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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配合花园街拓宽改造工程的建设,保证施工安全顺利地进行,从5月9日至8月10日,对花园街区域的交通进行部分封闭,并对交通流量作如下调整:
一、封闭交通的规定
(一)对花园街的交通进行部分封闭。
(二)对花园街与国民街、建设街、铁岭街、辽阳街、三姓街、燎原街、新闻街交叉口的交通进行封闭。
二、调整交通流量的规定
(一)花园街禁止货运车辆、大型客车(不含公共汽车、联运车)通行。
(二)下列街道禁止货运车辆通行
马家街、河沟街、河渠街、大成街(一曼街至人和街)、鞍山街、龙江街、公安街。
(三)下列街道禁止机动车辆临时或长时停放花园街、河沟街、河渠街、马家街、红军街、奋斗路(河沟街至一曼街)、阿什河街、吉林街、龙江街、鞍山街、铁岭街、公安街。
(四)来往花园街的车辆可以从其它道理绕行。
三、调整公交线路走向的规定
汽车18路:由松电新村发车经奋斗路、马家沟(下客起车),经红军街、西大直街、奋斗路恢复原线。
哈尔滨市重点工程建设总指挥部
哈尔滨市公安局
哈尔滨市交通局
二○○一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