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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对已核准但与现行法规有抵触老商标能否允许扩大商品使用范围请示》答复

状态:失效 发布日期:1988-09-24 生效日期: 1988-09-24
发布部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布文号: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对已核准但与现行法规有抵触老商标能否允许扩大商标使用范围请示》(苏工商[88]第131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细则》生效之前已经核准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再行申请注册时我局将依照现行商标法规有关条款重新审查决定核准或驳回对商标注册申请手续齐备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应予核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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