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砖窑整治职责分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6-22 生效日期: 2001-06-22
发布部门: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办字[2001]76号
省政府有关部门: 
  经省政府同意,现对我省砖窑整治、限制生产粘土实心砖有关职责分工通知如下: 
  省政府有关部门关于砖窑整治、限制生产粘土实心砖的职责分工,仍按《河北省墙体材料革新与节能管理暂行规定》(1992年省政府令第72号)和《河北省限制生产粘土实心砖管理办法》(1998年省政府令第11号)规定执行。鉴于省政府机构改革后省建筑材料工业局已改组为省建筑材料工业办公室,由省经贸委管理,全省砖窑整治、限制生产粘土实心砖工作改由省经贸委牵头,具体工作由省建筑材料工业办公室负责,省计划委员会、国土资源厅、建设厅、乡镇企业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工作。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73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