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证监机字(1998)27号
招银证券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增资改制申请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改制和增资扩股方案。
三、经深圳中诚会计师事务所验证,你公司注册资本金80000万元人民币已足额到位,并核准以下股东和出资额:
四、核准《国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五、你公司原有证券交易营业部相应更名为“国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证券交易营业部”。
六、请你公司接此批复后,到我会领取《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
七、根据证券与银行分业的原则,招商银行对国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应在2000年底前转让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