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工商广字[2004]第7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局:
2004年2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组织有关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部分报纸发布的医疗服务广告进行了监测检查。现将检查结果和相关工作通报如下:
一、本次检查范围为由市场中介机构提供的2003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广告发布量最多的报纸(共63份)于2004年2月2日-8日发布的医疗服务广告,共检查医疗广告4881条,发现违法(涉嫌违法)广告3236条,违法(涉嫌违法)率为66.30%。
二、检查发现发布违法医疗广告较多的报纸是:三秦都市报(252条)、新文化报(190条)、重庆晨报(164条)、半岛都市报(153条)、今晚报(152条)、新安晚报(126条)、大连晚报(118条)、燕赵晚报(116条)、南国早报(104条)、贵州都市报(101条)。下列报纸发布的医疗广告中,每条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违法问题:新文化报、楚天都市报、城市晚报、生活报、南国都市报、每日新报、内蒙古晨报、西宁晚报、兰州晚报、拉萨晚报、温州晚报,违法(涉嫌违法)率为100%。
三、检查发现医疗广告的主要违法表现是:
(一)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 11 条规定,未按照规定标明广告证明文号的,共1651条(其中,湖北省政府在清理行政审批项目中取消了医疗广告的出证)。
(二)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 七 条第三款规定,声称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的,共1203条。
(三)违反《关于规范医疗广告活动加强医疗广告监管的通知》第五条,发布治疗11种疾病的广告,共727条。
(四)违反《关于规范医疗广告活动加强医疗广告监管的通知》第七条第四款,使用非医学专业技术职称用语的,共535条。
(五)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 七 条第五款规定,利用患者或者医学权威机构、人员的名义、形象或者使用其推荐语进行宣传的,共323条。
(六)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 七 条第四款规定,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效果的,共195条。
(七)违反《关于规范医疗广告活动加强医疗广告监管的通知》第七条第二款,出现与药品相关的内容的,共181条。
此外,一些广告违反法律规定,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等。
检查发现的典型违法(涉嫌违法)广告有:
(一)《新安晚报》2004年2月4日第10版以《一个肿瘤病人的日记》为题发布治疗肿瘤医疗服务广告,多处严重违反广告法律规定。
(二)《生活报》2004年2月5日第15版以《突破尿毒症死亡难关让肾病患者绝处逢生》为题发布北京中都中医药研究院医疗服务广告,多处严重违反广告法律规定。
(三)《扬子晚报》2004年2月6日B26版以《个性化人性化治疗肿瘤》为题发布治疗肿瘤医疗服务广告、B24版以《肿瘤患者的生命之光》为题发布治疗肿瘤医疗服务广告,多处严重违反广告法律规定。
(四)《燕赵晚报》2004年2月3日A1O版以《生命在这里改写》为题发布石家在平安医院治疗肿瘤医疗服务广告,多处严重违反广告法律规定。
(五)《燕赵都市报》2004年2月6日C8版以《三步克瘤法让肿瘤患者绝处逢生》为题发布中研国医馆治疗肿瘤医疗服务广告,多处严重违反广告法律规定。
(六)《新晚报》2004年2月4日第21版以《新法治肿瘤再造健康路》为题发布北京广济中医院肿瘤医疗服务广告,多处严重违反广告法律规定。
(七)《齐鲁晚报》2004年2月3日C5版以《抗病毒中药免疫诱导疗法肝炎肝硬化肝腹水的终点站》为题发布山东省人民政府医院肝病防治中心治疗肝病医疗服务广告,多处严重违反广告法律规定。
(八)《春城晚报》2004年2月3日B1O版以《头昏头痛三叉神经痛不再猖狂了》为题发布医疗服务广告,多处严重违反广告法律规定。
(九)《兰州晚报》2004年2月4日第13版以《挑战复发性牛皮癣》为题发布治疗牛皮癣医疗服务广告,多处严重违反广告法律规定。
四、本次检查是对医疗服务广告进行的专项监测检查。检查结果显示,部分报纸发布的医疗广告违法现象依然严重,个别报纸的违法率甚至高达100%。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克服懈怠思想,把对违法医疗广告的治理作为重点工作,真正把医疗广告法律规定落到实处。对于本次检查发现的违法广告,各地要依法予以调查处理。
二○○四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