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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在第五届全国城市运动会上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通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3-08 生效日期: 2004-03-08
发布部门: 青岛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青政发[2004]19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在第五届全国城市运动会上,我市体育代表团团结一致,顽强拼搏,一举夺得16枚金牌、7枚银牌、7枚铜牌,获团体总分374分,创造了我市参加历届城运会金牌数、奖牌总数和团体总分新高,在全国78个参赛城市和单位中列金牌榜第六名,在15个副省级城市中列金牌榜第四名,在省内5个参赛城市中列金牌榜第一名,并荣获“体育道德风尚奖”,实现了运动成绩和精神文明双丰收,为我市争得了荣誉。为表彰先进,推动我市体育事业进一步发展,市政府决定,给予市体育局等3个单位记集体二等功奖励,给予周鹏举等9人记二等功奖励,给予市第二体育场等4个单位记集体三等功奖励,给予刘志成等12人记三等功奖励,对市南区教育体育局等4个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名单附后),并对取得成绩的运动员、教练员和有关单位及工作人员给予奖励。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我市体育事业的发展再立新功。全市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学习他们的先进经验和顽强拼搏的精神,为推动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四年三月八日 
 
 
在第五届全国城市运动会上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名单 
 
  一、记集体二等功单位(3个) 
  市体育局 市体育运动学校 市军事体育学校 
  二、记二等功人员(9人) 
  周鹏举 薛卫华 宫成力 张兴国 刘谕 张增惠 徐殿平 宋心祥 周玉进 
  三、记集体三等功单位(4个) 
  市第二体育场市双星体育馆 市城阳体育训练基地市北区教育体育局 
  四、记三等功人员(12人) 
  刘志成 陈勇 王卫 李俊琪 朱海林 李嘉珂 沈滋臣 赵仁惠 李卫国 曲月锋 刘新宏 唐昌鸿 
  五、通报表彰的单位(4个) 
  市南区教育体育局 四方区教育体育局 崂山区教育体育局 莱西市体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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