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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五部委联合检查验收组关于对广东省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阶段性检查验收意见的公告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5-12 生效日期: 2004-05-12
发布部门: 审计署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监察部
发布文号: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向国务院的申请,国务院五部委(国家发改委、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审计署)组成联合检查验收组,于2004年4月21日至29日对广东省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检查验收组听取了省政府的工作汇报,抽查了部分地、市及县、区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情况,查看了有关档案资料,并实地察看了一些开发区现场。检查验收组认为,广东省基本完成了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的阶段性工作任务,基本达到了国家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验收标准。希望广东省在此基础上,继续保持工作力度,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严格土地管理的紧急通知》,进一步深化治理整顿工作:清理检查去年以来土地占用情况清查去年以来土地审批情况,清理检查耕地占补平衡数量和质量情况,清理检查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征收和使用情况,认真开展基本农田保护专项检查,深入进行对施欠征地补偿安置费用问题的检查,继续开展对违反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况进行执法监察;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法批地的案件。通过治理整顿,实现土地市场秩序的根本好转,为广东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地发展创造条件。现将验收意见向社会公告。如有不同意见,可在本公告十个工作日内,向国土资源部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督查办公室举证反映。
  联系方式:
  邮编:100812地址:北京市阜城门内大街64号
  收件人:国土资源部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督查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66558323、010--66558325
  传真:010--66558337
  电子信箱:gtzywfajjb@mail.Mlr.Gov.Cn

 
二00四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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