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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2003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4-18 生效日期: 2003-04-18
发布部门: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晋政办发[2003]14号
吕梁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省人民政府原则同意省国土资源厅编制的《山西省2003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三年四月十八日 
 
 
山西省2003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 
 
  我省地处黄土高原,总面积15.6万平方公里,山多川少,山区面积占全省总面积的72%,境内沟谷发育、新构造运动等内外动力地质作用强烈,自然地质环境脆弱,加之矿山开发、水利工程、公路、铁路、城市建设等人为工程活动严重影响了生态地质环境,形成了各类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如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由采矿活动引起的地面塌陷、裂缝、山体滑移、滑坡、水源枯竭、地下水污染等矿区地质灾害尤其严重,已经影响到我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一、2002年地质灾害发生情况 
  据不完全统计,2002年全省共发生各类地质灾害111起,其中地面塌陷与裂缝89起,崩塌3起,滑坡4起,泥石流6起,此外还有矿坑突水、煤层自燃、水源枯竭,以及过量抽取地下水和构造作用形成的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其中与采矿主要是采煤有直接关系的地质灾害达97起。上述灾害估算经济损失总计达14349.5万元,死亡6人,伤2人,毁坏了大量耕地和房屋。矿山地质灾害常常造成水利工程损毁、交通中断、人畜饮水困难,引发大量的地质灾害纠纷案件,群众上访时有发生,影响社会稳定。 
  2002年发生的典型地质灾害有:3月,长子县色头煤矿矿区采空区发生地面塌陷,40公顷土地损坏;5月16日,孝义市住朴兑柱公路边坡发生崩塌,造成2人死亡、2人受伤、2辆汽车报废,交通中断达4个月;6月25日,交城县西社镇米家庄暴雨诱发泥石流,冲毁农田、公路,致使交通中断;9月,晋城市泽州县金村由于煤矿采空发生地面塌陷,供水干渠损毁,大面积农田无法正常灌溉;10月,灵石县翠峰山庄煤矿采空区塌陷,造成50余间房屋损坏,经济损失达500万元。 
  二、2003年全省降水趋势预测 
  据气象部门分析预测,全年降水趋势如下: 
  4月,中南部降水量19-50毫米,较常年正常-偏多,其中晋中市平川南部、临汾市、运城市、晋城市偏多2-4成。 
  5月,南部降水量35-55毫米,大部地区接近常年-略偏多。 
  预计2003年夏季(6-8月),我省降水将比2002年明显增加,前期降水偏少,后期偏多,可能有局部洪涝发生。 
  6月,全省降水量40-90毫米,大同市、朔州市、晋城市及太原市西部山区、运城市北部接近常年—偏多3成; 
  7月,北部降水量110-140毫米,较常年偏多1-3成;中部80-140毫米,太原市及吕梁地区北部接近常年—略偏多;南部125-170毫米,其中临汾市和运城市较常年偏多3-4成,晋城市略偏多。 
  8月,全省降水量90-180毫米,除运城市和长治市平川区、晋城市接近常年—略偏少以外,其余地市均偏多1-5成。 
  9月,北部降水量35-55毫米,中部降水量40-60毫米,南部降水量45-65毫米,与常年均值比较,全省大部分接近常年—偏少2成。 
  10月,北部降水量12-20毫米,中南部降水量15-40毫米,除大同市、晋中市东部山区较常年略多外,其余地市偏少2-4成。 
  三、全省的主要地质灾害类型与易发地区 
  我省地质灾害的主要类型有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下水流干和污染等。 
  容易发生崩塌、滑坡的地区:黄土集中分布的吕梁山以西黄土高原区、从北面的偏关到南面的乡宁、吉县,该区沟壑纵横,许多民居开挖边坡而建,极易诱发滑坡、崩塌;太行山、中条山区及周边黄土丘陵区;各大盆地与山间盆地的边缘;汾河、滹沱河、清漳河、浊漳河、偏关河等河流流经的狭谷段与阶地;铁路、公路穿过山区人工切坡的地段等。 
  发生崩塌、滑坡的地区往往也容易发生泥石流。各地应在上述易发生崩塌、滑坡的地区通过调查确定泥石流危险区。泥石流活动具有周期复活性的特点,当松散固体物补给快并且有充足的水源时,泥石流往往在同一地区反复发生,所以发生过泥石流的地区如:太原西山地区、中条山南麓、清漳河、浊漳河流域等地段要特别注意防止泥石流的再度发生。 
  崩塌、滑坡、泥石流的发生往往与地震有着密切的联系,岩土体在地震力的作用下,结构疏松,在降雨等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形成崩塌、滑坡、泥石流。呈“S”形纵贯山西的汾渭裂谷系就是一个著名的地震带,据分析预测,晋冀蒙接壤地区的天镇、阳高为可能发生5-6级地震的危险区;临汾盆地为可能发生地震的注意区。因此,上述地区的山区应特别注意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发生。 
  地裂缝(采矿裂缝除外)主要分布于大同、晋中、晋南等地,构成汾渭地裂缝系,地裂缝断续分布于从运城到大同的盆地中。地裂缝的成因除活动断裂活动外,还与开采地下水、黄土湿陷性有关。目前,全省有30多个县(市)发现有地裂缝。大同市的天镇、阳高、大同机车厂;晋中市的榆次、祁县、太谷,临汾市的襄汾、洪洞、翼城、侯马、曲沃等地均有分布,运城市的多数县(市)分布有地裂缝,占全省地裂缝总数的一半以上,主要分布在峨嵋岭、栲栳塬黄土台地、黄河、汾河高阶地等处。危害较大的地裂缝有榆次王湖地裂缝、大同机车厂地裂缝、万荣薛店地裂缝、运城半坡地裂缝、绛县电厂地裂缝等。 
  地面塌陷分岩溶塌陷与非岩溶塌陷。岩溶塌陷在山西危害较大的是矿区的陷落柱即无煤柱;非岩溶塌陷包括采空塌陷、黄士陷穴、人工洞穴塌陷等。近年来省城太原发生多起人防工程塌陷,如1999年3月22日,山西省商业干部管理学校操场塌陷,47名学生掉入,3人死亡;同年8月9日太原市区突降暴雨,发生12处塌陷,死亡4人,经济损失巨大;2003年1月7日太钢25宿舍区发生地面塌陷,楼房垮塌,180户居民,500多人无家可归。人防办要组织开展全面的人防工程稳定性调查评价,划定不稳定地段,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避免悲剧的再次发生。 
  在我省,危害最大的是采空塌陷,特别是采煤塌陷。大同、宁武、河东、西山、霍西、沁水六大煤田地区,分布与之相当的铝土矿区,中条山铜矿区,临汾铁矿区、繁峙金矿区以及各类建材矿区等都是矿区地质灾害调查和预防的重点。 
  大同煤田地区应重点预防南郊区、新荣区、左云县、山阴县的矿区。宁武煤田应重点预防轩岗矿区、阳方口矿区、平朔矿区。河东煤田重点预防河曲、保德、柳林矿区。西山煤田重点预防万柏林区、古交市等地的矿区。霍西煤田重点预防汾西矿务局、霍州矿务局、孝义市、介休市等地的矿区。沁水煤田重点预防阳泉矿务局、潞安矿务局、晋城矿务局等地的矿区。中条山南麓的垣曲、平陆、芮城等地的矿区。 
  上述矿区除注意预防由于采矿引起的塌陷、裂缝、山体开裂、滑移、滑坡等灾害外,还应注意预防煤矸石、弃渣等固体松散堆积物在汛期引发泥石流,特别是在地形复杂、受采矿影响的山区,更应密切注意,采取防范措施。 
  新设立的矿山企业,采矿权人要严格按照批准的采矿方法和技术规范施工,根据《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落实相应的地质防灾害措施,避免灾害的发生或降低其危害。老矿山企业要对矿区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调查,并进行有效的监测,制定防灾预案,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四、重要交通干线的防灾重点 
  保证汛期交通安全对全省经济建设意义重大,各地要突出抓好以下重点路段的防灾工作: 
  (一)太旧路阳泉段,重点防护人工边坡较陡的地段。经过采空区的地段。 
  (二)大运路的灵石段、宁武原平段,主要预防边坡崩塌与滑坡。 
  (三)石太铁路平定、阳泉段,南同蒲铁路灵石段,重点预防崩塌、滑坡与泥石流。 
  (四)太焦铁路经过太谷红崖、牛晶坪地段、武乡、沁县山间盆地边缘地段,重点预防崩塌。滑坡与泥石流。 
  (五)其它交通干线经过矿区的地段,注意防范采空塌陷、地面下沉等地质灾害。 
  五、保证措施 
  (一)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为加强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省人民政府成立了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 长:范堆相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王茂设 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李永宏 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成员:康有全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成员:廉兴有 省公安厅纪委书记 
  成员:张 润 省交通厅副厅长 
  成员:刘文林 省建设厅总工程师 
  成员:潘军峰 省水利厅总工程师 
  成员:郭小平 省民政厅副厅长 
  成员:关存先 省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成员:景呈国 省地震局副局长 
  成员:胡永祥 省气象局副局长 
  成员:李成仙 省煤炭工业局总工程师 
  成员:王林平 省冶金工业行业管理办公室主任 
  成员:龚志平 省建材行业办公室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主任:康有全(兼) 
  各地要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由政府分管领导挂帅,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使防灾工作落到实处。 
  (二)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制定和落实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国土资源部门要与有关部门主动协调,抓好重点单位对防灾预案的贯彻落实、督促检查工作。在地质灾害现状调查的基础上划定地质灾害易发区、隐患点;对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重点监测、预报,已做过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的县(市)要充分利用调查成果,有效防范地质灾害的发生,降低损失。 
  (三)执行各项制度,做好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工作。各地要切实编制、执行好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落实汛期值班、险情巡查、灾情快报等制度。对重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逐点落实包括监测预报、预警信号、应急抢险和人员财产转移路线,防灾责任要落实到具体的乡镇、单位,确定具体监测负责人和监测人员,形成畅通稳定的监测、预报工作网络,主管部门、专业监测机构、乡镇、单位、监测点应建立责任制,并层层签定责任书。 
  (四)安排必要资金,保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需要。各地人民政府要将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列入年度计划和预算,尤其要保证日常监测资金的落实,并有计划地开展地质灾害的调查、勘查和治理工作。 
  (五)普及地质灾害知识,建立群专结合、群测群防的防灾体系。采取多种方式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地质灾害易发区、隐患点附近人民群众的防灾意识。加快健全和充分发挥省、市(地)地质环境监测机构的职能作用,建立应急抢险机制,及时指导基层防灾减灾。 
 
 
省国土资源厅 
二○○三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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