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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枯水期能源生产及供应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11-13 生效日期: 2003-11-13
发布部门: 四川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川府函[2003]259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省能源需求急剧增加。据预测,今冬明春枯水期全省电力供需矛盾更加突出,天然气、煤炭供应存在不同程度缺口。电力等能源供应已成为影响全省工业经济快速增长的关键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电力。今年我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新建项目投产较多,新增用电负荷特别是高耗能企业用电负荷增长较快,而新增装机容量少且大部分为无调节能力的水电,使电力供需缺口增大。根据电力电量预测分析,全省今冬明春枯水期(2003年12月至2004年4月)在保证电煤和天然气供应的情况下,缺电程度将比去冬今春枯水期更加严重,预计最大负荷缺口将达200万千瓦左右,日最大电量缺口达4000万千瓦时。二是煤炭。2003年全省主网电厂电煤需求预计1520万吨,同比增加300万吨,增长24.6%,今冬明春枯水期日均电煤需求为5.0万吨。预计2004年全省电煤供应有100万吨缺口,计划从省外调煤100万吨弥补电煤供应缺口,其中重庆45万吨,甘肃45万吨,贵州10万吨。三是天然气。2003年天然气产量预计为106.5亿m3,增加4.3亿m3,同比增长4.2%。由于受天然气净化能力不足的限制,2004年天然气供应基本没有增量,而新增用气量较大,加之川气东送,全省天然气供应形势非常严峻,缺口将大幅度增加,将出现以产定销局面。 
  面对电力体制改革、厂网分开后的新形势和更加复杂困难的缺电局面,为确保四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全面完成我省今年国内生产总值实现两位数增长和工业实现“双十五”的目标任务,确保明年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确保人民群众生活用电,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今冬明春枯水期能源生产及供应工作,决定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的手段,尽力减少电力供应不足对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负面影响。做好今冬明春枯水期能源生产供应工作,除继续采取去冬今春枯水期切实可行的措施外,还应加大电力预警预测及宏观调控力度,加大协调服务力度,各方更加密切配合,在保证电煤和发电用气的基础上,挖掘现有发电能力与合理用电、节约用电并重,优化电力调度,加强需求例管理,使有限的电力等资源发挥最大效益。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合理分配电量,优化用电结构 
  省政府按照基数不变、优化增量、确保重点、留有余地、动态调整的原则,保稳定、保发展、保重点,兼顾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需要,制订了枯水期各地电量分配方案(附件1)。各市、州应根据省确定的原则和当地实际情况编制本地电力分配方案。在枯水期安排电力供应时,要优先确保人民生活和特殊单位(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军事、监狱)、能源交通企业、重点优势企业、外资企业、军工企业、出口创汇企业的用电,要将电力分配与经济效益挂钩,引导企业优化产业和产品结构,要促进合理用电、节约用电,提高负荷率,力争将缺电影响减到最小,使有限的电力发挥最大效益。 
  二、加强电网统一调度,确保电网安全运行 
  针对电力体制改革、厂网分开后的新形势,必须坚持统一调度,严格执行调度指令,切实树立电力调度的权威。省电力行政管理部门要根据国家有关电力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制定符合我省实际的电力调度考核、管理办法。由省电力公司对发电厂运行情况进行考核,对各地电业局(电力公司)执行全省枯水期电量分配方案进行考核。各地、各部门、各企业要从大局出发,协调配合,确保电网安全运行。 
  各市、州经(贸)委会同供电企业在全面了解当地用电企业的基础上,按重要程度对企业进行具体梳理细分,制订枯水期缺电情况下(缺电量在30%)和紧急情况下(缺电量在50%)的两个负荷控制应急预案并切实落实到具体企业。 
  省经贸委会同省电力公司修订、完善《四川电网紧急拉闸限电序位表》并下达执行。各市、州经贸委也要下达本地电网拉闸限电序位表作为保证供用电安全的有效措施。按照“先错峰、避峰,后限电,最后拉闸”的原则,在发供电无法平衡、电网出现紧急情况时,各市、州先行按本地的拉闸限电序位表进行负荷控制,在规定时间内将本地负荷控制在计划要求内:如地区超用负荷威胁到电网安全的,启动四川电网紧急拉闸限电序位表,确保电网安全。 
  落实组织体系和技术措施,在出现突发电力事故时要及时准确处理事故,防止事故扩大和电网瓦解,尽快抢修设备和恢复正常供电,努力降低对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的不良影响。 
  三、充分挖掘发电潜力,增加电力供应 
  省电力公司要保证输变电设备的正常运行,制定安全渡过枯水期的运行方案,努力增加枯水期电力供应,主网每日提供的最低电量要不低于1.27亿千瓦时。省电力公司和各发电企业在进入枯水期前,要完成所有火电机组的检修,确保检修质量,使所有火电机组在枯水期做到稳发满发。各水、火电厂要做好重要零配件、易损件的采购、储备工作,以满足事故停机时的维修需要。 
  各火电厂要加强设备运行维护保养,提高机组完好率,在缺电期间,5万千瓦及以下火电机组的发电利用率应不低于80%:5万千瓦以上火电机组的发电利用率应不低于90%。燃气电厂要保证机组的良好运行状态,根据系统需要最大限度上网发电。如发电机组出现故障停机,电厂要立即报告省经贸委和省电力调度中心。由省电力公司定期公布各火电厂机组出力情况,省电力行政管理部门将加大对各电厂特别是火电机组枯水期非计划停运的考核力度,对火电厂未达到发电利用率要求及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电厂,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省经贸委、省水利厅和省电力公司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及时掌握河流来水情况和水库蓄水情况,加强二滩、宝珠寺、大桥3个有调节能力水电站的水位调控,确保在12月底3个电站水库水位分别保持在12OO米、588米、2020米的最高水位,枯水期要合理安排发电量,严格按计划消落水位,努力增加电力供应。 
  省电力公司要积极争取国家电网公司和华中电网公司的支持,在落实今年12月份从华东华中购电量的基础上加大工作力度,在枯水期落实从重庆甘肃每日购入30万千瓦以上电力并力争明年1-4月期间从华东、华中购电30万千瓦以上,尽早签定购电协议,以缓解我省的缺电局面。 
  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地方电厂及企业自备电厂的作用,帮助、督促地方电厂和企业自备电厂多发电,减轻主网压力。省电力公司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合理安排电网运行方式,采取一切可行措施,充分挖掘和利用现有设备的发电和输电能力,使全省所有机组在枯水期充分出力,多发电,有条件上网的要全部上网,努力增加电力供应。 
  四、加强需求侧管理,促进合理用电、节约用电 
  各地要从保证电网安全的大局出发,严格执行全省电力分配方案,按照有保有舍、有保有限的原则,合理分配本地枯期用电指标。要加强对合理用电工作的领导,严格控制好本地区枯水期用电负荷,不能出现超用负荷情况。各地要进一步提高用电负荷率,完成省下达的各地用电负荷率目标(附件2),将今冬明春枯水期用电负荷率纳入考核范围并与下一个枯水期电量分配相结合。省电力公司在进行电力调度安排时,要根据各地用电的实际情况调剂余缺,将局部地区部分时段(主要是夜间低谷时段)出现的富余电量及时安排给其他地区进行动态调整。各级经贸、电力调度、供电企业、用电企业等各方要共同努力,有效提高全省用电负荷率,使有限的电力发挥最大作用。 
  各用电企业在枯水期要尽量安排设备检修,压缩各种非生产用电,移峰填谷,减少用电负荷;冶金、有色、化工、建材等行业的高耗能企业在枯水期要妥善安排生产,实行轮休制,轮流进行生产并充分利用节假日和深夜低谷时段进行生产,以均衡用电负荷,控制用电需求。对不影响全年销售、库存较多的企业要主动限产或停产。对“五小”企业,产品无市场、污染严重及新欠电费的工业企业要禁止其生产用电。 
  各级政府要将加强需求例管理作为做好枯水期电力供应、缓解缺电局面和促进电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工作。各级电网经营企业要努力配合当地政府部门做好需求例管理方案的编制和执行工作并将实施需求侧管理的效果纳入评价电网企业生产经营工作的内容。 
  五、搞好电煤、天然气生产供应和铁路运输,为火电厂稳发满发创造条件 
  (一)煤炭。各主要产煤地区要科学安排煤矿生产和储煤工作,进入枯水期以前煤矿储煤达到100万吨,其中重点煤矿40万吨,主要产煤市地方煤矿60万吨;枯水期要确保日均供电煤4.5万吨,其中重点煤矿日均1.5万吨,主要产煤市地方煤矿日均2.7万吨,省外调煤日均3000吨(附件3)。 
  各主要火电厂要和煤炭生产、供应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供需合作关系,进一步加大电煤组织力度,加大电煤库存量,在进入枯水期以前要储存电煤100万吨,其中厂内存煤69万吨,厂外存煤31万吨;进入枯水期后要多渠道努力组织进煤,做到按计划使用库存(附件4)。各火电厂要建立并实行枯水期电煤预警制度,当电厂存煤不足3天或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发电时,要立即发出预警信息。 
  各发电公司、电厂要积极主动做好省外电煤资源的落实和调运工作,增加供应渠道,确保枯水期从省外调电煤日均3000吨以上。煤矿、火电厂要抓好煤炭装、卸车组织工作,防止压车、堵车现象发生,加速车辆周转。 
  (二)天然气。石油天然气部门要组织好天然气生产和供应工作,千方百计克服困难,努力增加供气量。要加强综合平衡,有保有压,确保我省燃机发电用气和火电厂点火用气,在枯水期特别是明年1季度要千方百计保证居民生活、重点企业、化肥生产用气。在电力供应紧张时,努力保证所有燃气机组稳发满发。 
  (三)铁路运输。铁路运输部门要根据自备车统一收购后电煤运输面临的新形势,强化运输组织,精心指挥,把电煤列为重点运输物资,按省经贸委综合平衡的煤炭运输计划,做到优先审批、优先配车、优先挂运,保证电煤运输。同时要保证从甘肃重庆贵州日调电煤3000吨以上入川的接运组织工作,力争从省外多调煤入川。 
  六、落实相关配套政策,优化资源配置 
  要利用经济手段,发挥价格杠杆的作用,继续实行煤、电价格联动政策,充分调动煤矿、电厂等有关企业的积极性,多产煤、多供煤、多发电,从2003年12月至2004年4月枯水期期间,有关电价、煤价政策继续按照川府发[2002]12号文件执行。 
  根据我省近几年电力供需的实际情况,在保证安全和环保的前提下,对豆坝、江油、华銮山等几个火电厂技改项目的旧机组拆除工作以及其他小火电机组关停工作,在电力供应形势得到缓解后进行:对成都热电厂4台2.5万机组,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已投入资金进行改造,在金堂新厂建成后再进行关停。 
  七、规范电力供需信息披露制度 
  省经贸委和各级经贸委要牵头做好电力生产供应的综合协调工作,统一指挥协调全省煤、电、气、运生产供应;要加强与电力企业的联系,定期分析、预测、通报电力生产、供应形势,及时协调解决电力生产、供应等方面出现的问题。各级电力调度部门在枯水期要提前向当地经贸委通报每日的用电分配计划、拉闸限电情况、机组运行状况、水位情况、供用电情况,以便有效指导各地的合理用电工作。 
  各级经贸委、电力企业要会同新闻部门,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定期向全社会发布电力供需情况,提前预告拉闸限电安排,及时通报对社会和群众有重大影响的电力事故,让广大人民群众和企业知情。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全力做好枯水期能源生产供应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省委、省政府督查办要把这些目标任务纳入督查范围,进行严格考核。 
  附件: 
  1.各地用电分配表(略) 
  2.各地用电负荷率考核目标表(略) 
  3.主产煤市、重点煤矿存煤、日供电煤安排表(略) 
  4.主网火电厂存煤、日到煤安排表(略) 
   
 
二○○三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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