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质检办锅函[2001]9号
常州化工设备厂:
你厂关于焊接工艺评定的来函收悉,答复如下:
你厂与常州化机厂进行资产重组后,原常州化机厂所做焊接工艺评定可作为重组后的常州化工设备有限公司的“焊接工艺评定”资源。根据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厅文件《关于执行JB4708-2000标准的意见》(质技监办发[2001]003号),继续有效的“焊接工艺评定”应按2000版《刚制压力容器焊接工艺评定》标准进行转化。
国际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办公厅
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常州化工设备厂:
你厂关于焊接工艺评定的来函收悉,答复如下:
你厂与常州化机厂进行资产重组后,原常州化机厂所做焊接工艺评定可作为重组后的常州化工设备有限公司的“焊接工艺评定”资源。根据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厅文件《关于执行JB4708-2000标准的意见》(质技监办发[2001]003号),继续有效的“焊接工艺评定”应按2000版《刚制压力容器焊接工艺评定》标准进行转化。
国际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办公厅
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