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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06年度国家民委科研项目建议选题的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6-10 生效日期: 2006-06-10
发布部门: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教育科技司
发布文号: 教科司字[2006]53号
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云南民族大学、广西民族大学:
  2006年度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立项工作即将开始,此次立项选题拟采取发布《项目指南》和自主选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为做好2006年度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的立项工作,现面向各有关单位征集2006年度国家民委科研项目建议选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原则
  2006年度国家民委科研项目仍分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两大类,并分别设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各科类建议项目选题要符合以下原则:
  (一)选题立意要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胡锦涛同志在全国科技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落实科学发展观;
  (二)选题要注重落实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要求,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把握重大科技前沿和国家重大需求,鼓励自由探索研究,着力发展创新文化,进而提高民族高校和单位的综合竞争力;
  (三)选题要围绕服务民族地区社会和经济发展、提高民族工作水平这一核心,选择农业、能源、信息、资源环境、人口与健康、经济、材料、文字、文化及传统医学等领域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科学问题,加强学科之间的交叉渗透,藉以做出高水平的成果,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
  (四)基础研究项目选题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研究项目选题要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建议选题要避免大而无当,也要避免太具体琐碎,力求体现明确的导向性、科学性;
  (五)选课题要注重可持续性,为日后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级别的项目奠定基础。
  二、报送选题程序
  (一)各单位按照上述要求,组织专家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的具体工作以及研究特色和优势,确定建议选题,数量不限;
  (二)建议选题按照《国家民委2006年度科研项目建议选题统计表》要求填写(见附件,也可登录www.seac.gov.cn查询下载),并于6月23日前,将填写好的《国家民委2006年度科研项目建议选题统计表》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国家民委教育科技司科技处。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2号
  邮  编:100800
  联 系 人:王守利 邹雷
  联系电话:010-66084064  66508712
  E-mail:gjmwjkskjc@sina.com
附件:国家民委2006年度科研项目建议选题统计表(略)   国家民委教育科技司
二ОО六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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