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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度洋海啸灾区捐款使用情况的公告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2-06 生效日期: 2005-02-06
发布部门: 民政部
发布文号: 民政部公告第59号

2004年12月26日,印度洋发生强烈地震并引发严重海啸,给东南亚、南亚和非洲等许多国家带来了严重灾难。这次灾难是全人类的灾难,受灾国人民的痛苦和面临的巨大困难,深深牵挂着中国人民的心,中国政府和民间进行了迄今为止最大规模的对外救援行动,社会各界自发地向灾区踊跃捐款,充分体现了中国人民“扶危济困”,“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美德。在组织开展对印度洋海啸灾区民间捐赠活动中,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此次民间对印度洋海啸的捐款统一由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及各地红十字会、中华慈善总会及各地慈善会负责接受,民政部门负责民间捐赠的组织协调、宣传报道、数据汇总、信息发布等工作,形成民政部门负责协调指导、有关部门互相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协调一致的民间捐赠工作局面,捐赠活动高效、有序、便捷开展。
  截至2月6日,全国民间援助印度洋海啸灾区捐款资金49794.523万元,其中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及各地红十字会接受26000万元,中华慈善总会及各地慈善会接受23794.523万元。捐款使用情况如下:
  一、中华慈善总会已现汇援助905万美元(合7500万人民币),其中印尼490万美元(含印尼苏北华社赈灾委员会120万美元、印尼佛教总会120万美元)、斯里兰卡、马尔代夫各120万美元、泰国60万美元、印度、缅甸、索马里各25万美元、马来西亚、塞舌尔、肯尼亚、坦桑尼亚各10万美元。印尼等驻华使节代表本国接受了捐款。

  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通过双边和多边合作,已向11个受灾国和国际红十字组织提供了1066万美元的援款、价值1077万元人民币的物资援助以及中国国际航空公司提供的450万人民币的包机运输费,累计超过1亿元人民币。其中,援助灾情严重的印度尼西亚红十字会210万美元捐款和价值1077万人民币的物资,斯里兰卡170万美元,泰国85万美元,马尔代夫52万美元。
  尚余的民间捐款将主要用于重灾区学校、医院、福利院等公共福利设施的重建,具体援助方案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中华慈善总会正在与受灾国紧急协商,并争取尽早实施。
  在这次跨越国界的爱心捐赠活动中,全国人民表现出崇高的国际人道主义精神,从党和国家领导人到党政机关公务员,从企事业单位到民营企业,从社会知名人士到普通市民,从人民解放军官兵到大中专、中小学生,从白发苍苍的老人到天真烂漫的儿童,还有本身生活就十分困难的下岗职工,大家纷纷解囊捐款,奉献爱心。谨此,我部向关心海啸灾区、支援灾区的社会各界组织和个人,表示衷心的感谢!
  目前国际社会对受灾国紧急救助工作已基本结束,工作重心转向灾后恢复重建。现将捐款接收、分配情况进行公布,特此公告。

民政部
二00五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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