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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城市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9-25 生效日期: 2002-09-25
发布部门: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辽政办发[2002]80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城市地理信息系统建设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二年九月二十五日 
 
 
关于开展全省城市地理信息系统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加强全省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提高全省城市信息化水平,决定在我省全面开展城市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现就全省城市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省城市地理信息系统建设要坚持统筹规划、政府主导、统一标准、面向市场、联合建设、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安全可靠、务求实效的原则,以全省城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建设为先导,以解决各城市和各行业的应用需求为主攻方向,在辽宁省城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平台上建立相应的应用信息管理系统和数据库,为全省各级政府、各部门和各行各业提供决策支持系统。 
  二、组织机构 
  1.为加强全省城市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省政府成立“辽宁省城市地理信息系统建设联席会议”,主管城市建设的副省长为联席会议召集人,成员单位由省政府经济综合部门、信息化工作主管部门、省直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主管领导和各市政府负责城市地理信息子系统建设的主管副市长组成。 
  2.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专家委员会和经济政策咨询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建设厅,由省建设厅、国土资源厅(含测绘局)和信息产业厅(省信息化办公室)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负责组织全省城市地理信息系统建设总体规划制定、总系统建设、协调各子系统和总系统之间的相互关系,审定各子系统建设规划。专家委员会由省建设厅和信息产业厅的有关人员组成,并聘请国内外知名专家9至13人,其中城市地理信息系统专家不少于60%。经济政策咨询小组由省计委、财政厅、物价局和信息产业厅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负责为省政府提供有关财务政策、收费标准和资金筹措等方面的咨询意见。 
  3.各市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专职负责城市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的组织机构,统一领导城市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 
  三、建设目标及任务 
  全省城市地理信息系统建设目标是:充分利用现有的城市地理信息系统开发、建设经验和技术队伍,全面开展我省14个省辖市的城市地理信息系统(数字城市)建设工作。最终建立起具有网上查询、统计、分析、研究、预测和决策的与电子地图相结合的“辽宁数字城市”。具体任务是: 
  1.全面开展14个省辖市的城市航空摄影、地面测绘和数字化工作,建立14个城市的城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实现全省城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数据库共享。 
  2.开展重点城市地下管线探测工作,建立城市综合地下管线管理系统、自来水信息管理系统和煤气信息管理系统等数据库。 
  3.建立城市规划管理系统,实现各城市规划管理办公自动化。 
  4.开展全省县以上城区1:500城镇地籍数据库建设,实现国土资源管理科学化、现代化。 
  5.建立全省人(民)防专用地理信息系统,满足战时防空。平时防灾、应急求援指挥、处理突发事件等工作需求。 
  6.建立公安、消防等应用系统,确保消防、保卫等特殊工作需求。 
  7.建立适合城市地理信息系统运行的网络基础设施、空间信息平台和安全保障体系,确保政务信息、商务运行体系安全可靠。 
  8.制定完善可行的规章及管理办法,确保城市地理信息系统数据库中的各项数据鲜活、可靠。 
  四、实施措施 
  1.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各市政府和省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城市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省城市地理信息系统建设联席会议制定的总体规划,组织有关专家共同研究制定本地区或本行业的城市地理信息系统建设规划。有关城市地理信息系统建设的技术规范、数据标准、规章制度方面的制定,资金组织,收费标准和市场化进程安排等,都要作为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的具体内容充实进去。 
  凡涉及建设规划的重大问题,要提交联席会议审查,有关技术问题要先由专家委员会评估论证后再由联席会议审定,以确保决策建立在科学和现代技术之上。各城市和省直各有关部门的城市地理信息系统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须经联席会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总系统建设步骤和各子系统建设步骤可分城市、分部门做出安排。各城市首先要建立1:500至1:2000大比例尺基础地形图,在此基础上再进行政府各部门、各行业的地理信息子系统建设,最后再向商业和其他领域扩散。确保有限的资金能集中使用,尽快建立起各城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 
  2.注重基础数据收集积累,建立完善的基础数据库 
  基础数据的收集积累是一项基础工作,也是城市地理信息系统建设的核心。目前全省城市地理信息系统已收集了大量基础数据,并建立起相应的数据库。但这些数据远不能满足全省城市地理信息系统建设的需求,因此,各行业、各部门要相互配合,统一规划、协调,制定统一、规范的数据采集标准和数据共享的管理办法,按行业、部门的实际需求,有步骤地进行基础数据采集、积累和建立行业基础数据库,并确保行业基础数据库与全省城市地理信息系统中心数据库互联互通。坚决禁止无序重复投资进行基础数据的收集积累,避免造成严重的资金浪费。在地理信息系统建设的同时,要注意解决地理信息系统的运行和管理机制,解决数据更新维护中存在的问题,保证地理信息数据的鲜活性,要引入竞争机制,采用市场化运营,建立良性的数据更新体系,完善基础数据库。 
  3.积极筹措建设资金,加快系统建设步伐 
  要充分发挥各行业、各部门建设城市地理信息系统的积极性,调动社会力量,多方筹措资金。要实行政府投资、使用国内外贷款和企业自筹相结合,提倡城市地理信息系统开发部门和企业向社会融资。城市地理信息系统建设要面向市场,引入竞争机制,按市场经济需求,采用社会化投资,市场化运营,企业化管理的模式,集中有限的资金、人力和物力,在最短的时间内建成各城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 
  要研究制定符合我省实际情况的有偿服务机制和收费办法,确保系统有足够的运行资金正常运转。要研究市场需求,把握契机,扩展服务领域和服务内容,使系统面向社会,建立有偿服务机制,在服务中滚动发展、充实和完善城市地理信息系统建设,获得更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4.建立专业技术开发队伍,培养专业技术人员 
  数字城市建设需要大批计算机、网络、软件、GIS、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在引进人才的同时,也要注意在实际工作中的培养和选拔。要高度重视现有高等院校、城市地理信息系统(GIS)开发公司、GIS研究机构在数字城市建设人才培养方面的作用。要造就知识化、专业化的技术队伍,不断加强自身的培养和专业培训。各级政府要为城市地理信息系统建设队伍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从政策上和市场上给予适当的倾斜,扶持这些专业公司尽快成长。要逐渐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相应的待遇,解决其后顾之忧,使专业队伍人员工作安心,生活稳定,全力以赴地投入到城市地理信息系统建设之中,为数字城市建设储备大量的技术人才,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5.建立安全保密机制,确保系统安全可靠运行 
  城市地理信息系统建设涉及到以城市为基础的各种重要信息、资源和系统硬件、网络平台运行的安全保护问题,尤其是对重要基础设施、军事机密等信息更要注意安全保密,要建立起适合城市地理信息系统安全运行的安全保密机制,保障城市地理信息系统及其相关的配套设备、设施(含网络)的安全和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和整个网络系统功能的正常发挥,以维护城市地理信息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 
 
 
省建设厅 
二○○二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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