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济政办发[2003]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山石资源,切实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秩序,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山石资源保护切实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秩序的意见》(鲁政办发〔2003〕36号)精神,特作如下通知:
一、突出重点,集中力量做好山石资源保护专项整顿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于7月15日前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对“三区一线”(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城市规划区和主要交通沿线)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坚决制止在“三区一线”可视范围内的露天采矿活动。特别要以南北卧牛山、灵岩鸡鸣山及南部山区、绕城高速公路两侧、京福高速公路崮山出口区段、经十东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的山石资源管理为重点,集中开展整顿工作,取缔一切露天采矿活动。市政府将于7月下旬对各县(市)、区治理整顿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二、严格执行矿产资源规划,规范采矿权管理
要本着“统一规划、合理开发利用和有效保护”的原则,将山石资源的开发纳入全市矿产资源规划,认真执行禁采区、限采区、可采区和最小开采规模标准的规定,从源头上抓好山石资源的开发利用及地质环境保护工作。要重点检查辖区内设置的采矿权是否符合矿产资源规划,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不得新设采矿权,已经设置的要限期予以取消。
三、制订专项方案,做好“三区一线”可视范围内破损山体的恢复治理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要结合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制订专项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强化各项措施,分阶段做好 “三区一线”可视范围内破损山体的恢复治理工作。2003至2004年,完成南卧牛山、鸡鸣山、京福高速公路崮山出口区段的治理,搞好绕城高速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采石场的绿化治理,对已经开采破坏较严重的北卧牛山等难以恢复治理的矿区,制定相关政策,引导矿山企业限期开平,作为建设用地。2007年底前,全面完成“三区一线”可视范围内破损山体、特别是城市周边地区地质地貌景观的恢复治理工作。
四、加强领导,切实维护好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秩序
加强山石资源保护,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秩序,事关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中央“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资源管理政策,统一思想,转变观念,进一步加强对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秩序维护工作的领导。要从依法整顿和教育疏导两个方面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防止矿产资源开采的回潮。国土资源、公安、规划、城管、环保、园林、安监、工商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切实将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秩序维护工作抓实、抓好,为全市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