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环保局: 你局《关于标准执行问题的请示》(闽环保[1999]科25号)收悉。现函复如下: 一、《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适用于对大气污染源正常生产情况下的污染物排放管理;发生泄漏事故的工厂可以视为无组织排放源,其单位周界由地方环保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不适用于环境保护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