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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单位名单
依据《社会力量办学条例》(1997年7月31日国务院第226号令)和《北京市社会力量办学若干规定》(2000年7月1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59号令)要求,经过2001年度检查审核,确定北京市公用事业技工学校职业技能培训部等450所社会力量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具备职业技能培训办学资格,准予换发(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可继续开展招生教学活动。特此通知。
附件:二00一年度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年检合格单位名单(略tbd242)
二00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