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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做好我区测绘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10-30 生效日期: 2003-10-30
发布部门: 新疆自治区
发布文号:
 
 
 
新政办发[2003]143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做好我区测绘工作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三年十月三十日 
 
 
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做好我区测绘工作的若干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以下简称《测绘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2年8月29日修订通过,自2002年12月1日起已开始施行。这是我国测绘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一件大事,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成果,是测绘法制建设的一个里程碑。为了认真贯彻实施《测绘法》,做好我区测绘工作,现提出以下若干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测绘法》的重大意义 
  测绘事业是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事业,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中,在维护国家安全与主权,推动国民经济与社会信息化和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测绘法》是从事测绘活动和进行测绘管理的基本法律规范,是各类测绘单位及其从业人员从事测绘活动的行为准则,也是各级人民政府和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测绘监督管理和测绘行政执法的法律依据。 
  新修订的《测绘法》强化了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明确了基础测绘的法律地位,对测绘市场准入、加强地图管理、增强公民的国家版图意识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完善了法律责任,加大了对测绘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为促进测绘事业顺利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实施好《测绘法》,对于促进我区测绘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高测绘保障能力和水平,满足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对空间地理信息日益增长的需求,推进测绘法制建设和测绘依法行政,加强测绘统一监管,规范测绘行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测绘法》,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各族人民群众的测绘法律意识 
  2003年是修订后的《测绘法》全面实施的第一年,也是政府换届,进一步推进职能转变的重要一年。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做好《测绘法》的宣传贯彻工作,要把《测绘法》学习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各级人民政府法制宣传教育的议事日程,列入本地区“四五”普法内容。各级测绘行政管理部门要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络等媒体,通过举办不同层次的培训班、报告会、座谈会、专栏、讲座,制作宣传板报,举行图片展览、知识竞赛,提供咨询服务等多种形式开展《测绘法》宣传教育活动,要利用“12·1测绘法宣传日”、“6·25土地日”等活动,不失时机地进行宣传,在全疆各地掀起一个学习宣传新《测绘法》的热潮。宣传新《测绘法》,不仅要使我区测绘行业学习掌握新《测绘法》,更重要的是让全社会了解《测绘法》,为《测绘法》的贯彻实施奠定良好的社会基础。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要准确把握《测绘法》的条文规定,深刻理解《测绘法》的内涵和主要制度,了解测绘工作,依法加强对测绘工作的领导;政府各部门和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全面执行测绘法法规,明确职责,严格执法。在宣传中,对各族公民要侧重保护测量标志重要性、增强依法维护测量标志的自觉性,普及地图知识,增强国家版图意识,依法履行地图送审制度等方面的教育。特别要重视和加强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三、加强测绘统一监督管理,全面落实测绘行政管理职责 
  《测绘法》明确规定了测绘工作由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实行统一监督管理,新修订的《测绘法》把测绘行政管理职能从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延伸到地、州、市、县(市),这是我国测绘行政管理体制的一次重大改革,充分反映了国家对地、县两级测绘行政管理工作的高度重视,也为地、县两级测绘行政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强化了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定责任。最近,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强调:“加强测绘统一监督管理和基础测绘工作”,这是对加强测绘工作统一监督管理的重要指示。自治区测绘事业能否健康发展,能否为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有效服务,地、县两级测绘行政管理有着很重要的作用。依法落实地、县两级测绘行政管理职责,是贯彻实施《测绘法》的重要工作内容。自治区地、县两级机构改革后,地、县两级测绘行政管理职能已明确落实到国土资源部门。因此,地、县两级人民政府、行政公署要认真贯彻落实《测绘法》有关规定,加强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解决长期以来他、县两级存在的测绘行政管理职责不到位的问题。要落实编制,做到职责到位、人员到位、工作到位。地、县两级国土资源局要成立测绘管理办公室,“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地、州、市国土资源局要有专门的内设机构负责测绘管理工作;县(市)国土资源局要明确相关职能科室的测绘管理职责和任务,配备1-2名专(兼)职测绘行政管理人员,确保依法行使测绘行政管理职能。 
  四、依法管理基础测绘,不断提高测绘保障能力 
  基础测绘是为国民经济、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基础地理信息的基础性、公益性事业,关系到国家主权、国防安全和国家秘密。《测绘法》将基础测绘列为专章,明确了基础测绘的性质和法律地位,确立了基础测绘分级管理及规划、计划、财政预算、成果更新等重要制度,充分体现了国家对基础测绘的高度重视,对加强基础测绘管理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一)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基础测绘的法律地位和作用,依法编制并落实基础测绘规划和计划。我区1∶10000、1∶5000、1∶2000、1∶1000、1∶500比例尺地形图是国家基础测绘的组成部分。1∶10000至1∶5000比例尺地形图和相应尺度的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数据库建设,三、四等控制网建设属自治区级基础测绘范畴;1∶2000至1:500比例尺地形图和相应尺度的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数据库建设,属地、州、市、县(市)级基础测绘范畴。各级政府要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认真制定本地区五年基础测绘规划,依法做好基础测绘工作。基础测绘还没有列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的地方,要尽快列入计划,做到计划管理与财政预算管理相互衔接,落实《测绘法》的有关规定。紧紧抓住西部大开发机遇,切实解决长期以来各地区普遍存在的因缺乏基础测绘资料而影响区域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和招商引资的问题,充分发挥基础测绘工作在我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过程中的基础性作用,为自治区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测绘保障能力。 
  (二)要依法严格测绘基准管理。各级政府对本地区使用的平面坐标系统要进行全面清理,确需建立相对独立平面坐标系统的,要依法按规定程序向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报批手续;对擅自建设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的,应责令限期改造,启用合法的相对独立平面坐标系统,以保证为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发展提供统一的基础地理信息平台。 
  (三)要严格实行测绘成果汇交制度,避免重复测绘。测绘项目完成后,测绘项目出资人或者承担国家投资的测绘项目的单位,必须向自治区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汇交测绘成果资料;使用财政资金的测绘项目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建设工程项目(包括航空摄影项目),有关部门在批准立项前,应当征求本级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有适宜测绘成果的,应当充分利用已有的测绘成果,避免重复测绘。自治区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编制测绘成果目录,并向社会公布。测绘成果保管单位要采取措施保障测绘成果的完整和安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和提供使用。 
  五、加强测量标志的保护工作 
  测量标志属国民经济建设中的基础设施,《测绘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测量标志保护工作。各级政府要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研究本地区测量标志保护政策措施,要设立专项经费用于测量标志的普查、维修和保护工作,对本地区测量标志进行一次全面普查,今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将拨出专项经费开展普查工作。各地要将测量标志的保护工作延伸至乡级人民政府,建立测量标志保管责任制。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加大对破坏测量标志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严格测量标志拆迁审批制度。建设单位因大型工程建设确实无法避开而需拆迁测量标志的,必须依法报请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六、依法加强地图市场监管,规范地图市场行为 
  《测绘法》明确规定了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编制、印刷、出版、展示、登载地图的管理,保证地图质量,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我区在认真贯彻国办发[2001]79号文件,开展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工作以来,地图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新疆地处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的前沿,地图市场的日常监管工作仍然十分繁重,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将是一项长期工作。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工作的领导,各级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工作办公室作为自治区各级人民政府地图市场监管协调机构,要继续加强对有关部门的协调指导。各级工商、新闻出版、外经贸、质量技术监督、海关、旅游、外办、公安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落实责任,与各地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紧密配合,齐抓共管。 
  七、加强测绘法制建设,促进我区测绘事业健康发展 
  加快我区地方测绘法规立法工作,是实施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保证我区测绘事业在法制轨道上健康发展,使《测绘法》等法律法规更具有操作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抓紧起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图管理规定》,认真开展调研论证工作,广泛地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集思广益,力争尽快出台,促进我区测绘行政法制事业健康发展。 
  要加强测绘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要全面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建立健全各项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办案。办事工作规程和标准,实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增强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和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责任意识和法治观念,实行岗前、岗位行政执法培训教育制度,加强测绘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努力提高测绘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建立清正、廉洁、高效、务实的测绘行政执法队伍。 
  要切实加强测绘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自觉地接受同级人民政府、行政公署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法制监督,建立法制督察工作机制,按期及时地报告工作,实行内部办案、办事审查和重大、疑难问题集体讨论制度。同时要培养自觉接受权力机关、司法机关、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等方面监督的意识,为全面推进我区测绘依法行政而努力。 
  各级人民政府、行政公署和政府各部门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维护社会主义法律尊严的高度,认真做好《测绘法》实施工作。要认真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抓住当前我区西部大开发机遇,充分发挥测绘工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过程中的基础作用,努力开创测绘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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