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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支付2003年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企业债券第一年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12-01 生效日期: 2004-12-01
发布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布文号:
各会员单位: 
  2003年中国华能公司企业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华能债”)将于2004年12月9日开始支付第一年利息。为做好本期华能债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华能债包含两支债券品种,分别为固定利率品种(证券代码为“111020”,证券简称为“03华能1”)和浮动利率品种(证券代码“111021”,证券简称“03华能2”),均是2003年12月发行的10年期企业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固定利率品种“03华能1”的票面利率为4.60%,浮动利率品种“03华能2”的利率为1.80%+各计息年度起息日一年期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利率。本付息年度每百元面值固定利率品种和浮动利率品种的本期华能债分别可获利息4.60元和3.78元。 
  二、本所从12月3日起至12月9日停办本期华能债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三、本期华能债付息债权登记日为12月8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本期华能债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12月9日除息交易。 
  四、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拨付的本期华能债利息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帐户。各证券商应将付息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帐户,并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做好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工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四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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