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证监发字(1996)51号
国泰证券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海南海盛船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每股面值为一元的人民币普通股4170万股发行方案的申请》(国泰证发(1996)59号)收悉。经研究,我会认为上报的发行方案符合证监发字(1995)161号文的有关要求,同意海南海盛船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利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采用上网定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发行A股4170万股。请你公司在海南海盛船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商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发行公司做好新股发行工作。发行结束后15日内,请按规定将发行总结报送我会。
199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