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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维护价格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统一性和规范性,国家计委在1992年价格法规清理的基础上,对1980年以来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及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价格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共341件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国家计委决定:将166件价格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予以保留;将51件价格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纳入修改范围;将124件价格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宣布作废。
附:国家计委价格规章及其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
国家计委价格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清职结果目录
一、保留的价格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