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证监上字(1998)133号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配股申报材料收悉。根据黑龙江省证券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申报材料的预审报告》(黑证监呈[1998]45号)和《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向全体股东配售26,173,038股普通股。其中向法人股股东配售3,000,000股,向前次受让转配股股东配售3,673,038股,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19,500,000股。
二、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配股说明书》中的方案进行配股,并在1998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所有配股工作。
三、你公司向法人股股东配售的股票,在国家有关规定公布之前,暂不上市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