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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监管办公室关于对深圳市地税局《关于咨询从事证券业务公司的行业归属的函》的复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5-30 生效日期: 2000-05-30
发布部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监管办公室
发布文号: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贵局“关于咨询从事证券业务公司的行业归属”的函收悉,就贵局所提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证券投资基会管理公司属证券业。目前,我国金融业是一个大概念,包括银行(含非银行金融机构)、证券和保险,其行业主管部门分别是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从事证券业务的公司或其他单位组织在国家工商总局制定的行业分类中属哪一类我们清楚。但在我市从事证券业务的公司均须中国证监会认定,并必须持有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经营许可证。目前,由中国证监会批准,工商局注册的从事证券业务的公司主要是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会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设立证券营业部也须由中国证监会审批。

  三、没有法规或文件对证券专业进行细致的分类。

  四、贵局所列基金管理公司名单中,南方和华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证监会批准的,其余基金管理公司属历史遗留问题,是人民银行深圳分行批准设立的。目前我们正在清理这些基金管理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许可,在深圳市注册从事证券业务的证券公司共10家(南方、国信、国通、联合、大鹏、中信、长城、平安、特区及尉深等证券公司),证券营业部共202家。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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