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4-29 生效日期: 2004-04-29
发布部门: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浙政办发[2004]30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地质勘查是经济建设的先行性、基础性工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阶段,地质勘查队伍仍然担负着重要的任务。自1999年国有地质勘查队伍实行属地化管理以来,地质勘查队伍为我省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地质勘查单位在改革和发展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为了进一步深化地质勘查队伍改革和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地质勘查队伍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3〕76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切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1999〕3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经贸委管理的国家局所属地质勘查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1〕2号)要求,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继续支持和推进地质勘查队伍的改革和发展。 
  二、切实维护企业化经营的国有地质勘查单位的合法权益。支持国有地质勘查单位依法取得并转让探矿权和采矿权,对国有地质勘查单位转让1997年以前(含1997年)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矿产地的探矿权、采矿权,符合规定并经同级国土资源和财政部门批准,其价款扣除必要支出后,全部转增为国有地质勘查单位的国家资本金。对国有地质勘查单位转让1997年以后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矿产地的探矿权、采矿权,其价款按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三、对企业化经营的国有地质勘查单位的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按照有关政策和规定,经评估后可以采取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等方式处置。采用出让方式处置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按评估确认价的20%计缴;对确属困难的地质勘查单位,经省政府批准,并商请土地所在市、县政府同意,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80%从缴款之日起,在规定工作日内予以返还,用于支持地质勘查单位产业结构调整、技术改造、安置离退休人员和下(待)岗职工再就业、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对一次性补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确有困难的,经批准可分期缴纳,一般为1一3年,最长不超过5年。 
  四、地质勘查单位在由事业单位转为企业的过程中,继续享受事业单位的各项税收政策。地质勘查单位用于组织队伍转产、调整产业结构的项目,省财政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继续对国有地质勘查单位省级基本建设投资给予补助,以解决已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地质勘查单位基地基础设施建设欠账过多问题。在落实国家和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政策时,要保证地质勘查单位享受与其他同类事业单位同等待遇。 
  五、认真落实住房改革政策。地质勘查单位住房制度改革执行当地的房改政策,实行货币化分房后的住房补贴办法按当地的统一政策执行。为解决地质勘查单位职工住房的历史欠账问题,经批准,地质勘查单位可利用现有土地,多渠道筹集资金建造经济适用房。 
  六、切实解决地勘单位的社会保障问题。地质勘查单位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参加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地质勘查单位的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享受待遇等均与其他事业单位一视同仁。已纳入当地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社保部门要按照规定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地质勘查单位若改制为企业的,应统一纳入当地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职工(不含合同制职工)在事业单位的连续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不再补缴费用。实行企业化经营的地质勘查单位下岗(失业)职工,按规定享受国家和当地有关再就业的优惠政策。下岗(失业)职工基本生活保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切实加强公益性地质调查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地方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建设。要从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公益性地质工作日益增长的需要出发,进一步明确公益性地质工作的目标和重点,提高公益性地质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度。要制定并实施有利于公益性地质调查人才集聚的政策措施,使专业技术人才占队伍总人数的比例达到70%以上,提高专业技术队伍素质,改善专业技术队伍结构。要完善地质调查的基础设施,改善地质调查的装备仪器条件,提高地质调查的保障水平。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经常性支出纳入地方财政预算。要进一步加强地质环境监测工作,健全和完善省、市、县三级地质环境监测网络。要进一步加强地质资料档案管理和实物地质资料保护工作。 
  八、各级政府要积极为推进地质勘查单位的改革和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和条件,地质勘查单位要进一步转变观念,坚定改革方向,主动抓住机遇,充分利用各项优惠政策,不断发展壮大,实现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目标,使地质勘查工作更加紧密地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结合,更加主动地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94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