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发展与改革的决定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7-30 生效日期: 2003-07-30
发布部门: 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鲁发[2003]16号

 
  为加快水利发展步伐.保障全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特作如下决定: 
  一、从战略的高度重视水利发展,明确今后一个时期的目标任务 
  1.水是基础性的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的经济资源,是人类生存的生命线,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我省水资源短缺、洪涝灾害、水环境恶化三大问题并存,尤其水资源缺乏已成为制约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最大瓶颈。全省各级党政必须从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按照省八次党代会、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和省委工作会议的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牢固树立以改革促发展的观念,增强加快水利发展的危机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把解决水的问题摆上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切实抓紧抓好。 
  2.目前我省的水利状况远不能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需求。一般年份缺水30多亿立方米,干旱年份缺水更多。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水资源供需矛盾必将日趋尖锐。建设“大而强、富而美”的社会主义新山东,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对我省水利的发展与改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必须调整治水思路,创新发展体制和运行机制,坚持开源增量、节约用水和水污染防治并举,实行城乡统筹规划,开展综合整治,有效增加投入,推进我省水利建设与改革的快速发展。 
  3.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水利发展与改革要围绕保障供水、安全防洪、改善生态三大任务,加快建设南水北调、胶东调水、黄河治理、沂沭泗河洪水东调南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节约用水等六大工程;初步建成防洪除涝、水资源调配、节水、水环境保护等四大工程体系;健全完善多元化的水利投融资机制、科学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城乡水资源集中统一管理调配机制和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水利工程良性运行机制。到2010年基本实现五大目标:以全省“T”字型调水大动脉为依托,加快构筑覆盖全省、布局合理的“水网”体系,实现黄河水、长江水、当地水的联合调度,使全省水资源紧缺状况得到有效缓解;基本完成全省重点大中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骨干河道防洪标准达到或超过20年一遇,大中城市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农业用水实现零增长或负增长,城市和工业节水达到全国领先水平;基本解决全省历史在册缺水人口和新增资源性缺水人口的吃水问题,在全省基本实现村村通自来水;水质严重恶化的状况得到有效遏制,主要调水工程沿线汇水区水质达到Ⅲ类水质标准。 
  二、切实加大水利投入,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 
  4.实现新阶段水利发展的任务,必须以稳定可靠的投入作保障。要按照国家、集体、社会投入相结合的原则,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建立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水利投融资机制,确保水利投入的总体规模有显著增加。各级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和财力情况,逐步增加水利建设投入。财政增长部分的支出要把水利列为重点之一。“九五”期间省财政安排的有关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十五”及其以后要继续安排并逐年增加。进一步做好水利建设基金、水资源费、河道维护费等政府基金、规费的筹集、征收和管理工作,按规定用途全部用于各项水利建设与管理。 
  5.针对水利工程设施的生态性、公益性和商品性的不同性质,实行分类经营和分类管理。坚持水利建设分级负担原则,划分事权,明确责任。关系国计民生的大型跨流域调水工程、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防洪除涝工程和关系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安全工程等社会公益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以政府投入为主。国家和省级投资主要用于跨区域的大型工程建设和重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地方管理的工程以地方投入为主。中央和省级建设项目因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造成“半拉子”工程的,省里将严格限制审批当地新开工项目,中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省、市财政部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以奖代补的形式予以扶持。搞好库区安全建设和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帮助库区群众尽快脱贫致富。 
  6.加快水利市场化运作步伐。鼓励有条件的国有水利资产盘活变现,走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经营的路子。鼓励民营资本、外资、金融资本和大中型工商企业等投资水利产业。扩大股份制水利建设项目的范围,并逐步向规范化的现代股份制水利公司过渡。经营性水利建设项目,应尽快对内对外开放,大力吸引社会资金和外资,搞活发展机制。积极探索和建立水利资金有偿使用、滚动发展的新机制。 
  7.落实农村税费改革的有关规定。农田水利建设要积极探索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投资投劳新机制、新办法,积极引导和组织农民通过股份制、股份合作制或以工代赈等形式,发展农村水利事业。 
  三、强化水资源管理,搞好水资源保护 
  8.依法建立权威高效、集中统一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对城乡地表水、地下水和江河客水等各类水资源,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划、管理和调度。采取综合措施,逐步实现洪水资源化、污水资源化和海水资源比利用。城市发展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布局、产业结构调整等,要充分考虑当地水资源承载能力。新建、改建、扩建基本建设项目,必须进行水资源论证,未通过论证的,不得批准取水,不予安排用水计划。 
  9.优化水资源配置和供水时序。按照优先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合理安排工业、农业、生态等用水需要的原则,科学确定各类用水的规模和时序,实行计划用水、优水优用。城市和沿海、工矿等重点地区要建立地下水超采预警制度,编制供水应急预案,经当地政府批准后严格执行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10.加强水资源保护,遏制水环境恶化。加快水环境保护、污染治理等地方性法规、配套政策的制定和完善工作。切实加强水质监控,抓好治理技术及配套措施的落实。推行小流域控制,加快开展小流域污染综合治理步伐。严格控制入河入湖排污标准和排污总量,坚决杜绝边开源、边浪费、进污染的现象。禁止在水源保护区设置排污口。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与回用管网和中水调蓄设施的建设步伐,建立有效的约束激励机制,在城市绿化、工业用水等方面广泛实施中水回用。地下水作为战略储备资源应控制开采。不准在地下水超采区、海水入侵区新建高耗水项目,已建项目应坚决采取有效节水措施,超出水资源承载能力的,要实行关停并转。 
  四、大力推行节约用水,建立节水型社会 
  11.把节约用水作为一项战略性措施来抓。认真落实《山东省节约用水办法》,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和节水管理工作力度,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各级政府都要加强对节水工作的领导,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对节约用水实行统一管理和监督,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节约用水工作,尽快形成统一协调、健全完备的节水监督管理体系。 
  12.加大农业节水力度,逐步实现农业用水的零增长或负增长。各地要围绕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从当地条件出发,搞好农业节水的分类指导。发展蔬菜、果品等高值农作物的地区,要以生产基地和产业园区为重点,大力发展微、滴灌等现代灌溉技术。各地特别是沿黄地区要加快灌渠节水改造,全面启动测水量水工程,5年内基本实现按方收费到乡镇,并努力创造条件,使计量收费工作向村户延伸。加快实施渠道防渗及管道输水灌溉,大力发展耐旱、高效作物,在易旱地区大力推广农业旱作技术,做到既节水又增效。 
  13.制定实施行业m水定额和节水标准,严格实行定额管理。把万元产值耗水量列入工业经济考核的重要指标,建立健全奖惩评估体系。加大工业节水技术改造,组织工业节水示范工程,培育节水型企业和工业废水“零排放”企业。到“十五”末,全省万元工业增加值耗水量下降到80吨,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70%,城市污水处理率提高到45%,污水处理回用率达到20%以上。 
  14.加快节水技术改造和节水器具的开发、生产与推广使用。鼓励企业研发节水设备,改造和淘汰浪费水的器具和设备。管网漏损率必须控制在12%以内。城镇新建大中型建筑物的中水回用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设计、同施工、同验收、同时使用。已有建筑物,特别是各类公共设施,凡具备条件的,要结合供水管网更新改造,逐步敷设中水回用设施。鼓励贫水地区搞好集雨设施建设。通过结构调整、强化管理和节水技术改造等措施,使我省城乡节水达到全国领先水平。省政府将对节约用水成效显著的地区、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五、严格依法管水,坚持科技兴水 
  15.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实施办法和配套措施。大力开展水法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水患意识和水法制观念,形成珍惜水、节约水、保护水的良好社会风尚。 
  16.贯彻“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治水方针,科学编制各级水利综合规划与专项规划。规划一经确定,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改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违反规划的行为。 
  17.加大水政检查监督力度,坚决查处违反水法法规的行为,建立起良好的社会水事秩序。河道管理范围内的砂石资源,必须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防汛行洪需要,制定开发规划,河道采砂取土.不得影响河势稳定,危及堤防安全。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或进行砂场招标、拍卖、租赁、承包等活动。 
  18.认真贯彻省政府制定的有关水利规章,依法征管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建立统一征收、集中管理、依法使用、有效监督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落实“收支两条线”和“票款分离”等规定,加大征管力度,做到足额征收、专项使用。各级要按照规定比例依法上缴水资源费,不得截留挪用。各级要加强执法检查和政府督查,计划、财政、物价、审计、水利等部门要加强监管,依法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19.抓好水利科技工作,以信息化带动水利现代化建设。到2005年基本建立起现代化的防汛调度、水资源调配和水质监测三大系统。切实加强水利勘察、规划、设计、科研、水文等前期基础工作,前期工作经费要列入项目计划。大力实施人才战略,加快水利科技人才的培养。搞好水利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不断完善水利科技推广体系,促进水利技术成果的产业化。各级科技、经贸等部门要制定优惠政策,扶持节水、污水处理、生态改善和工程除险加固等公益性技术产品的开发。 
  六、深化水利改革,增强水利发展的活力和后劲 
  20.积极探索建立水利发展的市场化运作机制。对现有水利设施要根据不同用途,实行分类经营。加快建立健全水权管理与转让制度,大力培育水市场,实现政府宏观调控与市场调节的有机结合。鼓励运用市场手段发展城乡供水业,逐步建立起政府宏观调控、流域民主协商、企业自主经营、用水户参与管理的新型运行模式。按市场化运作的方式,探讨以水兴水、以地养水、以水胜地的有效形式,增强水利事业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能力。 
  21.加快水价改革步伐,建立科学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农业用水价格按补偿供水成本的原则核定,力争尽早到位;非农业用水水价要按照补偿供水成本、运行费用、计提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水价中所含的水资源费应占到一定比例。用水实行计量收费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要强化计收管理,严禁在收缴过程中搭车加码、截留挪用。 
  22.制定优惠政策,促进民营水利事业深入发展。明晰所有权,放开建设机,搞活经营权。积极探索适应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农村用水合作组织和管理体制,鼓励采用承包、拍卖、股份合作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建设小型水利工程。在符合规划、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实行“谁建、谁有、谁收益”。民营水利的供水水价,可在政府指导水价范围内实行协议水价。 
  23.加强水利工程管理,切实解决长期存在的“重建轻管”问题。科学划分水管单位类别,采取不同的财政支付政策和经营管理方式,建立职能清晰、权责明确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加强农村水利服务体系建设,搞好乡镇水利站(所)定编定员,切实做到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确保农村水利健康发展。 
  七、切实加强对水利工作的领导 
  24.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加强水利工作作为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认识到位、投入到位、管理到位。要根据水利发展规划确定的任务目标,把治水业绩作为各级领导班子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25.各行各业都要大力支持水利建设。各级有关单位要明确职责,密切配合,落实责任.着力解决水利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负责,忠于职守,为各级党委、政府当好参谋;计委、财政部门要根据水利事业发展的需要,合理安排建设计划,积极筹措建设资金;金融单位要合理调整信贷结构,大力支持水利建设和节水、治污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要做好土地征用和拆迁补偿工作;公安、审计、电力、交通、环保、新闻等部门都要落实措施,积极支持水利建设,发扬团结治水的精神,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贡献。 
   
 
二○○三年七月三十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36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