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证监机构字[2000]第201号
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的请示》(北证请字[2000]第7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的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方案。
二、核准你公司注册资本金增加到151,500万元。经北京天键会计师事务所(天健[2000]验字006号)验证,你公司151,500万元资本金已足额到位。核准以下股东和股权份额:
(一)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51316万元
(二)首钢总公司 18000万元
(三)北京国际电力开发投资公司 13595万元
(四)北京国朝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11056万元
(五)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 10400万元
(六)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8000万元
(七)北京市综合投资公司 6003万元
(八)中国石化集团北京燕山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5530万元
(九)北京市西城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5500万元
(十)北京无线技术开发服务公司 5200万元
(十一)北京九州通无线通信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3120万元
(十二)易安投资有限公司 2200万元
(十三)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80万元
(十四)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 2000万元
(十五)北京市金正资产投资经营公司 2000万元
(十六)北京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560万元
(十七)北京万东医疗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1040万元
(十八)北京京华信托投资公司 1040万元
(十九)北京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1040万元
(二十)北京恒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520万元
(二十一)柳州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300万元
三、核准《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四、确认卢克群、周康荣、方建一、余杰担任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其中,卢克群担任公司董事长,周康荣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方建一担任公司副董事长,余杰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根据 《证券经营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
第六条规定,方建一应在本批复下发后半年内解决兼职问题。
五、请你公司接此批复后,到我会换领《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