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关于对礼县大黄(铨水牌)等六种产品生产企业的原产地标记保护申请确认合格的公告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11-21 生效日期: 2003-11-21
发布部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文号:

根据《原产地标记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通过了对礼县大黄(铨水牌)、渭源马铃薯种薯、渭源白条党参及其制品、苦水玫瑰及玫瑰香料、阳澄湖大闸蟹(沙家浜牌)和浏阳烟花、爆竹(港隆牌)生产企业的原产地标记保护申请的形式审查和现场实地审查,确认合格,现予公告。
  有关单位或个人对上述产品原产地标记保护申请有异议的,可自公告之日起1个月内向我局提出。上述产品原产地标记保护申请资料存放在我局备查。

 
  二〇〇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23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