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国质检动函[2002]419号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
最近,山东青岛检验检疫局在对来自印度尼西亚的板材实施检验检疫时,发现载货集装箱内溴甲烷的残留量严重超标,浓度高达2576.5ppm,超过安全标准的500倍以上,严重威胁有关工作人员的生命健康。
根据《出入境检验检疫风险预警及快速反应管理规定》,现发布关于进口集装箱装载货物熏蒸剂残留的警示通报。
各局要树立安全意识,在对实施过熏蒸处理的集装箱货物进行检验检疫时,特别是贴有熏蒸警示标志的集装箱,应先对箱内熏蒸气体的浓度进行检测,发现熏蒸剂残留浓度超过安全标准(5ppm)的,应立即关闭集装箱并移至安全地点进行通风散毒后,方可实施检验检疫,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同时,请将熏蒸剂残留超标情况报总局动植物检疫监管司。
200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