐建宇为董事长,朱贤方为总经理,张文琦为副总经理。
请你办接此批复后,通知津滨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到我会领取《期货经纪业务许可证》,并按要求办理工商登记及其它有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