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对〈建筑机械产品样本〉一书进行鉴定的报告》的答复

状态:失效 发布日期:1990-03-03 生效日期: 1990-03-03
发布部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布文号: 工商[1990]48号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对<建筑机械产品样本>一书进行鉴定的报告》收悉。现答复如下:
  广告是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或公民承担费用,通过一定媒介或形式,为传递信息、树立形象、提出意见或建议等进行的自我宣传。广告宣传的内容相当广泛,并非只有销售产品、扩大影响的内容才算是广告。只要具备了广告的构成特征就是广告,不论宣传物的名称是否叫广告。书是常见的广告媒介,可以利用它刊登部分广告,也可以全部用来刊登广告。胡建锋出版的《建筑机械产品样本》一书是由厂家出资的,并且使用了印刷品做媒介,目的在于为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提供情报和信息,具备了广告的特征,因而是广告。
  《建筑机械产品样本》的内容具有科学价值,这和广告并不矛盾,广告内容本来就应当是科学的。科技信息可以以不同的形式表现和传递,当然也可以利用广告传递,传递科技信息的广告通常称为科技广告。所以不能因为《建筑机械产品样本》的内容是科技信息,就否定其是广告。
  广告虽然是一种公开的宣传,但它的宣传范围可根据内容和对象而定。内部发行的书可以刊登广告,利用内部发行的书刊登广告的不乏其例,尤其是科技广告,利用内部发行的书籍刊登有时效果会更好。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65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