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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小水电发展的决定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10-17 生效日期: 2003-10-17
发布部门: 云南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云政发[2003]138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直各委、办、厅、局: 
  为把我省中小水电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大力推进中小水电建设,加快培育以水电为主的电力支柱产业,增强对农业、农村和地方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持和服务能力,促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现就加快中小水电发展作如下决定: 
  一、发展中小水电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一)中小水电的地位和作用。中小水电是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产业,是农村供电和农村电气化的主力军,是培育以水电为主的电力支柱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展地方经济的重要支撑和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云南是全国中小水电的资源大省,可开发装机容量为1740万千瓦,位居全国第二位。改革开放以来,各地结合经济建设、扶贫开发、江河治理、生态保护、治水办电等建设了一大批中小型电站和配套电网,到2002年,累计装机容量和发电量均占全省装机容量和发电量的三分之一,电网覆盖了全省82%的国土面积,保证了农村64%的人口和92%的农业生产用电量,并建成了76个农村水电初级电气化县,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缩小城乡发展差距,保护生态环境,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农民收入,加快脱贫步伐,维护民族团结,保持社会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发展地方中小水电的紧迫形势。进入新世纪新阶段,随着国民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电力供需状况发生了急剧变化,省内用户对电力的需求快速增长,“西电东送”大幅增加,电量供需矛盾十分尖锐。从当前和未来发展趋势看,仅仅依靠发展大型水、火电在近期内满足不了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即使大型电站相继投产后,也须有一大批中小水电来补充,中小水电仍具有继续发展的空间和优势。特别是加快培育我省电力支柱产业,推进地方工农业生产、江河治理、生态保护和扶贫开发,不断提高农村电气化水平,促进地方国民经济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还必须大力发展地方中小水电,这是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目前,我省地方中小水电建设滞后,开发程度低,人均年用电量不到全国平均水平的75%,老、少、边、穷地区人均年用电量仅为全省平均水平的35%左右。特别是电力管理体制不顺,投入不足,规模小,结构不合理,调节能力差,集约经营水平低,已成为制约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因此,加大中小水电开发力度,是当前经济建设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必须审时度势,把握机遇,锐意改革,充分发挥资源丰富,开发条件好,单位造价低,建设周期短等优势,尽快建设一大批有良好调节能力、技术经济指标好和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中小水电,形成新的产业发展优势。 
  二、加快中小水电发展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三)加快中小水电发展的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抓住当前电力体制改革和中小水电市场发展的历史机遇,加快建设中小水电电源和配套电网两大体系,创新“电矿结合”和开拓电力市场两大经营机制,深化中小水电管理体制、投融资体制和企业经营体制三大改革,完善统筹规划、产业开发、资源整合、企业发展、科技创新、支持保护六大政策措施,把中小水电提高到一个新的发展水平。 
  (四)发展战略目标。从2003年到2010年,全省中小水电确保投产300万千瓦,力争投产400万千瓦,在2002年的基础上翻一番,到2020年突破1000万千瓦目标;形成县级110千伏为骨干的输配电网,基本形成地州市区域主网架结构,推进全省联网;构建政府监管下的政企分开、公平竞争、开放有序、健康发展的电力市场体系。通过努力,实现上述“保三争四”的发展目标,使地方中小水电经营管理规范,企业经营活力增强,市场体系完善,生态环境改善,电力供应基本保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解决农村无电人口用电问题。 
  (五)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实现上述总体要求和目标,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坚持以改革促发展、开放促开发的原则。全面开放中小水电开发市场,扩大与国内外的合作交流,积极引进国内外资本、先进技术和经营管理经验,不断壮大规模,提高发展水平,培育以水电为主的电力支柱产业。 
  坚持统一规划、优化配置资源的原则。按照“流域、梯级、综合、滚动开发”的要求,统一规划,因地制宜,科学布局,大中小结合,多层开发,促进水能资源优化配置和合理开发利用。 
  坚持市场取向、有序竞争的原则。打破行业垄断与地方保护,推进全省联网,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构建统一规划、公平竞争、开放有序的市场体系。保证供电安全的可靠性。 
  坚持谁建、谁有、谁管、谁受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改革中小水电投融资体制,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办电积极性,多元化、多渠道筹资办电,保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坚持农村水电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服务的原则。按照基础性、公益性、生态性、经营性于一体的办电要求,把搞好“三农”服务摆在首位,既给予必要的扶持和保护,又鼓励参与市场竞争,不断提高经营效益。 
  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把中小水电开发与中小河流域综合治理结合起来,搞好资源的“开发、利用、治理、配置、节约和保护”,实现经济、社会、生态三大效益的高度统一。 
  三、加快中小水电发展的重点 
  (六)电源建设。重点围绕六大水系的一二级支流,集中力量,开发有良好调节能力、经济指标优越和有市场竞争力的中小水电,不断扩大装机规模,实行流域、梯级、滚动开发,力争“十五”期间新开1500万千瓦,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电力支撑,成为“西电东送”必要的电力补充力量。 
  (七)电网建设。坚持统一规划,以市场为导向,结合电源开发和负荷特性,同步加快电网建设,促进中小水电资源在更大范围的优化配置,推进全省联网。到2010年,力争形成县级输配电网络,基本形成地州市区域主网架结构,不断满足农村生产生活用电需要,为县域经济的发展,地方工业化、城镇化建设,提供安全可靠的电力供应。 
  (八)农村水电建设。制定全省农村水电发展规划,积极推进“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电网改造”、“小水电代燃料”、“电力扶贫”四大工程建设。到2005年全省建设46个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启动和推进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基本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到2010年,继续实施和完成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建设水电农村电气化县80个。 
  四、加快中小水电发展的政策措施 
  (九)加强宏观调控。各级政府要把中小水电建设纳入电力工业发展计划和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中小水电水能资源的统一规划、管理和开发引导,围绕培育以水电为主的电力支柱产业的发展目标,充分发挥中小水电的特色和优势,抓住发展机遇,增加投入,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协调发展,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稳定可靠的电力支撑。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电力工业发展规律,在流域规划的基础上,依靠市场机制,优化配置资源,兼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避免中小水电开发一哄而上、浪费资源和破坏生态环境的事件发生,确保资源得以有序合理的开发利用。 
  (十)积极做好前期工作。各级政府要加大前期工作的力度,增加项目前期经费投入,做到超前规划,储备一批、开工一批、投产一批,全力推进中小水电的开发进程。采取政府引导,做好一、二、三级支流流域规划,多方筹资,加快前期工作进度。省级从2004年起,由省计委连续3年每年安排1000万元,用于中小水电流域规划和部分项目的前期工作,并建立滚动使用制度。鼓励开发商对电站前期工作经费的直接投入。有关部门及相关单位,要加强对流域资源的调查和选点规划,为政府及投资商做好决策咨询服务。 
  (十一)加大投入力度。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为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创新中小水电投融资机制,放宽政策,放活资源开发,逐步建立以云南滇能(集团)控股公司云南省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云南水利电力有限公司等为主体的多层次、多渠道和多元化投融资新机制。同时,鼓励国内外有诚信、有实力的投资者参与我省中小水电开发,引导民间资本进入中小水电的开发市场,按照“谁建、谁有、谁管、谁受益”的原则,采取独资、合资、合作、兼并、收购、BOT、TOT等多种形式参与投资建设。对参与市场竞争的中小水电,建立中小水电国有资本的“投入一退出一再投入”的机制,由原出资人代表继续投入中小水电开发滚动使用。通过清理历年省级投入中小水电的经营性存量资产,将经营性资金转为省级资本金,明确出资人代表,行使出资人职能,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认真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年度任务的完成和发展目标的实现。 
  (十二)整合电力资产。各级政府要把中小水电企业改革纳入全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点行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分类指导,加快资产整合。通过清产核资,界定产权,明确资产出资人,整合地方电力资产。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和健全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推进地方电力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对全省水利系统农网建设与改造、县城电网建设与改造、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小水电代燃料等工程投入所形成的国有增量资产,实行授权经营,以增量资产带动存量资产,以龙头企业促进农村水电发展。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愿、产权清晰和滚动发展”的要求,正确处理各方利益关系,逐步进行中小水电资产的整合,防止搞行政划拨和搞一刀切。 
  (十三)加快推进“电矿结合”。积极推进“电矿联营”,重组水电企业与矿业企业资产,建立利益共同体;根据国家关于开展发电企业向大用户直接供电的有关规定,探索发电企业对矿业企业直供电的方式,并按规定报批试点,电网经营企业要给予支持。通过实施“电矿联营”和“点对点”的直供电方式,促进高耗能工业发展,不断延伸产业链,将电能优势迅速转化为地方经济优势,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十四)建立规范的电力市场。按照国家电力体制改革要求,积极推进并建立全省电网规范的电力市场。按照“合理补偿成本,合理确定收益,依法计入税金,坚持公平负担”的原则,运用价格“杠杆”适时合理调节地方电力发、输、配、售环节间的利益分配,加快制定中小水电上网电价和电量调度的管理办法。打破省际间、区域间的市场垄断,推进全省联网,支持边境地方电网跨省联网,跨国供电,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十五)完善支持保护政策。认真落实国家西部大开发和省制定的扩大民间投资、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优惠政策。凡进入我省参与中小水电开发的外商,在中小水电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土地、林水淹没、移民搬迁及征税等问题,国土资源、移民、林业、税务等部门要纳入重点工程同等对待。对耕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耕地开垦费和占用税、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按有关法规的优惠政策执行,继续执行“以电养电”政策和小水电征收6%的增值税政策,执行好国家对中小水电电力出口退税优惠政策c鼓励开发梯级“龙头”水库电站,对中小型电站的龙头水库工程建设征地补偿予以相应的倾斜政策,流域开发公司可以用已开发的电站的固定资产、折旧费和水电、水利等全部收益转为资本金滚动开发。 
  (十六)加大农村水电建设扶持力度。各级政府要按规定安排落实基础性、公益性、生态性的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小水电代燃料等配套资金,安排专项资金解决无电人口用电,并通过贷款政府贴息、积极争取扶贫贷款等渠道支持农村水电建设。省对每年新建的小水电站给予适当贴息扶持,特别是对边远、民族、贫困地区的小水电建设给予一定补助,继续执行小水电“自建、自管、自用”,“谁建、谁有、谁管、谁受益”,“小水电要有自己的供电区”的政策;农村水电余电需要上省网的要给予支持,实行余电优先竞价上网;鼓励、引导个人、集体和各类经济主体多渠道投资开发农村水电,制定鼓励农村水电等清洁能源发展的政策法规,开拓农村用电市场。对小水电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继续执行“以电养电”优惠政策。 
  (十七)推进科技创新。把科技兴电和人才强电作为加快我省中小水电发展的重要支撑,高度重视和切实抓好中小水电科技进步。大力培养造就一批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的优秀人才,提高中小水电的技术创新能力,提高发供电的安全可靠性。以信息化为龙头,大力推广运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建电站、电网项目要积极采用新科技,使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按照“无人值班,少人值守”的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对老电站和老变电站,鼓励自筹资金进行技术更新改造,逐步提高自动化程度。到2010年使全省50%的农村水电厂(站)和配套电网达到现代化水平。 
  五、加强中小水电发展的组织领导 
  (十八)加强领导。地方中小水电建设涉及范围较广,组织工作量大,开发政策性强,利益关系复杂,惠及子孙后代,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必须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协调。必须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思想上、组织上提高对发展地方中小水电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明确目标,落实措施,因地制宜,加强分类指导,创造性地推进工作。必须把加快中小水电的开发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分管领导,完善工作协调制度,明确部门责任,杜绝推诿扯皮,做到开发有人组织,工作有人承办,遇事有人协调,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开发建设进展情况进行深入检查督促。必须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度,层层明确责任,切实加强对中小水电发展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 
  (十九)明确职责。各级主管部门要明确职责,特事特办,简化手续,为中小水电开发提供有效的支持和服务。对总装机在1万千瓦以上、投资5000万元以上规模的中小水电项目和输配电网,由省计委统筹管理前期规划和立项审批工作。对装机在1万千瓦以下、投资5000万元以下规模的小型水电项目,由各地州市政府(行署)责成有关部门在统一规划、注重工程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审批。对民营企业和外商投资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后的项目文件按上述管理权限实行登记备案制,不再报批。各地要把中小水电开发作为地方招商引资的重点,统一协调管理,实行“一站式”全程服务,提高引资工作效率。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相互配合,形成上下左右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积极做好相关工作,推进中小水电建设快速发展。 
  (二十)健全组织。省组建中小水电开发协调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计委,主任由省计委分管领导兼任,副主任由省水利厅分管领导兼任,负责全省中小水电发展的日常工作,对加快中小水电发展进行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各级政府要加强宏观调控服务,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加快中小水电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和目标任务,必须明确相应部门承办具体工作,及时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推进地方中小水电建设健康快速发展。 
  各地要依照本决定,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 
 
 
云南省人民政府 
二○○三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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