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证监机构字(1999)149号
南京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
你办《关于华夏证券公司南京洪武路营业部迁往苏州东环路的请示》(宁证监发[1999]11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华夏证券有限公司南京洪武路证券营业部由南京市迁往苏州市东环路129号,并更名为“华夏证券有限公司苏州东环路证券营业部”,迁址后不得在原址继续办理证券业务。
二、请你办督促华夏证券有限公司洪武路证券营业部做好原有客户的转移工作,本着自愿的原则就近妥善安排,保证社会的稳定。
三、请你办参照《关于证券经营机构同城迁址审批工作的通知》及有关文件要求,对拟迁新址的场所、设备、安全等状况进行现场核查。迁址过程中遇到重大问题,须及时报告我会。
四、请你办通知华夏证券有限公司南京洪武路证券营业部迁址后办理有关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