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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以“两港三区”为重点的“一号工程”的若干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12-18 生效日期: 2000-12-18
发布部门: 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市委[2000]14号
  加强技术创新,建设以“信息港、新药港、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高教园区”(以下简称“两港三区”)为重点的“天堂硅谷”,即实施“一号工程”,是实现我市经济增长方式根本性转变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根本途径,是确保我市实现“强市名城”、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战略抉择,是新世纪加快新一轮发展的宏伟工程。 
  一、实施“一号工程”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实施“一号工程”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确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高新技术产业是第一增长点”的观念,围绕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立足于提高科技续创新能力,坚持技术创新与体制创新相结合、人才队伍建设与创业环境建设相结合、自主创新与引进技术相结合、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与改造传统产业相结合、扶持大公司(大集团)与培育中小科技型企业相结合,加强技术创新,推进“科教兴市”,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实施“一号工程”要达到的目标:到2005年,全市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例达到35%以上,高新技术新产品出口额占工业制成品出口总额的20%以上。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5%。 
  力争在2010年前把杭州建成浙江高新技术的研发中心、成果交易中心、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基地和全国重要的高新技术产业密集区之一;基本建成“数字杭州”。 
  二、实施“一号工程”的主要任务 
  1、大力推进“信息港”建设,全面促进经济与社会信息化 
  积极扶持和发展以通信和软件为重点的信息产业。加快发展以先进制造系统、企业管理系统和电子商务等为重点的应用软件业、微电子材料和信息传输材料产品,以多媒体终端、通信设备为重点的信息设备制造业,以信息记录材料为基础的信息内容业等电子信息产业。 
  积极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三网融合”步伐,构建宽带信息传输网、新一代无线数据网,实施有线电视网络的双向和数字化改造;强化信息资源和网络资源的开发与利用,着力培育信息服务产业,发展网络增值业务,抓好政府专网、专用数据库、重点应用服务系统和旅游电子商务中心建设,发展专业网站和企业电子商务,加快社区和家庭信息化运用步伐。 
  到2005年,全市信息产业增加值占全市G DP的比例达到15%左右,成为国内一流的IT产业基地和全国信息化建设示范城市。 
  2、大力推进“新药港”建设,积极调整和优化医药产业结构 
  积极扶持和发展以生物医药、现代中药、新化学合成药物为重点的医药产业。创建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生物医药研发中心、天然药物研发中心和化学药新制剂研发中心,生物医药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天然药物和医疗器械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海洋药物专业孵化器。依托浙江大学等创建生物医药技术平台和医药信息中心数据库,建设国内最大的珍稀濒危药用动植物基因库。 
  强化天然药物研究开发和天然药物原料基地建设,实现中药生产技术和装备的现代化、规范化和标准化;运用现代生物技术,加速发展生物医药产品;加强新技术推广应用,大力开发药物新制剂;加快GMP、GSP实施,改善企业生产经营环境;培育20-30个主导品种,建成现代中药生产基地、基因工程药物生产基地、抗生素生产基地、新颖医疗器械生产基地。 
  “十五”期间,实现新药研究向创新转移,新产品产值率达40%以上。到2005年,全市医药产业总产值达到150亿元,医药产业经济总量和经济效益居全省首位,综合经济指标进入全国省会城市前三名。 
  3、努力把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成为“科技特区” 
  重点建设好以杭州高新软件园为龙头的软件产业基地和一批软件专业孵化器,扩大现有金融、证券、财务、医院等行业应用软件的市场占有率,加大因特网、移动通信等领域的应用软件,嵌入式系统、网络管理等专用软件,以及其他有自主知识产权软件产品的开发与应用力度,确立杭州软件名牌优势。到2005年,全市软件企业销售额突破300亿元。 
  加速建设留学人员创业园、跨国公司科技园、新材料博士园等特色园区。努力把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成具有国内一流水平和业绩的高新技术群体,争取成为全国留学人员创业园示范基地之一。扩大以移动通信为核心的通信产业,争取成为全国乃至亚洲较著名的产业基地。发展集成电路设计和OE M加工,培育6-8家年产值超亿元的微电子生产企业。巩固半导体单晶硅生产和高分子膜材料生产在全国的技术与规模领先地位。 
  到2005年,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技工贸总收入达到850亿元,争取1000亿元,初步建成以电子信息产业为主体的科技新城,成为全国一流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4、努力把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成为现代工业城 
  重点抓好浙江杭州出口加工区,加快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监管职能,使其尽快成为“境内关外”的经济特区。以外引外,以内引外,以内引内,发挥大企业、大集团的招商优势,形成国内外大企业(集团)来杭投资发展的集聚效应,吸引更多的跨国公司、国内外知名企业来杭发展。抓紧建设下沙高教园区,创建高新技术孵化器园区和留学人员创业园,吸引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留学人员入驻创业。 
  加大高新科技园区、高科技化工园和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力度,扩大产业规模,提升产业结构,努力把杭州、萧山两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成为省内重要的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示范基地,产学研结合综合改革先行基地,传统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共同发展的新型工业基地。到2005年,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工业总产值突破800亿元。 
  5、发展特色科技园区,推进全市高新技术产业整体发展 
  支持浙江大学、浙江工业大学等在杭高校和科研院所创建科技园区、产业化基地。鼓励企业和各区、县(市)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共建虚拟科技园。重点支持浙江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和发展,使其尽快成为国家级高新开发区的重要园区之一。 
  支持各城区因地制宜创建一个面积为2-3平方公里的科技经济园,作为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分园区,成为有一定产业规模、各具特色的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办好现有的省级高新技术园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园区。省级园区要完善功能,加强管理,推进全市高新技术产业的整体发展。 
  6、实施“大学城”工程,加快发展高等教育 
  高起点、高标准制订大学城建设规划,加快建设下沙、小和山、滨江等高教园区,支持浙江大学建设成为世界一流大学,支持浙江工业大学等在杭高等院校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大学,使杭州成为“求知的天堂”。 
  广泛筹措建设资金,吸引上市公司、投资公司、社会法人、自然人的投资,积极鼓励社会各界捐资助学。热忱欢迎外地名牌大学来杭办学,招贤纳士,吸引大批名教授、名校长和学术带头人来杭授业、兴学,加快大学城建设步伐。 
  优化教育资源,办好4所市属高校:组建一所在校生达1.5万人的综合性大学和一所在校生达1万人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将现有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扩建为在校生达万人的新型综合性本科高校,创建杭州市“网上大学”,发展远程教育。办好一批专修学院和社区学院。积极构建终身教育新体系,建设学习型城市。到2005年,全市在校大学生突破25万人,争取达到30万人。 
  三、实施“一号工程”的保障措施 
  1、营造科技进步氛围,建设一流创新环境 
  认真贯彻国家科技进步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一步修订、完善《杭州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落实高新技术产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项职能。 
  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和国际惯例办事,加强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查处和制裁各种侵权行为。改革科技奖励工作,重点奖励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有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科技成果;增设市科技进步特别贡献奖,对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化作出特别贡献者进行重奖。对我市有突出贡献的国(境)外科技人员,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授予“杭州市荣誉市民”称号。 
  加强舆论宣传,进一步做好科普工作,大力倡导勇于探索、敢于创新的精神,树立典型,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崇尚创新、支持创业,鼓励成功、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 
  2、加速体制改革步伐,增强技术创新动力 
  加快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通过形成多元投资主体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转换经营机制,让企业具有进行技术创新的内在动力,把技术创新作为自身发展的需要,使其真正成为科技投入的主体、研究开发的主体和科技成果应用的主体。 
  大力推进市属科研院所改革。应用型科研院所和具备条件的社会公益型科研院所要改组为公司制企业,规模较小的科研院所可实行股份合作制、合伙制、个人独资,也可以租赁、出售给个人经营。其他科研院所也应加快进入市场步伐,积极推进劳动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增强技术创新能力。积极扶持多种所有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鼓励专业技术人员以资金、技术、专利等投资入股,实现个人创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和条件,使其尽快成为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一支生力军。 
  改革分配制度,鼓励技术要素和管理要素参与分配。企事业单位在改制时,或结合公司制企业股权结构调整,可对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给予必要的股权奖励。高新技术企业的经营者和科技骨干可试行期权(股)激励和年薪制。 
  3、发展企业技术中心,构筑科技服务体系 
  重点建设100个市级以上企业(行业)技术中心和中试基地,创建20家技术创新试点企业,培育一批产学研示范工程和20个高新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 
  鼓励企业创建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博士后流动工作站。凡企业建立市级技术中心,纳税地所在政府给予30-5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建立省级以上技术中心,纳税地所在政府给予一定资金额度的配套。政府扶持行业龙头企业组建专业性的市级中试基地、重点试验基地。 
  以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服务中心为龙头,扩大现有软件专业孵化器规模,依托大中型企业、科研院所,组建各类专业孵化器;联合各城区、在杭高校科研院所,建立区级创业服务中心、校园科技企业创业服务中心和网上虚拟孵化基地。到2005年,全市孵化器面积从现有的3万平方米增加到30万平方米以上。健全杭州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作网,形成组织网络化、功能社会化、服务产业化和竞争市场化的创新创业服务网络体系,加强本市各孵化器之间,孵化器与科研、中介服务、风险投资等机构之间的联系,增强我市孵化科技企业的整体功能。 
  4、运用高新技术成果,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技术开发与技术改造相结合,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大力开发数字化、智能化产品,重视纳米材料的应用研究,积极采用网上设计、网上制造等先进手段,提高传统产品附加值。在机械、食品、家电、纺织丝绸、轻工、化工等支柱产业中,重点扶持50家大中型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促进设备、技术、产品的优化升级。推广应用先进制造(控制)、生物工程、印染后整理、新型环保等新技术,实施质量振兴计划,推进ISO9000、ISO14000等标准和C M M认证,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技术标准体系,培育一批名牌产品和出口创汇产品,新产品产值率达到20%以上。 
  运用信息化技术,提升第三产业。建立CA认证建制、电子数据交换中心和网络,发展门户网站,建立、完善大中型商贸企业局域网,发展电子商务。建设面向全国的旅游信息资源库,扩大行业联网,发展网上管理与服务。加快社区和家庭信息化建设,推进“全民上网”。建设一流的国际会展中心,发展现代会展服务业。 
  开展信息化乡镇试点,按照城市化布局推进信息网络、信息产业向农村扩散,促进区域特色经济和小城镇发展。推广应用电子信息技术和生物技术,加强农业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扩大互联网和多媒体业务在农村的应用,抓好种子种苗工程、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农产品精(深)加工及综合利用,构筑效益农业产业新体系。 
  5、建立多元投入体系,探索风险投资机制进一步加大政府对科技的投入力度。“十五”期末,市本级财政科技投入占同级财政(经常性)支出的比例达到4%,新增财政科技投入主要用于高新技术产业化。“十五”期间,市财政每年继续安排5000万元作为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资金,重点用于“两港三区”建设;用8000万元高新技术成果转化资金充实杭州市生物基因工程产业化风险资金,并更名为“杭州医药产业发展资金”,主要用于“新药港”建设;市财政每年安排1亿元技改贴息资金,贴息对象逐步扩大到市区各类企业的高科技产业化、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优化产业结构(简称“双高一优”)项目。 
  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政府有关政策,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开发费用投入,增强技术创新能力,增加企业发展后劲。政府在贷款贴息、盘活土地存量等方面,对企业技术改造给予必要的支持。建立风险投资机制。加强与国内外风险投资机构的联系,吸引国外风险投资基金和投资机构来杭发展风险投资。鼓励以民间和企业资金为主组建风险投资公司,建立、健全杭州高科技风险投资体系,扩大中国创业联合投资协作网,综合成果、资金、网络优势,拓展服务领域,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用好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和担保资金,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 
  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到国内外资本市场,特别是创业板上市,在资本市场上直接融资。 
  6、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引进培养人才梯队降低门槛,简化手续,进一步拓宽引进人才渠道,在采取调动入户的同时,开展兼职、讲学、科技合作、技术入股等多种形式,引进一批候鸟型、两栖型高素质人才。 
  实施“新世纪人才工程”,积极引进、培养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材料等方面的专业人才,以及熟悉国际惯例的外向型人才和管理人才。“十五”期间,在本市企事业单位中培养100名45岁左右的在国内或省内领先的学术和技术带头人、300名40岁以下的后备学术技术带头人、1000名40岁左右的专业技术骨干。加强职业培训、岗位培训、科技培训,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企业经营者群体,扩大适用技术人才队伍,构筑人才梯队,提高全民科技、文化素质。 
  企业和改制后的事业单位不再实行专业技术职务指标控制,可根据需要自主设置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实行低职高聘、高职低聘、只评不聘。对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实行指导性工资。在杭工作不迁户口的外地人才,其职称评定、子女来杭入学等方面,与本地人才一视同仁。 
  支持发明创造。市科技三项费用每年安排100万元左右,对本市科技人员申请中国发明专利、中国实用新颖专利和国外专利的申请费给予一定额度的资助。 
  7、培育发展要素市场,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建立健全技术、人才、产权等要素市场和评估、中介、仲裁、咨询等配套服务体系。制订要素市场交易规则,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行为,保护单位和科技人员的合法权益。 
  完善人才市场配置机制,拓展人才市场功能和服务范围,加大人事代理工作力度,方便人才流动。 
  扩展产权交易市场功能,建设网上信息市场,活跃技术市场,为高科技企业产权的转让和技术成果的转化提供服务。 
  创建一批公用和专用的高质量、大规模、动态更新的信息库,组建工业技术专用信息网和虚拟科技图书文献中心,培育杭州市科技信息网,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服务体系,为社会提供信息服务。 
  8、坚持内联外引方针,加强科技合作交流 
  依托浙江大学等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人才、教学、科研等资源优势,加强产学研合作,培育20个产学研示范工程。建立本市与浙江大学等在杭高校、科研院所长期稳定协作关系,通过举办科技合作洽谈和成果转让洽谈会、科技论坛和专家讲座,设立博士后杭州工作站,共同组建技术开发机构、经济实体等形式,加强双方的交流与协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建立本市党政干部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科技干部的双向交流挂职制度,密切产学研关系,把科技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 
  鼓励企业加强与跨国公司合作,加强与海外留学人员和华裔专家的联系,加大国外智力引进力度,开展大型科技招商活动,组织科技考察(采购)团到全国各地、国(境)外进行科技考察、招商。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到境外发展跨国公司、设立科研机构,利用境外资源,提高技术开发和技术引进的层次。开展各种国际性、全国性的学术讲座、科技交流、展览活动,使杭州成为国内外科技交流和科技信息集散地。 
  进一步鼓励国内外投资者来杭投资发展,对来杭投资项目、高新技术项目、重大技术引进项目的引荐人进行奖励。凡国内外知名企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来杭新建研发基地、技术中心的,经市政府批准,其直接用于研发基地、技术中心所需用地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中的级差地租,由市财政即缴即返。 
  9、落实科技创新政策,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十五”期间,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财政税收,除上交给中央和省里之外,逐步增大市地方财政留成部分对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行政性收费项目,属于开发区各职能部门收取的,采取“一个窗口”收取办法;属于市有关职能部门收取的,可由其委托开发区管委会收取。 
  对开发区土地进行超前性规划。妥善协调省、市、区县(市)用地关系,解决基本农田指标调整和开发区用地空间等问题,简化土地流转程序,提高土管办事效率。优先审批区内新办生产性企业或新上高新技术项目的新征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可在三年内分期缴纳。 
  经认定的软件开发生产企业实际发生的工资总额可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前扣除;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所退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 
  新创办软件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凡被国家计委等部门确定为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经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的计算机软件,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征收营业税,不征增值税。 
  软件产品年出口额超过100万美元的软件企业,可享有软件自营出口权。杭州软件园区内为承接国外客户软件设计与服务的研究开发中心,对其用于仿真用户环境的设备采取保税措施。 
  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销售其自产的集成电路产品(含单晶硅片),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实际税负超过6%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所退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新的集成电路和扩大再生产。 
  对列入科技部、外经贸部《中国高新技术商品出口目录》的产品,凡出口退税率未达到征税率的,报经国家税务总局核准,产品出口后,可按征税率及现行出口退税管理规定办理退税。 
  凡在本市注册并缴纳所得税的科技风险投资公司、企事业单位,投资经认定享受国家统一优惠政策的在杭高新企业,形成或增加企业资本金且投资合同期超过5年的,与其投资额相对应的收益免予补征企业所得税。 
  进入区、县(市)科技经济园区并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优惠政策,由同级财政从支出渠道给予相应支持。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合力实施“一号工程” 
  全市党政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认清形势,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实施“一号工程”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结合实际,加快“一号工程”建设。 
  “一号工程”由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建立市信息化管理职能机构,配备必要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赋予相应的管理职能,牵头组织实施“信息港”规划;市医药行业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实施“新药港”规划;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牵头组织实施科技特区和特色园区建设;杭州、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牵头组织实施现代工业城建设;市城乡建委、市教委、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牵头组织实施大学城建设;市经委、市农经委牵头组织实施传统产业改造;市人事局牵头组织实施新世纪人才工程;市科委牵头组织实施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建设。要充分发挥各区、县(市)的积极性,加强合作,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政府各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切实转变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为“一号工程”的实施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为科技人员提供创新创业自由度。要加强督促检查,认真总结经验,表彰奖励先进典型,及时发现问题,改进工作,保证“一号工程”的顺利实施和圆满完成。 
 
 
中共杭州市委 
杭州市人民政府 
二○○○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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